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650

Explanation
《加利福尼亚州选举法典》的本条规定允许特别区的管理机构在无需选民批准的情况下,转换为分区选举制。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决定其委员会成员将从特定的地理区域中选出。主要目标是支持《加利福尼亚州投票权法案》。然而,“特别区”不包括市、县、学校或类似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