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6.9
Section § 21580
本节定义了加利福尼亚州奥兰治县重新划分选区相关章节中使用的特定术语。它明确指出,“委员会”指奥兰治县监事会。“委员会”是根据相关条款设立的公民重新划分选区委员会。“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姻亲、父母或兄弟姐妹。
Section § 21581
本法律在橙县设立了一个公民重划选区委员会。每次联邦人口普查后,该委员会负责根据具体规则调整该县县政委员选区的边界。
Section § 21582
这项法律在加利福尼亚州奥兰治县设立了一个委员会,该委员会必须在2030年开始,并在每个以零结尾的年份结束前设立。委员会旨在独立运作,并代表本县的多样性。
委员会将有14名有投票权的成员和2名无投票权的候补成员,成员的政党偏好将按比例反映本县注册选民的偏好,尽管不要求完全一致。成员必须居住在不同的监督区,并符合特定资格,包括连续的选民注册和投票记录。
有意成为成员的人可以申请,县选举官员会审查申请人,根据既定标准选出60名最合格的申请人。候选人名单随后会公布30天,在此期间,如果他们不符合资格,可能会被排除。
之后,官员会为每个区设立子库,并从中随机抽取委员。这八名委员随后会选出额外的成员以确保多样性,考虑经验和公正性,但不应用严格的比例。
Section § 21583
本法律规定了委员会成员应如何公正地处理重新划分选区工作,以维护公众信任。候补委员可以参加会议并发表意见,但除非被任命为正式委员,否则无权投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在下一届委员会首位成员被任命时届满。法定人数为九名委员,任何行动都需要九票赞成。委员必须出席所有公开听证会和内部会议;缺席可能因干扰职责而被免职。向委员会提供建议的顾问必须披露任何利益冲突,委员会会根据顾问的资质来权衡这些冲突。每位委员都必须遵守奥兰治县指定的利益冲突规定。
Section § 21584
本节概述了在一个县内设立单一成员监事区的流程。委员会必须采用制图程序,优先创建人口相等的选区,并遵守《美国宪法》和1965年《投票权法案》。选区应地理上连续,尊重城市和社区边界,不偏袒任何政党或候选人。在绘制地图之前,委员会需要举行公开听证会,确保公众参与,如果存在健康限制,可能通过虚拟方式进行,并在需要时提供现场翻译。鼓励公众发表意见,草图必须在线发布以征求进一步的意见。最终地图和所有使用的数据均为公共记录。委员会还必须将通过的地图提交给选举官员,并提供一份报告解释其决定。该流程包括公众获取重新划分选区数据的途径,要求材料透明,所有材料都应翻译成适用语言,并获得委员会充足的资金和人员支持。该计划可以通过类似于法令的公民投票程序进行质疑。
Section § 21585
如果您是委员会成员,您不能公开支持奥兰治县职位的候选人,也不能向他们提供竞选捐款。
您也不能在被任命后的五年内竞选奥兰治县的公职,或者如果选举使用的选区边界是您曾参与制定的,除非在您的任期结束后这些边界已被更改。
在您被任命后的四年内,您不能担任县政府的工作人员、获得非竞争性合同,也不能注册成为县政府的游说者。此外,在您被任命后的两年内,您不能接受县政府的任何职务任命。
Section § 21586
本法律解释了委员会如何罢免其成员。成员可能因失职、不当行为、不符合资格,或导致委员会无法正常运作而被罢免。罢免成员需要九张赞成票,其中至少三张票来自一个政党的成员,另有至少三张票来自另一个政党的成员。面临罢免的成员不能参与投票。
在被罢免前,该成员必须收到书面的拟议罢免理由、投票会议通知,并有机会书面回应和在会议上进行回应。委员会可以为此过程聘请法律援助。一旦做出决定,该决定是最终的,不能上诉或提交法院审查。
Section § 21587
Section § 21588
如果委员会的投票成员少于九人,奥兰治县的审计长必须在一个月内召集合格的申请人来填补空缺。申请人必须符合第21582条中的某些标准。剩余的委员会成员随后有两周时间,从这个申请人库中以三分之二多数票任命新成员。重要的是,新成员必须与他们所替换的人具有相同的政党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