Section § 209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即使本分部有其他相互冲突的规定,牛只仍可按照本章的规定进行烙印。

Section § 20902

Explanation

牛只记录烙印用于识别动物,但不能证明谁拥有它们。

牛只记录烙印仅用于识别目的。它不作为所有权的证据。

Section § 20903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您不能正式注册牛只记录烙印。这意味着州政府不会官方承认或记录牛只记录烙印。

牛只记录烙印不得备案。

Section § 209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养牛户可以在牛的腰部打上烙印,具体位置在牛的臀部前面、肋骨后面。

牲畜的登记烙印可烙印于动物臀部前方、肋骨后方的任一侧腰部。

Section § 20905

Explanation
如果你要给奶牛做标记,特别是像荷斯坦或娟姗这样的特定品种,你可以把烙印打在右臀部,而不是腰部。

Section § 2090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加利福尼亚州有效的牛只登记烙印的构成要素。具体而言,它指出,如果烙印在动物的腰部,可以由连续的数字、字母或两者的组合构成。另外,如果烙印在动物的右臀部,则应由至少三个连续的数字组成,且这些数字构成一个大于200的数字。

牛只登记烙印包括:
(a)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20906(a) 如果烙印在动物的腰部,则由连续的数字、字母或数字与字母的组合构成。
(b)CA 食品与农业法 Code § 20906(b) 如果烙印在动物的右臀部,则由至少三个连续的数字构成,且这些数字组成一个大于200的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