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1550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在圣迭戈县设立一个独立重新划分选区委员会。该委员会每十年设立一次,旨在保持独立性和多元化。它在每次人口普查后调整选区边界,以反映人口变化。

委员会由14名成员组成,通过特定程序选出,必须在政治和地理上具有代表性。成员需符合多项资格,例如在圣迭戈县居住一定时间、有投票记录,并且近期没有政治关联或游说活动。

符合资格的人可以申请加入委员会,遴选过程会将申请人筛选至60名候选人。进一步的遴选过程,包括随机抽签和由已选委员进行的评估,将最终确定委员会成员,这些成员应代表本县的多元化,并强调公正性和相关经验。

(a)CA 选举 Code § 21550(a) 在本章中,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CA 选举 Code § 21550(a)(1) “委员会”指圣迭戈县监事会。
(2)CA 选举 Code § 21550(a)(2) “监事会书记员”指圣迭戈县监事会书记员。
(3)CA 选举 Code § 21550(a)(3) “委员会”指根据 (b) 款设立的独立重新划分选区委员会。
(4)CA 选举 Code § 21550(a)(4) “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姻亲、父母或兄弟姐妹。
(b)Copy CA 选举 Code § 21550(b)
(1)Copy CA 选举 Code § 21550(b)(1) 圣迭戈县设有一个独立重新划分选区委员会。该委员会应不迟于2020年12月31日设立,并在其后每个以零结尾的年份设立。遴选过程旨在产生一个独立于监事会影响且能合理代表本县多元化的委员会。
(2)CA 选举 Code § 21550(b)(2) 在十年一次的联邦人口普查进行后的次年,委员会应根据本章规定调整监事会监事区的边界线。
(c)CA 选举 Code § 21550(c) 委员会应由14名成员组成。委员会成员的政党偏好,如成员最近的注册宣誓书所示,应尽可能与圣迭戈县注册的每个政党或选择不声明或未表明政党偏好的选民总数成比例,该比例根据最近一次全州选举的注册情况确定。然而,委员会成员的政党偏好不要求与本县注册选民中的政党偏好比例完全相同。至少一名委员会成员应居住在监事会五个现有监事区中的每个区。每位委员应符合以下资格:
(1)CA 选举 Code § 21550(c)(1) 是圣迭戈县的居民。
(2)CA 选举 Code § 21550(c)(2) 是在圣迭戈县连续注册的选民,具有相同的政党偏好或无政党偏好,并且在被任命为委员会成员之日前五年或更长时间内未更改其政党偏好。
(3)CA 选举 Code § 21550(c)(3) 在申请成为委员会成员之日前最近三次全州选举中至少参加过一次投票。
(4)CA 选举 Code § 21550(c)(4) 在申请加入委员会之日前十年内,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均未从事以下任何活动:
(A)CA 选举 Code § 21550(c)(4)(A) 被任命、当选或曾是代表圣迭戈县的地方、州或联邦级别公职的候选人,包括作为监事会成员。
(B)CA 选举 Code § 21550(c)(4)(B) 曾担任代表圣迭戈县的地方、州或联邦级别民选代表的雇员或有偿顾问。
(C)CA 选举 Code § 21550(c)(4)(C) 曾担任代表圣迭戈县的地方、州或联邦级别公职候选人的雇员或有偿顾问。
(D)CA 选举 Code § 21550(c)(4)(D) 曾担任政党的高级职员、雇员或有偿顾问,或曾担任政党中央委员会的指定成员。
(E)CA 选举 Code § 21550(c)(4)(E) 曾是注册的联邦、州或地方说客。
(5)CA 选举 Code § 21550(c)(5) 具备与重新划分选区过程和投票权相关的分析技能经验,并具备理解和应用适用州和联邦法律要求的能力。
(6)CA 选举 Code § 21550(c)(6) 具备证明其公正能力的经验。
(7)CA 选举 Code § 21550(c)(7) 具备证明其对圣迭戈县多元人口结构和地理有认识的经验。
(d)CA 选举 Code § 21550(d) 符合 (c) 款规定资格的有意者可向监事会书记员提交申请,以考虑成为委员会成员。监事会书记员应审查申请,并淘汰不符合规定资格的申请人。
(e)Copy CA 选举 Code § 21550(e)
(1)Copy CA 选举 Code § 21550(e)(1) 监事会书记员应从合格申请人库中选出60名最合格的申请人,同时考虑 (c) 款所述的要求。监事会书记员应将这60名最合格申请人的姓名公布至少30天。在公布这60名最合格申请人名单之前,监事会书记员不得与监事会成员或其代理人就与提名过程或申请人相关的任何事项进行沟通。

Section § 215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圣地亚哥县重新划分选区委员会成员的运作方式。成员必须公正行事,以确保公众对重新划分选区工作的信任。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在新成员被任命时结束。至少需要九名成员才能做出决定。委员会不能聘用不符合委员会成员申请资格的顾问,“顾问”包括任何就重新划分选区事宜向委员会提供建议的人。此外,根据当地的利益冲突法规,每位成员都被视为指定雇员。
(a)CA 选举 Code § 21551(a) 委员会成员应以公正的方式适用本章,并增强公众对重新划分选区过程廉正性的信心。
(b)CA 选举 Code § 21551(b) 委员会每位成员的任期在下一届委员会首位成员获任命时届满。
(c)CA 选举 Code § 21551(c) 委员会九名成员构成法定人数。任何官方行动均须获得九票或九票以上赞成票。
(d)Copy CA 选举 Code § 21551(d)
(1)Copy CA 选举 Code § 21551(d)(1) 委员会不得聘用根据第21550条(c)款第(4)项不符合申请人资格的顾问。
(2)CA 选举 Code § 21551(d)(2) 就本款而言,“顾问”指被聘请就重新划分选区过程的任何方面向委员会或委员会成员提供建议的人,无论其是否获得报酬。
(e)CA 选举 Code § 21551(e) 就圣地亚哥县根据《政府法典》第九编第七章第三条(始于第87300条)通过的利益冲突法规而言,每位委员会成员应为指定雇员。

Section § 2155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委员会如何为监事会创建单一成员选区,以确保公平代表。选区必须人口平等,并遵守美国宪法和投票权法案,同时尽可能保持社区的完整性。被监禁人员通常不计入人口,除非他们在县内有已知住所。

选区必须整齐地连接,不跳过附近区域,并且不考虑候选人地址等政治因素。法律强制要求举行公开听证会和透明沟通,包括公布地图和确保公众参与。如果需要,听证会还需提供翻译,并通过各种外展方式鼓励公众参与。

委员会必须向公众提供其数据和工作成果,确保所有委员会记录均向公众开放。最终的重新划分选区计划将接受公众投票,并且必须包含一份详细报告,解释所做的决定。

(a)CA 选举 Code § 21552(a) 委员会应根据划区过程,按照以下优先顺序,为监事会设立单一成员监事区,并使用以下标准:
(1)Copy CA 选举 Code § 21552(a)(1)
(A)Copy CA 选举 Code § 21552(a)(1)(A) 选区应符合美国宪法,且每个选区的人口应与监事会的其他选区人口合理相等,但为遵守1965年联邦投票权法案(52 U.S.C. Sec. 10101 et seq.)或法律允许的偏离情况除外。
(B)CA 选举 Code § 21552(a)(1)(A)(B) 人口平等应基于最近一次可获得公法94-171所述重新划分选区数据的联邦十年一次人口普查所确定的县居民总人口。
(C)CA 选举 Code § 21552(a)(1)(A)(C) 尽管有(B)项规定,被监禁人员(如第21003条所用术语)不应计入县人口,但其最后已知居住地可被分配到县内人口普查区块的被监禁人员除外,前提是关于被监禁人员最后已知居住地的信息已包含在根据政府法典第8253条(b)款开发的用于重新划分选区的计算机化数据库中,并且该数据库已公开提供。
(2)CA 选举 Code § 21552(a)(2) 选区应遵守1965年联邦投票权法案(52 U.S.C. Sec. 10101 et seq.)。
(3)CA 选举 Code § 21552(a)(3) 选区应地理上毗连。
(4)CA 选举 Code § 21552(a)(4) 任何城市、当地社区或当地利益共同体的地理完整性应以最大限度减少其分割的方式予以尊重,但不得违反第(1)至(3)项(含)的要求。利益共同体是指共享共同社会和经济利益的毗连人口,为实现其有效和公平代表权,应将其包含在单一选区内。利益共同体不应包括与政党、现任者或政治候选人的关系。
(5)CA 选举 Code § 21552(a)(5) 在可行范围内,且在不与第(1)至(4)项(含)冲突的情况下,选区应划定以鼓励地理紧凑性,即不跳过附近人口区域而选择更远的人口区域。
(b)CA 选举 Code § 21552(b) 在制定地图时,不得考虑任何现任者或政治候选人的居住地。不得为偏袒或歧视现任者、政治候选人或政党而划定选区。
(c)Copy CA 选举 Code § 21552(c)
(1)Copy CA 选举 Code § 21552(c)(1) 委员会应遵守拉尔夫·M·布朗法案(政府法典第5篇第2部第1章第9章(自第54950条起))。
(2)Copy CA 选举 Code § 21552(c)(2)
(A)Copy CA 选举 Code § 21552(c)(2)(A) 在委员会绘制地图之前,委员会应举行至少七场公开听证会,为期不少于30天,且每个监事区至少举行一场公开听证会。
(B)CA 选举 Code § 21552(c)(2)(A)(B) 如果任何州或地方卫生命令禁止大型集会,委员会可根据遵守公共卫生要求的需要,修改听证会地点,包括使用允许远程观看和参与的技术进行虚拟听证会。如果委员会修改听证会地点,应提供通过视频观看和收听会议、通过电话收听会议以及通过电话和书面形式提供公众意见的机会,且对评论者数量没有限制。委员会应在最大可行范围内,为每个监事区至少一场听证会提供现场参与的机会。提供现场参与的方法可包括但不限于:设置多个带有视听连接的房间、允许社区成员预约发表公众意见、提供个人防护设备或在户外空间举行听证会。
(3)CA 选举 Code § 21552(c)(3) 在委员会绘制草案地图后,委员会应执行以下两项任务:
(A)CA 选举 Code § 21552(c)(3)(A) 在圣地亚哥县的互联网网站上公布地图以征求公众意见。
(B)CA 选举 Code § 21552(c)(3)(B) 举行至少两场公开听证会,为期不少于30天。
(4)Copy CA 选举 Code § 21552(c)(4)
(A)Copy CA 选举 Code § 21552(c)(4)(A) 委员会应制定并向公众提供第(2)和(3)项所述所有公开听证会的日程表。听证会应安排在每周的不同时间和日期,以适应各种工作时间表并尽可能广泛地接触受众。
(B)CA 选举 Code § 21552(c)(4)(A)(B)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54954.2条的规定,委员会仍应在第 (2) 和 (3) 款所述的公开听证会前至少七天公布议程。第 (3) 款要求的会议议程应包含草案地图的副本。
(5)Copy CA 选举 Code § 21552(c)(5)
(A)Copy CA 选举 Code § 21552(c)(5)(A) 如果听证会前至少24小时提出翻译请求,委员会应安排根据本章举行的听证会的适用语言现场翻译。
(B)CA 选举 Code § 21552(c)(5)(A)(B) 就本款而言,“适用语言”指圣地亚哥县属于语言少数群体的居民人数大于或等于该县总投票年龄居民的3%的语言。
(6)CA 选举 Code § 21552(c)(6) 委员会应采取措施鼓励县居民参与重新划分选区的公开审查程序。这些措施可包括:
(A)CA 选举 Code § 21552(c)(6)(A) 通过媒体、社交媒体和公益广告提供信息。
(B)CA 选举 Code § 21552(c)(6)(B) 与社区组织协调。
(C)CA 选举 Code § 21552(c)(6)(C) 在圣地亚哥县的互联网网站上发布信息,解释重新划分选区程序,并包含每次公开听证会的通知以及在听证会上作证或直接向委员会提交书面证词的程序。
(7)CA 选举 Code § 21552(c)(7) 董事会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有一个完整准确的计算机化数据库可用于重新划分选区,并确保有适当程序向公众提供与委员会成员可获得的重新划分选区数据和计算机软件同等的便捷访问。
(8)CA 选举 Code § 21552(c)(8) 董事会应为委员会提供合理的资金和人员配备。
(9)CA 选举 Code § 21552(c)(9) 委员会所有与重新划分选区相关的记录,以及委员会在绘制草案地图或最终地图时考虑的所有数据,均为公共记录。
(d)Copy CA 选举 Code § 21552(d)
(1)Copy CA 选举 Code § 21552(d)(1) 委员会应通过一项重新划分县政委员选区边界的计划,并应在《第21140条 (a) 款》规定的地图通过截止日期前将该计划提交给县政委员会书记。委员会不得在《第21160条 (f) 款 (3) 项》规定的日期之前发布草案地图。
(2)CA 选举 Code § 21552(d)(2) 该计划应接受全民公决,其方式与法令相同。
(3)CA 选举 Code § 21552(d)(3) 委员会应随最终地图发布一份报告,解释委员会在符合 (a) 和 (b) 款所述标准方面做出决定的依据。

Section § 21553

Explanation

如果您被任命为委员会成员,那么自任命之日起五年内,您不能在加州竞选联邦、州、县或市级别的任何公职。此外,在您被任命后的三年内,您不能担任任何委任职位,不能为某些政府机构工作,也不能在加州注册为说客。

委员会成员自任命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在本州担任联邦、州、县或市级别的民选公职。委员会成员自任命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联邦、州或地方的委任公职,不得担任州平衡委员会、国会、州立法机关或任何个别立法者的受薪工作人员或受薪顾问,也不得在本州注册为联邦、州或地方说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