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800

Explanation
候选人一旦提交了参加初选的声明,就不能退出竞选了,除非在另一条款(第8020.5条)中提到了例外情况。

Section § 8801

Explanation
一旦候选人在初选中获得提名,他们就不能退出即将到来的普选,除非法律的这一部分明确允许。

Section § 8803

Explanation

如果无党派职位的候选人在普通选举前至少68天死亡,其在选票上的位置可以被填补。然而,如果选民提名职位的候选人在选举前死亡,则不能增加新的候选人。已故候选人的姓名仍保留在选票上,并且他们获得的任何选票都将被计算。如果他们获胜,该职位将在任期开始时被宣布空缺,并且该空缺将按照他们就职后死亡的方式进行填补。

(a)CA 选举 Code § 8803(a) 普通选举中无党派职位的选票空缺不得填补,除非候选人死亡且负责印刷选票的官员在下一次即将举行的普通选举日期前至少68天确认该事实。
(b)CA 选举 Code § 8803(b) 普通选举中选民提名职位的选票空缺不得填补。如果有权出现在普通选举选票上的候选人死亡,该候选人的姓名仍应出现在普通选举选票上,且为该候选人投的任何选票都应计入以确定该职位的选举结果。如果已故候选人获得该职位的大多数选票,他或她应被视为当选该职位,且该职位应在该候选人当选任期的开始时被视为空缺。该空缺应以如同候选人在该任期就职后死亡的方式填补。

Section § 8804

Explanation

如果一名竞选高等法院法官的人在至少有两名其他候选人的初选中获得提名,并且随后被任命为联邦或州职务,他们可以要求将自己的名字从大选选票中移除。但他们必须在大选前至少68天提出此请求。

如果他们的名字被从选票中移除,那么在初选中获得最多票数的两名候选人将在大选中相互竞争。

尽管有第8803条和第8810条的规定,任何在初选中被提名为高等法院法官的候选人,如果该初选至少有两名其他候选人,并且该候选人在根据第1部分第1章第2条(自第8020条起)规定的提交参选声明日期之后,已被任命为任何联邦或州职务,则可以请求县选举官员将其姓名从下一次即将举行的大选选票中移除。如果县选举官员在下一次即将举行的大选前至少68天收到该请求,县选举官员应将该候选人的姓名从选票中移除。
如果根据本条规定将候选人的姓名从选票中移除,则在初选中参与该高等法院法官职位提名的所有选民的所有选票中获得最高票数的两名剩余候选人,应成为即将举行的大选中该职位的候选人,并且他们的姓名作为该职位的候选人应列入即将举行的大选的官方选票上。

Section § 8805

Explanation

如果竞选无党派职位的候选人在初选日或之前死亡,但获得了足够票数获得提名,那么大选选票上会出现空缺。该空缺将根据另一法律条款中的具体规定进行填补。

对于选民提名的职位,如果候选人死亡但仍获得足够票数获得提名,他们的名字仍将出现在大选选票上,并且选举将遵循另一法律条款中规定的程序。

(a)CA 选举 Code § 8805(a) 在初选中,如果无党派职务的提名候选人在选举日或之前死亡,并且有足够数量的选票被标记为投给了他或她,使其有资格获得提名(如果他或她活到选举之后),则大选选票上出现空缺,该空缺应按照第8807条规定的方式填补,以填补因候选人死亡造成的空缺。
(b)CA 选举 Code § 8805(b) 在初选中,如果选民提名职务的提名候选人在选举日或之前死亡,并且有足够数量的选票被标记为投给了他或她,使其有资格获得提名(如果他或她活到 选举之后),则已故候选人的姓名应出现在大选选票上,并且大选应按照第8803条 (b) 款的规定进行。

Section § 8807

Explanation

如果一位在初选中赢得非党派职务普选资格的候选人在初选后退出,那么在初选中获得次高票数的候选人将取代其在选票上的位置。

如果在直接初选中选出的、将参加随后的非党派职务普选投票的候选人中出现空缺,则在初选中获得次高票数的候选人的姓名应出现在选票上以填补该空缺。

Section § 8808

Explanation

如果候选人去世,其空缺可以由其他人填补。新候选人的姓名必须在选举日至少68天前,正式提交给负责印制选票的人员。

因候选人死亡而获准填补的空缺,应当予以填补,并且填补该空缺的人员姓名,应在选举日之前68天,认证给负责印刷选票的官员。

Section § 8809

Explanation

如果一位候选人宣布参加初选并且没有撤回他们的参选资格,他们的名字就会出现在选票上。唯一的例外是,如果候选人去世了,并且负责准备选票的官员在选举前至少68天确认了这一点。

凡是候选人已宣布参加初选且未根据第8020.5条撤回参选资格的,该候选人的姓名应印在初选选票上,除非候选人已去世,且负责印制选票的官员已在选举日前的至少68天确认该事实。

Section § 88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候选人在初选中获得提名并提交了必要的文件,他们的名字将出现在普选选票上。但是,如果候选人去世,并且负责的选举官员在选举日至少68天前得知此事,那么该候选人的名字将不会印在选票上。

Section § 8811

Explanation
如果一位候选人去世,并且其政党委员会为该职位选定了其他人,他们必须提交一份证明来确认这一选择。这份证明需要提交到候选人通常会提交参选意向的同一个办公室。在支付了所需的申请费后,新候选人就会被正式认可,就像最初的候选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