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1100

Explanation

这部法律被称为2023年FAIR MAPS法案,其目的是确保加州城市和其他地方政府区域重新划分选区界线的程序是公平、透明且公众可参与的。它旨在防止不公平的做法,例如“不公正划分选区”(gerrymandering),即以有利于特定政治团体或现任者的方式划分选区。该法案强调保护人民获得公平代表的权利,特别是对于那些经常被边缘化或代表性不足的社区。它在以往重新划分选区周期的改进基础上,建立了明确的指导方针和标准,优先考虑公平性并防止歧视。

此外,该法律还侧重于使该过程更开放地接受公众意见,并要求地方政府对创建公平的选区地图负责。

(a)CA 选举 Code § 21100(a) 本章应被称为并可引用为2023年市县及政治分区公平包容性重新划分选区(FAIR MAPS)法案。
(b)CA 选举 Code § 21100(b) 颁布本章时,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以下所有事项:
(1)CA 选举 Code § 21100(b)(1) 加利福尼亚州宪法保障人民享有法律的平等保护,并规定立法机关应禁止影响选举的不当行为。
(2)CA 选举 Code § 21100(b)(2) 确保地方重新划分选区过程的完整性、公平性、透明度和可及性,是全州关注和关切的事项。
(3)CA 选举 Code § 21100(b)(3) 禁止歧视性地方重新划分选区行为,包括种族歧视性不公正划分选区、党派不公正划分选区以及保护现任者不公正划分选区,是全州关注和关切的事项。
(4)CA 选举 Code § 21100(b)(4) 保护人民免受不具代表性和稀释性的地方选举制度的影响,是全州关注和关切的事项。
(5)CA 选举 Code § 21100(b)(5) 由于管理市县重新划分选区过程的州法律的修改(这些修改被纳入了《FAIR MAPS法案》(2019年法规第557章)),在2020年重新划分选区周期中,市县选区边界的调整比往年更加透明、更具参与性、更具代表性。
(6)CA 选举 Code § 21100(b)(6) 尽管重新划分选区过程有了这些改进,评估2020年重新划分选区周期的研究表明,有必要对《FAIR MAPS法案》进行改进,以解决立法中存在的模糊性、漏洞和缺陷,这些缺陷阻碍了该法案重要目标的充分实现。
(7)CA 选举 Code § 21100(b)(7) 本章处理的是全州关注的事项,而非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一编第5节所指的市政事务。因此,本章适用于所有城市,包括特许城市,但另有规定者除外。
(c)CA 选举 Code § 21100(c) 本章的目的是实现以下所有事项:
(1)CA 选举 Code § 21100(c)(1) 实施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的保障,包括第一编第2、3、7节和第二编第1、2、3、4节。
(2)CA 选举 Code § 21100(c)(2) 确保地方重新划分选区过程的完整性、公平性、透明度和可及性,禁止歧视性地方重新划分选区行为,并保护人民免受不具代表性和稀释性的地方选举制度的影响。
(3)CA 选举 Code § 21100(c)(3) 建立要求以确保地方重新划分选区过程中的透明度和可及性达到最低标准,以便公众能够提供信息协助其地方政府采纳公平公正的选区地图。
(4)CA 选举 Code § 21100(c)(4) 建立强制性的选区划分和重新划分选区标准,以促进所有人民、社区和社群的公平有效代表,特别是针对弱势、历史上被边缘化、资源不足、低收入和代表性不足的社区和社群。
(5)CA 选举 Code § 21100(c)(5) 建立分级标准,优先考虑保持完整的社区和利益共同体,促进政治组织和选民代表,并禁止不公正划分选区,包括保护现任者不公正划分选区。
(6)CA 选举 Code § 21100(c)(6) 提供一种途径让居民追究其地方政府的责任,确保其进行公平透明的重新划分选区过程并采纳符合本章规定的选区地图。
(d)CA 选举 Code § 21100(d) 本章应被广义解释以实现其宗旨。

Section § 21110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加州各级地方政府选举区边界相关的关键术语。“通过”或“采纳”指的是通过法律或决议正式确立这些边界。

“适用语言”一词描述了必须提供选举材料的语言,这取决于英语水平有限人群的需求,并对城市、县和教育区有不同的规定。

“选举区”包括县、市议会、学区等区域,而“立法机构”则指这些实体的管理委员会。“地方管辖区”涵盖了所有形式的地方政府和教育区。

“小型教育区”指的是人口少于25万的地区。“成员”一词指这些划定选区选出的官员,“划区机构”是负责设定边界的实体,其中可能包括特定类型的重新划区委员会。

就本章而言,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CA 选举 Code § 21110(a) 就选举区边界而言,“通过”或“采纳”指通过一项法令或决议,明确规定这些边界。
(b)CA 选举 Code § 21110(b) “适用语言”指以下语言:
(1)CA 选举 Code § 21110(b)(1) 对于非小型教育区的县或县教育局,指根据1965年联邦投票权法案第203节 (52 U.S.C. Sec. 10503) 规定,该县必须提供选票的任何语言。
(2)CA 选举 Code § 21110(b)(2) 对于城市,指由英语水平有限的城市居民群体所使用的任何语言,该群体占城市四岁以上总人口的3%或以上,且其语言可确定,由州务卿根据第21170节 (c) 款第 (2) 项确定。
(3)CA 选举 Code § 21110(b)(3) 对于非小型教育区的学区,指根据《教育法典》第48985节规定,该学区内学校必须提供翻译材料的任何语言。
(4)CA 选举 Code § 21110(b)(4) 对于非小型教育区的社区大学区,指根据第 (1) 项规定,在该社区大学区所在县符合适用语言条件的任何语言。
(5)CA 选举 Code § 21110(b)(5) 对于特殊区或小型教育区,本章不要求任何适用语言。
(c)CA 选举 Code § 21110(c) “选举区”指立法机构的选举区,包括县监事区、县教育委员会理事区、市议会区、学区理事区、社区大学区理事区或特殊区管理委员会分区。
(d)CA 选举 Code § 21110(d) “立法机构”指县监事会、县教育委员会、市议会、学区管理委员会、社区大学区管理委员会或特殊区管理委员会。
(e)CA 选举 Code § 21110(e) “地方管辖区”指县、县教育局、普通法城市、特许城市、学区、社区大学区或特殊区。
(f)CA 选举 Code § 21110(f) “小型教育区”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CA 选举 Code § 21110(f)(1) 截至最近一次人口普查,总人口少于25万居民的县的县教育局。
(2)CA 选举 Code § 21110(f)(2) 截至最近一次人口普查,服务区域总人口少于25万居民的学区。
(3)CA 选举 Code § 21110(f)(3) 截至最近一次人口普查,服务区域总人口少于25万居民的社区大学区。
(g)CA 选举 Code § 21110(g) “成员”,除非另有规定,指由区选举产生或来自区的立法机构成员,包括县监事、县教育委员会成员、市议会成员、学区理事、社区大学区理事或特殊区管理委员会成员。
(h)CA 选举 Code § 21110(h) “划区机构”指有权通过立法机构选举区的机构,其中可能包括独立的重新划区委员会。
(i)CA 选举 Code § 21110(i) “咨询性重新划区委员会”、“混合型重新划区委员会”和“独立重新划区委员会”具有第23000节中定义的相同含义,并包括特许城市设立的符合这些定义的任何委员会。

Section § 2112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是关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地方政府和教育实体。它解释说,本章的规定适用于各种组织,例如县、市政府、学区、社区大学和特别区,只要其管理机构是根据选区选出的。

Section § 21130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了地方立法机构内创建和调整选区的规则。它要求这些选区的人口基本相等,以最新的联邦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并排除某些被监禁人员,除非适用特定条件。此外,选区必须符合美国和加利福尼亚州宪法以及1965年投票权法案,确保公平代表,特别是对少数族裔群体。

选区应地理上毗连,尊重社区边界和自然屏障,同时避免政治偏袒。有特定的优先顺序标准来指导选区划定,这些标准不应被其他任何标准取代。

必须在21天内发布一份报告,解释划区决定,特别是为什么任何社区或邻里被分割。对于拥有专属重新划区规则和咨询委员会的特许城市,适用一些例外情况。

(a)CA 选举 Code § 21130(a) 在决定为立法机构设立基于选区的选举之后或同时,或对于已采用基于选区选举的立法机构,在每次联邦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之后,划区机构应通过条例或决议,通过该立法机构所有选区的边界,以使各选区的人口应基本相等,符合美国宪法的要求。
(1)CA 选举 Code § 21130(a)(1) 人口平等应基于地方管辖区居民的总人口,该总人口由最近一次联邦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确定,且该普查的重新划区数据(如公法94-171所述)可用。
(2)CA 选举 Code § 21130(a)(2) 尽管有第 (1) 款规定,被监禁人员(如第21003条所用术语)不应计入地方管辖区的人口,但如果被监禁人员的最后已知居住地信息包含在根据《政府法典》第8253条 (b) 款开发的用于重新划区的计算机化数据库中,并且该数据库已公开提供,则其最后已知居住地可被分配到地方管辖区内的人口普查区块的被监禁人员除外。
(b)CA 选举 Code § 21130(b) 划区机构应通过符合美国宪法、加利福尼亚州宪法和1965年联邦投票权法案(52 U.S.C. Sec. 10301 等)的选区边界。
(1)CA 选举 Code § 21130(b)(1) 根据划区机构在联邦投票权法案下的现有义务,划区机构应确定是否有可能创建选区,使少数族裔群体足够大且地理上紧凑,以在单一成员选区中构成多数,如Thornburg 诉 Gingles 案,478 U.S. 30 (1986) 所述,并根据有关联邦投票权法案在重新划区方面的执行判例法进行解释。划区机构应在其重新划区网页上,至少在完成分析后七天内或在通过选区边界之前(以较早者为准),公布其分析结果。
(2)CA 选举 Code § 21130(b)(2) 如果划区机构根据其在联邦投票权法案下的现有义务,进行分析以确定地方管辖区是否存在“种族极化投票”(如有关联邦投票权法案执行的判例法所定义),划区机构应在其重新划区网页上,至少在完成分析后七天内或在通过选区边界之前(以较早者为准),公布其分析和调查结果摘要。
(c)CA 选举 Code § 21130(c) 划区机构应按照以下优先顺序采用以下标准来划定选区边界:
(1)CA 选举 Code § 21130(c)(1) 在最大可行范围内,选区应地理上毗连。仅在相邻角点处相接的区域不视为毗连。被水域分隔且未通过桥梁、隧道或定期渡轮服务连接的区域不视为毗连。
(2)CA 选举 Code § 21130(c)(2) 在最大可行范围内,且不与本款中前述标准冲突的情况下,应尊重任何地方社区或地方利益共同体的地理完整性,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分割。“利益共同体”是指具有共同社会或经济利益的人口,为实现其有效和公平代表,应将其纳入单一选区。利益共同体的特征可包括但不限于共同的公共政策关切,例如教育、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环境、住房、交通和获得社会服务。利益共同体的特征还可包括但不限于文化区、共同的社会经济特征、相似的选民登记率和参与率以及共同的历史。利益共同体不包括与政党、现任者或政治候选人的关系。
(3)CA 选举 Code § 21130(c)(3) 在最大可行范围内,且不与本款中前述标准冲突的情况下,应尊重城市或人口普查指定地点的地理完整性,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分割。本款不适用于城市。

Section § 2114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从2031年开始,地方选举中通过新选区边界的时间表。这些边界必须在以“二”结尾的年份的下一次常规选举前至少204天确定。

但是,这个时间表不适用于议会从整体选举改为按选区选举的情况,也不适用于有自己重新划分选区时间表的特许市,只要县能够配合该时间表。如果县无法配合,县将指定该市可以用于重新划分选区的最晚截止日期。

(a)CA 选举 Code § 21140(a) 针对2031年及以后进行的重新划分选区,选举区的边界应由选区划分机构在每个以数字“二”结尾的年份的1月1日之后发生的当地管辖区的下一次常规选举前不迟于204天通过。
(b)CA 选举 Code § 21140(b) 当立法机构从整体选举过渡到按选区选举或从选区选举时,本节不适用。
(c)CA 选举 Code § 21140(c) 本节不适用于已通过法令或在其市章程中采纳了不同重新划分选区截止日期的特许市,但前提是,如果县负责该市的选举,县能够行政上适应这个较晚的截止日期。如果县无法适应该截止日期,县应向特许市提供县能合理适应的最晚截止日期,该日期应作为第21180节目的的地图通过截止日期,并且该市应将其发布到该市的重新划分选区网页上。

Section § 21150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了地方管辖区在划定新选举区界限时必须遵循的程序。在采纳新界限之前,他们必须至少举办一次研讨会并举行公开听证会,以收集公众对社区和社群的意见。研讨会提供重新划区过程的详细信息,并允许公众绘制草图,这些草图随后将在听证会上进行审查。特别区和小型教育区有略微不同的规定,与市县等大型实体相比,它们所需的公开听证会次数较少。混合型或咨询性委员会可以提供协助,但不能取代划区机构的职责。

此外,至少有两次活动必须在周末或晚上举行,所有地点都应方便残疾人使用。公众必须被允许亲自和远程参加听证会,尽管远程意见不需要实体地点。此外,作为更广泛会议一部分的听证会必须在指定时间开始,公众发言时间应充足但可合理限制。某些规则不适用于较小的区域。

(a)CA 选举 Code § 21150(a) 在划区机构采纳新的选举区界限之前,包括地方管辖区在联邦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之后或两次普查之间重新划分选区时,但不包括立法机构从整体选举转变为按选区选举或从选区选举时,地方管辖区应在划区机构绘制拟议选举区界限的草图或多张草图之前,至少举办一次研讨会,并且划区机构应按照本节规定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公众就一个或多个社区、利益共同体或选举区的构成提供意见。
(b)CA 选举 Code § 21150(b) 就本章而言,研讨会是由地方管辖区的工作人员、地方管辖区聘请的顾问,或由划区机构的一名或多名成员(但少于划区机构成员的多数)主持的独立会议。在每次研讨会上,地方管辖区应向公众提供有关重新划区过程的信息、公众如何提供公众意见的信息,以及如何使用在线地图工具创建草图或利益共同体地图(如适用)的说明。地方管辖区可以并且鼓励协助公众在研讨会上绘制和提交草图。所有提交的草图以及一份口头总结,说明在研讨会上收到的关于社区、利益共同体或选举区拟议界限的公众意见的数量和性质,应在下一次公开听证会上提交给划区机构。
(c)CA 选举 Code § 21150(c) 本款适用于特别区和小型教育区。
(1)CA 选举 Code § 21150(c)(1) 在绘制草图或多张草图之后,划区机构应至少举行两次公开听证会。本款不阻止划区机构在绘制草图或多张草图之前举行公开听证会。
(d)CA 选举 Code § 21150(d) 本款适用于县、市、学区、社区大学区以及非小型教育区的县教育局。
(1)CA 选举 Code § 21150(d)(1) 在划区机构绘制拟议选举区界限的草图或多张草图之前,划区机构应至少举行两次公开听证会。
(2)CA 选举 Code § 21150(d)(2) 在绘制草图或多张草图之后,划区机构应至少举行三次公开听证会。
(e)Copy CA 选举 Code § 21150(e)
(1)Copy CA 选举 Code § 21150(e)(1) 咨询性重新划区委员会(符合第23002条规定)可以代替划区机构举行(d)款第(1)项所要求的公开听证会。咨询性重新划区委员会可以绘制草图并举行公开听证会以审议草图,但这些公开听证会不应履行划区机构根据(c)款第(1)项或(d)款第(2)项举行公开听证会的责任。
(2)CA 选举 Code § 21150(e)(2) 混合型重新划区委员会(如第23000条(c)款所定义)可以代替划区机构举行本节(c)款和(d)款所要求的公开听证会。
(3)CA 选举 Code § 21150(e)(3) 咨询性或混合型重新划区委员会根据本款举行的公开听证会,应符合本节中适用于该听证会(如果由划区机构举行)的要求。
(f)CA 选举 Code § 21150(f) 至少两次研讨会或公开听证会应在周六、周日或工作日晚上6点之后举行。
(g)CA 选举 Code § 21150(g) 举行研讨会或公开听证会的建筑物应方便残疾人使用。
(h)CA 选举 Code § 21150(h) 为促进公开听证会的可及性,划区机构应允许公众亲自和远程参加每次公开听证会并提供现场公众意见,这应包括提供可访问且清晰可听的电话接入或基于互联网的服务选项。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划区机构无需提供一个实体地点供公众远程提供公众意见,并且划区机构不得要求公众前往实体地点远程提供公众意见。
(i)CA 选举 Code § 21150(i) 如果公开听证会与划区机构的定期或特别会议合并,且该会议包括其他实质性议程项目,则公开听证会应在固定时间开始,无论其在议程上的顺序如何,但划区机构可以在该时间到来时首先结束正在讨论或采取行动的任何项目,包括任何相关的公众意见。公开听证会的时间应向公众通知。
(j)CA 选举 Code § 21150(j) 根据《拉尔夫·M·布朗法案》(《政府法典》第5编第2部第1分部第9章(始于第54950条)),划区机构可以合理限制个人在公开听证会上的发言时间。公开听证会上所有公众评论的总时长不得少于两小时;但是,如果所有希望发表公众评论的人都已发言,则公众评论期可以在两小时前结束。
(k)CA 选举 Code § 21150(k) 第(f)款至第(h)款(含)不适用于特别区或小型教育区。

Section § 2116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利福尼亚州地方管辖区在重新划分选区过程中的程序和要求。主要目标是确保社区参与,特别是来自代表性不足和非英语群体的参与。地方管辖区必须制定并采纳一项公共教育和宣传计划,详细说明如何告知居民并让他们参与,并规定了咨询社区组织的条款。

该法律规定了公布计划草案和地图的时间表,明确了公共教育计划的内容,并强制要求所有地图草案和公众意见在线提供。公开听证会和研讨会必须进行宣传,并应要求提供现场翻译服务。管辖区还被要求维护一个专门的重新划分选区网页至少10年。

本条款不适用于从普选制过渡到选区制选举的情况,并对没有网站义务的特殊区和小型教育区做出了特殊豁免。

(a)CA 选举 Code § 21160(a) 地方管辖区应真诚努力鼓励居民,包括代表性不足社区和非英语社区的居民,参与重新划分选区过程。
(b)CA 选举 Code § 21160(b) 在根据第21150条举行的首次听证会或研讨会之前,立法机构或选区划分机构应不迟于四周通过一项重新划分选区公共教育和宣传计划,以告知居民有关地方管辖区的重新划分选区过程以及如何参与。尽管有第23003条(i)款的规定,如果地方管辖区设立一个混合型重新划分选区委员会来建议修改立法机构的选区边界,本款要求的公共教育和宣传计划应由地方管辖区而非委员会通过。
(1)CA 选举 Code § 21160(b)(1) 计划草案应在通过前在线公布,供14天审查和评论。在制定计划草案时,地方管辖区应真诚努力咨询在地方管辖区活跃的组织,包括在语言少数群体社区活跃的组织,并应在草案报告中明确指出这些被咨询的组织。
(2)CA 选举 Code § 21160(b)(2) 计划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的描述:
(A)CA 选举 Code § 21160(b)(2)(A) 地方管辖区将如何投入必要的教育和宣传资源,以确保居民,包括讲适用语言的居民,了解地方管辖区的重新划分选区过程。
(B)CA 选举 Code § 21160(b)(2)(B) 管辖区计划用于告知居民重新划分选区过程以及如何参与的具体方法。示例可能包括媒体,包括指明管辖区计划使用的任何媒体机构,与居民直接联系,以及社区活动或市政厅会议。
(C)CA 选举 Code § 21160(b)(2)(C) 地方管辖区将如何告知在地方管辖区活跃的组织,包括要求获得管辖区重新划分选区通知的组织以及在语言少数群体社区活跃的组织,有关地方管辖区重新划分选区过程的信息,以及管辖区将与这些组织中的哪些(如果有的话)合作来告知公众。
(D)CA 选举 Code § 21160(b)(2)(D) 地方管辖区是否以及如何与同一县内也在重新划分选区的其他地方管辖区协调其宣传和信息发布。
(E)CA 选举 Code § 21160(b)(2)(E) 地方管辖区计划举行的研讨会和公开听证会的数量及其预计日期。
(3)CA 选举 Code § 21160(b)(3) 管辖区在满足本款要求时,可以使用根据第21170条(a)款(6)项制定的重新划分选区公共教育和宣传模板。
(c)CA 选举 Code § 21160(c) 在整个重新划分选区过程中,地方管辖区应真诚努力向以下所有对象提供重新划分选区信息:
(1)CA 选举 Code § 21160(c)(1) 提供地方管辖区新闻报道的媒体机构,包括服务于语言少数群体社区的媒体机构。
(2)CA 选举 Code § 21160(c)(2) 在地方管辖区活跃的良好治理、民权、公民参与、邻里和社区团体或组织,包括在语言少数群体社区活跃的组织。
(3)CA 选举 Code § 21160(c)(3) 任何已要求获得地方管辖区重新划分选区过程通知的人。地方管辖区应为所有此类人员维护一份联系名单,并在整个重新划分选区过程中向他们提供定期更新,至少包括即将举行的研讨会或公开听证会的通知。
(d)CA 选举 Code § 21160(d) 如果在研讨会或公开听证会前至少72小时提出翻译请求,地方管辖区应安排根据本章举行的研讨会或公开听证会的适用语言现场翻译,除非研讨会或公开听证会的通知时间少于五天,在这种情况下,请求应在研讨会或公开听证会前至少48小时提出。
(e)CA 选举 Code § 21160(e)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54954.2条的规定,地方管辖区应在研讨会或公开听证会前至少五天在互联网上公布任何研讨会或公开听证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但是,如果距离通过边界的截止日期不足28天,地方管辖区可以在研讨会或公开听证会前至少72小时在互联网上公布研讨会或公开听证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f)Copy CA 选举 Code § 21160(f)
(1)Copy CA 选举 Code § 21160(f)(1) 选区划分机构在采纳草案地图作为最终地图之前,应将其在互联网上公布至少7天;但如果距离采纳边界的截止日期不足28天,则草案地图可在互联网上公布至少72小时。
(2)CA 选举 Code § 21160(f)(2) 由咨询性或混合型重新划分选区委员会成员、选区划分机构成员、地方管辖区雇员或承包商准备的每份草案地图,或由公众提交且经咨询性或混合型重新划分选区委员会或选区划分机构成员要求在未来公开听证会上讨论或审议的任何草案地图,应附带关于每个拟议选举区的总人口、公民投票年龄人口以及公民投票年龄人口的种族和民族特征的信息,以地方管辖区拥有该数据为限。
(3)Copy CA 选举 Code § 21160(f)(3)
(A)Copy CA 选举 Code § 21160(f)(3)(A) 咨询性或混合型重新划分选区委员会、选区划分机构以及地方管辖区的雇员或承包商,不得在政府法典第8253条(b)款所要求的区块级重新划分选区数据库首次向公众提供之日起三周内公布选举区草案地图。本分段不禁止委员会或选区划分机构在选举区草案地图可公布的最早日期之前,就选举区边界的划定举行研讨会或公开听证会。
(B)CA 选举 Code § 21160(f)(3)(A)(B) 如果重新划分选区数据库向公众提供之日与地图采纳截止日期之间的时间段少于90天且多于59天,则(A)分段所述的等待期缩短至7天。
(C)CA 选举 Code § 21160(f)(3)(A)(C) 如果重新划分选区数据库向公众提供之日与地图采纳截止日期之间的时间段少于60天,则(A)分段所述的等待期不适用。
(g)Copy CA 选举 Code § 21160(g)
(1)Copy CA 选举 Code § 21160(g)(1) 地方管辖区应录像或录音,或准备书面摘要,记录根据本章举行的每次研讨会或公开听证会上提出的每项口头公众意见,以及选区划分机构或咨询性或混合型重新划分选区委员会的每次审议。地方管辖区应在研讨会或公开听证会结束后不迟于14天,在其重新划分选区网页上向公众提供该录音或书面摘要。尽管有第23003条(i)款的规定,如果地方管辖区设立混合型重新划分选区委员会,则应由地方管辖区而非混合型重新划分选区委员会负责满足本款的要求。
(2)CA 选举 Code § 21160(g)(2) 尽管有(1)段的规定,地方管辖区应执行以下两项:
(A)CA 选举 Code § 21160(g)(2)(A) 在举行其最后两次研讨会或公开听证会中的第一次之前至少72小时,将地方管辖区已经举行的所有研讨会和公开听证会的录音或书面摘要在其重新划分选区网页上向公众提供。
(B)CA 选举 Code § 21160(g)(2)(B) 在第21150条(d)款(2)段所要求的第一次公开听证会之前至少72小时,将第21150条(d)款(1)段所要求的公开听证会的所有录音或书面摘要在其重新划分选区网页上向公众提供。
(h)Copy CA 选举 Code § 21160(h)
(1)Copy CA 选举 Code § 21160(h)(1) 选区划分机构或咨询性或混合型重新划分选区委员会,应允许公众以纸质和电子形式提交书面公众意见或社区、利益共同体或选区草案地图。
(2)CA 选举 Code § 21160(h)(2) 地方管辖区应在收到任何书面公众意见或草案地图后不迟于14天,在其重新划分选区网页上向公众提供这些意见或草案地图。
(3)CA 选举 Code § 21160(h)(3) 尽管有(2)段的规定,地方管辖区应执行以下两项:
(A)CA 选举 Code § 21160(h)(3)(A) 在举行其最后两次研讨会或公开听证会中的第一次之前至少72小时,将所有书面意见或草案地图在其重新划分选区网页上向公众提供,但在此次研讨会或公开听证会之前不足四个工作日收到的任何公众意见或草案地图除外。
(B)CA 选举 Code § 21160(h)(3)(B) 在第21150条(d)款(2)段所要求的第一次公开听证会之前至少72小时,将所有书面意见或草案地图在其重新划分选区网页上向公众提供,但在此次研讨会或公开听证会之前不足四个工作日收到的任何公众意见或草案地图除外。
(i)CA 选举 Code § 21160(i) 在举行首次研讨会或公开听证会之前,地方管辖区应设立并维护一个专门用于重新划分选区的无障碍互联网网页,该网页在新选区边界通过后应至少维护10年。该网页可以托管在地方管辖区现有的互联网网站上,或由地方管辖区维护的另一个互联网网站上。在首次研讨会或公开听证会之前,以及在新选区边界通过之前,地方管辖区互联网网站的首页应包含一个指向重新划分选区网页的显著链接。该网页应包含或链接到以下所有信息:
(1)CA 选举 Code § 21160(i)(1) 地方管辖区重新划分选区过程的总体说明。该说明应以英文和适用语言提供。
(2)CA 选举 Code § 21160(i)(2) 关于公众成员在公开听证会期间提供现场或远程口头公众意见,或以纸质或电子形式向选区划分机构,或咨询性或混合型重新划分选区委员会提交书面公众意见或草案地图,以供未来公开听证会审议的程序说明。该说明应以英文和适用语言提供。
(3)CA 选举 Code § 21160(i)(3) 所有研讨会和公开听证会日期的日历。包含研讨会或公开听证会日期、时间和地点的日历列表符合 (e) 款所要求的通知。
(4)CA 选举 Code § 21160(i)(4) 关于地方管辖区将根据请求提供研讨会或公开听证会现场翻译的适用语言的通知,以及提出此类请求的说明。该通知和这些说明应以英文和适用语言提供。
(5)CA 选举 Code § 21160(i)(5) 个人注册接收关于重新划分选区的定期通知(包括即将举行的研讨会或公开听证会通知)的说明和方法。这些说明应以英文和适用语言提供。
(6)CA 选举 Code § 21160(i)(6) 每次研讨会和公开听证会的通知和议程。
(7)CA 选举 Code § 21160(i)(7) 每次研讨会和公开听证会的录音或书面摘要。
(8)CA 选举 Code § 21160(i)(8) 选区划分机构或咨询性或混合型重新划分选区委员会在公开听证会上审议的每份草案地图。
(9)CA 选举 Code § 21160(i)(9) 提交给地方管辖区的每份书面公众意见。
(10)CA 选举 Code § 21160(i)(10) 地方管辖区根据第 21130 条 (b) 款第 (1) 和 (2) 项进行的分析结果。
(11)CA 选举 Code § 21160(i)(11) 重新划分选区之前的现有选区边界地图。
(12)CA 选举 Code § 21160(i)(12) 重新划分选区后通过的最终选区边界地图,以及在适用情况下,根据第 21130 条 (f) 款要求提交的报告。
(j)CA 选举 Code § 21160(j) 当立法机构从整体选举转变为按选区选举,或从按选区选举转变为其他形式时,本节不适用。
(k)Copy CA 选举 Code § 21160(k)
(b)Copy CA 选举 Code § 21160(k)(b) 至 (g) 款(含),(h) 款第 (2) 和 (3) 项,以及 (i) 款第 (4) 至 (10) 项(含)不适用于特殊区或小型教育区。(i) 款不适用于没有管辖区网站且法律上不要求设立此类网站的特殊区或小型教育区。

Section § 2117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州务卿在线发布重新划分选区流程的模板和指南。

到2030年12月15日以及此后每十年,州务卿必须分享关于重新划分选区程序、公众参与、翻译服务以及如何注册接收通知的文件。还需要一份重新划分选区的教育和外展计划。

公众可以从2030年11月1日以及此后每十年开始,对这些文件的草案发表为期30天的意见。到2031年1月1日以及此后每十年,必须根据人口普查数据在线发布语言翻译版本。翻译草案将开放15天的公众反馈期,并征求社区意见。

州务卿将为地方管辖区提供关于这些要求的培训。使用人口数据的免费地图工具将在计算机化数据库公开后提供,具体取决于预算分配。

(a)CA 选举 Code § 21170(a) 州务卿应不迟于2030年12月15日,以及此后每个以零结尾的年份的12月15日,在其互联网网站的显眼位置发布以下所有文件:
(1)CA 选举 Code § 21170(a)(1) 一份解释地方管辖区重新划分选区流程的模板,该模板应符合第21160条(i)款(1)项的要求。
(2)CA 选举 Code § 21170(a)(2) 一份解释在地方管辖区重新划分选区流程中提供公众意见程序的模板,该模板应符合第21160条(i)款(2)项的要求。
(3)CA 选举 Code § 21170(a)(3) 一份通知模板,解释地方管辖区应要求提供现场翻译的语言种类以及如何提出此类要求,该模板应符合第21160条(i)款(4)项的要求。
(4)CA 选举 Code § 21170(a)(4) 一份供公众成员注册接收有关重新划分选区定期通知的说明模板,该模板应符合第21160条(i)款(5)项的要求。
(5)CA 选举 Code § 21170(a)(5) 一份供公众成员描述和识别邻里或利益共同体边界的模板表格。
(6)CA 选举 Code § 21170(a)(6) 为协助地方管辖区遵守本章规定,一份重新划分选区公众教育和外展计划的模板,该模板可用于满足第21160条(b)款的要求。
(7)CA 选举 Code § 21170(a)(7) 为协助地方管辖区遵守本章规定,一份本章对地方管辖区施加的所有要求的简要总结和清单。
(b)CA 选举 Code § 21170(b) 州务卿应不迟于2030年11月1日,以及此后每个以零结尾的年份的11月1日,在线发布(a)款所述文件的草案,并至少提供30天的公众意见征询期,然后才能最终确定任何草案。在发布这些草案之前,州务卿应征求良好治理组织、民权组织、提供重新划分选区地图服务的公司以及代表受影响地方政府机构的全州性协会的意见。
(c)Copy CA 选举 Code § 21170(c)
(1)Copy CA 选举 Code § 21170(c)(1) 州务卿应不迟于2031年1月1日,以及此后每个以一结尾的年份的1月1日,在其互联网网站的显眼位置发布每个市和县的适用语言。
(2)CA 选举 Code § 21170(c)(2) 为确定每个市的适用语言,州务卿应在2030年以及此后每个以零结尾的年份,与根据《政府法典》第8253条(b)款开发的数据库的开发商协商,向美国人口普查局请求提供其美国社区调查中关于英语水平有限的最新数据的特别制表,该数据应符合第21110条(b)款(2)项的要求。如果该局无法提供该数据,州务卿应根据美国社区调查中列举英语水平有限居民数量的表格作出决定,该表格应包含最多语言种类、公开可用且在过去10年内编制。
(d)CA 选举 Code § 21170(d) 州务卿应不迟于2031年2月28日,以及此后每个以一结尾的年份的2月28日,将(a)款(1)至(5)项所述文件翻译成任何市或县所需的任何适用语言,并将其发布在州务卿互联网网站的显眼位置。
(e)CA 选举 Code § 21170(e) 在根据(d)款最终确定任何翻译文件之前,州务卿应在线发布这些文件的草案,并至少提供15天的公众意见征询期,然后才能最终确定任何草案。在发布这些草案之前,州务卿应征求语言无障碍咨询委员会以及代表使用每种适用语言的社区的组织的意见。
(f)CA 选举 Code § 21170(f) 为协助地方管辖区遵守本章规定,州务卿应向受本章约束的地方管辖区以及代表此类地方管辖区的协会提供培训,总结本章对地方管辖区施加的要求。该培训应录制成视频,并发布在州务卿互联网网站的显眼位置。
(g)Copy CA 选举 Code § 21170(g)
(1)Copy CA 选举 Code § 21170(g)(1) 在《政府法典》第8253条(b)款所述的计算机化数据库向公众开放之日起30天内,州务卿应向公众提供一个免费的电子制图工具,该工具载有每个立法机构按区选举的县和市的相关人口和人口统计数据,公众可使用该工具创建社区地图、利益共同体地图或区划草案地图,这些地图可提交给地方管辖区的区划机构或咨询性或混合型重新划分选区委员会。州务卿被授权并鼓励为其他立法机构按区选举的地方管辖区创建制图工具。
(2)CA 选举 Code § 21170(g)(2) 本款的实施应以年度预算案或其他法规为此目的拨款为前提。

Section § 2118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地方政府未能在第21140条(a)款规定或根据第21140条(c)款通过的截止日期(如适用)前划定选举区界限,划区机构应立即向地方管辖区所在县的高等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发布划定选举区界限的命令。如果划区机构未能在截止日期后五天内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地方管辖区的任何居民均可提交该申请。

高等法院在批准根据(a)款提交的申请后,应根据第21130条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划定选举区界限,这些界限应在地方管辖区的下一次常规选举中使用。

高等法院可以任命一名特别主事官,协助法院划定区界。地方管辖区应支付特别主事官的费用及相关费用。

高等法院或其任命的特别主事官可以在高等法院划定选举区界限之前举行一次或多次公开听证会。

经法院批准,特别主事官可以聘请重新划区专家或其他顾问或律师、重新划区和计算机技术领域的独立专家以及其他必要人员协助其工作。特别主事官还可以寻求地方管辖区的充分合作,以生成和使用已提供给划区机构或咨询性或混合型重新划区委员会的任何数据、计算机模型和程序或技术援助,并寻求熟悉重新划区立法起草机制的地方管辖区人员的充分合作。法院可以协助特别主事官获得其工作所需的人员和物理设施,并准备及时向地方管辖区提交一份请求,要求地方管辖区为特别主事官及其工作人员的必要开支提供资金。

高等法院划定的选举区界限应具有与划区机构通过的决议或条例相同的效力,但不得进行全民公投。

高等法院可以命令调整选举截止日期,以在下一次常规选举中实施新的选举区界限。

本节不适用于在其市章程中规定了不同的市议会区界限划定方法,以应对错过重新划区截止日期的特许市。

本章不限制任何联邦或州法院的酌情补救权力,包括根据其他法律规定判给律师费和诉讼费的任何权力。

(a)CA 选举 Code § 21180(a) If the districting body does not adopt election district boundaries by the deadlines set forth in subdivision (a) of Section 21140 or adopted pursuant to subdivision (c) of Section 21140, as applicable, the districting body shall immediately petition a superior court in a county in which the local jurisdiction is located for an order adopting election district boundaries. If the districting body does not petition a superior court within five days after the deadline, any resident of the local jurisdiction may file that petition.
(b)Copy CA 选举 Code § 21180(b)
(1)Copy CA 选举 Code § 21180(b)(1) Upon granting a petition filed pursuant to subdivision (a), the superior court shall adopt election district boundar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 and criteria set forth in Section 21130, which shall be used in the local jurisdiction’s next regular election.
(2)CA 选举 Code § 21180(b)(2) The superior court may appoint a special master to assist the court with adopting the district boundaries. The local jurisdiction shall pay the cost for the special master and associated costs.
(3)CA 选举 Code § 21180(b)(3) The superior court or a special master appointed by the superior court may hold one or more public hearings before the superior court adopts the election district boundaries.
(4)CA 选举 Code § 21180(b)(4) Subject to the approval of the court, the special master may employ redistricting experts or other consultants or counsel, independent experts in the field of redistricting and computer technology, and other necessary personnel to assist them in their work. The special master may also seek the full cooperation of the local jurisdiction in producing and using any data, computer models and programs, or technical assistance that was made available to the districting body or an advisory or hybrid redistricting commission and local jurisdiction personnel who are knowledgeable in the mechanics of drafting redistricting legislation. The court may assist the special master in securing the necessary personnel and the physical facilities required for their work and in preparing for the prompt submission to the local jurisdiction of a request for local jurisdiction funding for the necessary expenses of the special master and the special master’s staff.
(c)CA 选举 Code § 21180(c) The election district boundaries adopted by the superior court shall have the same force and effect as an enacted resolution or ordinance of the districting body, but shall not be subject to a referendum.
(d)CA 选举 Code § 21180(d) The superior court may order the adjustment of electoral deadlines as necessary to implement the new election district boundaries in the next regular election.
(e)CA 选举 Code § 21180(e) This section does not apply to a charter city that has adopted in its city charter a different method for adopting city council district boundaries when a redistricting deadline is missed.
(f)CA 选举 Code § 21180(f) This chapter does not limit the discretionary remedial authority of any federal or state court, including any authority to award attorney’s fees and costs under other provisions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