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000

Explanation

如果你在工作时间之外没有足够的时间参加全州选举投票,你可以请假去投票,而且不会扣工资。你可以在班次开始或结束时请假,最多两个小时,具体时间取决于你和雇主协商,以尽量减少离开工作的时间。

如果你认为你需要请假去投票,你必须在选举日至少两天前通知你的雇主,前提是你在选举日前的第三天就知道你需要请假。

(a)CA 选举 Code § 14000(a) 如果选民在工作时间之外没有足够的时间参加全州选举投票,选民可以不扣工资地请假,请假时间应足以加上工作时间之外可用于投票的时间,使选民能够投票。
(b)CA 选举 Code § 14000(b) 用于投票的请假时间,不扣工资的部分不得超过两小时。投票请假时间应仅限于正常工作班次的开始或结束时,以能为投票提供最多空闲时间且从正常工作班次请假时间最少为准,除非另有双方同意。
(c)CA 选举 Code § 14000(c) 如果员工在选举日前的第三个工作日,知道或有理由相信在选举日需要请假才能投票,员工应根据本节规定,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通知雇主希望请假投票。

Section § 14001

Explanation
在全州选举前10天,雇主必须张贴一份关于第14000条中详细规定的投票权的通知。这份通知应张贴在员工在工作场所或进出时容易看到的地方。

Section § 1400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条款14000、14001和14004中的规定适用于公共机构及其雇员,也适用于私营行业的雇主和员工。

条款14000、14001和14004应适用于所有公共机构及其雇员,以及私营行业的雇主和雇员。

Section § 14003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除非发生战争或公共危险,否则选民在选举日无需服民兵役。

Section § 140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雇主不能要求员工把他们的邮寄选票带到工作场所,也不能要求他们在工作场所填写选票。但是,雇主可以鼓励员工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