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05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关于诽谤和中伤(即诽谤法)的规则适用于任何竞选广告或宣传。这意味着如果有人在竞选材料中撒谎或虚假指控他人,他们将根据这些诽谤法承担责任。

Section § 205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候选人或支持某项州提案的人控制着一个委员会,并且他们明知地允许该委员会散布虚假有害的言论,他们就应对造成的损害负责。同样地,如果一个人资助一个委员会,并且他们明知地允许其发表诽谤性言论,他们也应承担责任。

(a)CA 选举 Code § 20501(a) 候选人或州提案发起人应对由该候选人或州提案发起人控制的委员会(根据《政府法典》第82016条的定义)实施的任何诽谤或中伤行为承担责任,如果该候选人或州提案发起人故意且明知地指示或允许该诽谤或中伤行为。
(b)CA 选举 Code § 20501(b) 作为受资助委员会(根据《政府法典》第82048.7条的定义)发起人的人,应对受资助委员会实施的任何诽谤或中伤行为承担责任,如果该发起人故意且明知地指示或允许该诽谤或中伤行为。

Section § 205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适用于候选人在竞选期间因诽谤或中伤提起诉讼的情况。它允许法院在决定额外赔偿(除了实际损失之外的)时,考虑被指控方是否曾试图撤回或更正其言论,如果审判分为几个阶段,这种额外赔偿被称为惩罚性赔偿。这种法律选择是候选人可能拥有的任何其他法律补救措施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