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教育 Code § 88815(a) 特此设立基础技能学生成功计划,由加州社区学院系统总监根据 (b) 款进行管理。
(b)CA 教育 Code § 88815(b) 加州社区学院理事会应从年度预算案中为基础技能学生成功计划提供的资金中拨付:
(1)CA 教育 Code § 88815(b)(1) 最高达5%的金额用于教职员工发展,以改进基础技能和英语作为第二语言项目领域的课程、教学、学生服务和项目实践。加州社区学院系统总监办公室应通过竞争性程序选择一个社区学院学区来开展这些教职员工发展活动。所有根据 (2) 款获得资金的学院都应有机会参与本款中规定的教职员工发展计划。
(2)Copy CA 教育 Code § 88815(b)(2)
(A)Copy CA 教育 Code § 88815(b)(2)(A) 所有其他资金用于向社区学院学区提供拨款,以改善需要至少一门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或基础技能课程的入学学生的成果,特别侧重于从高中过渡的学生。
(B)CA 教育 Code § 88815(b)(2)(A)(B) 根据本款拨付的资金应应用于以下任何目的:
(i)CA 教育 Code § 88815(b)(2)(A)(B)(i) 项目和课程规划与开发、学生评估、咨询和辅导服务、补充教学和辅导、衔接、教学材料和设备,以及任何其他与提升基础技能、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和相关学生项目直接相关的目的。
(ii)CA 教育 Code § 88815(b)(2)(A)(B)(ii) 实施或扩展第 88810 节 (a) 款 (1) 至 (6) 项(含)中确定的基于证据的实践和原则的使用或应用。
(iii)CA 教育 Code § 88815(b)(2)(A)(B)(iii) 加速在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或基础技能课程中采用和利用低成本、高质量的开放教育资源。
(iv)CA 教育 Code § 88815(b)(2)(A)(B)(iv) 与高中合作,并在适用时与加州州立大学校区合作,以更好地协调地方教育机构、社区学院和加州州立大学校区之间的补习教学方法、课程和课程设置。
(v)CA 教育 Code § 88815(b)(2)(A)(B)(v) 实施评估和安置实践,以增加学生被适当安置到大学水平课程而非补习课程的可能性。
(C)CA 教育 Code § 88815(b)(2)(A)(C) 根据本款拨付的资金应补充而非取代社区学院学区目前用于入学注册和评估服务、基础技能、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以及相关学生项目的支出。
(D)CA 教育 Code § 88815(b)(2)(A)(D) 为符合根据本款获得拨款资金的资格,社区学院学区应向加州社区学院系统总监办公室提交一份申请,其中包含一份证明,证明该学院将在本财政年度内 (i) 利用根据 2006 年预算案(2006 年第 47 和 48 章法规)第 2.00 节第 6870-493 项 (1) 款开发的评估工具,完成对其服务基础技能和英语作为第二语言学生的项目和活动的修订评估,以及 (ii) 向总监办公室提交一份根据本款获得的资金的行动和支出计划。拨款申请还应包含社区学院学区将实施的策略,以改善学生成功过渡到大学水平数学和英语课程的情况。这些改进应包括增加成功过渡到大学水平数学和英语课程的学生人数,以及缩短学生成功过渡到大学水平数学和英语课程所需的时间。至少,为符合获得拨款的资格,社区学院学区的策略应包括一项基于证据的多元评估和安置措施的采纳和实施计划。总监办公室应优先资助参与由第 54 部分(从第 88800 节开始)设立的社区学院基础技能和学生成果转型计划的社区学院学区,或随后实施或扩展第 88810 节 (a) 款 (1) 至 (6) 项(含)中确定的基于证据的实践和原则的使用或应用的社区学院学区的拨款申请。
(E)Copy CA 教育 Code § 88815(b)(2)(A)(E)
(i)Copy CA 教育 Code § 88815(b)(2)(A)(E)(i) 加州社区学院系统总监应根据以下加权因素,向符合分项 (D) 中申请标准的社区学院学区分配拨款资金:
(I)CA 教育 Code § 88815(b)(2)(A)(E)(i)(I) 获得理事会费用减免的学生中,首次注册低于转学水平的英语、数学或英语作为第二语言课程(或其任意组合),并随后在一年内和两年内完成同一科目大学水平课程的百分比。此因素应占分配公式的50%。
(II) 获得理事会费用减免的学生百分比。此因素应占分配公式的25%。
(III) 该社区学院学区使用第88810条 (a) 款第 (1) 至 (6) 项(含)中确定的循证实践和原则所开设课程中,基础技能全日制等效学生(full-time equivalent students)的百分比。此因素应占分配公式的25%。
(ii)CA 教育 Code § 88815(b)(2)(A)(E)(i)(ii) 总监可纳入其认为实现本段目标所必需的其他因素和调整。
(iii)CA 教育 Code § 88815(b)(2)(A)(E)(i)(iii) 总监在根据第 (ii) 项纳入额外因素和调整之前,以及在向社区学院学区分配这些资金之前,应每年通知并征得财政部(与立法分析师办公室协商)的同意。
(iv)CA 教育 Code § 88815(b)(2)(A)(E)(i)(iv) 财政总监应将其打算同意使用根据第 (ii) 和 (iii) 项的额外因素和调整的意图通知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
(v)CA 教育 Code § 88815(b)(2)(A)(E)(i)(v) 为分配资金之目的,总监应为申请的社区学院学区内每所学院设立十万美元 ($100,000) 的最低拨款额。
(F)CA 教育 Code § 88815(b)(2)(A)(F) 尽管有分项 (E) 的规定,自2016-17财政年度开始,加州社区学院系统总监应调整根据分项 (E) 的资金分配,以确保社区学院学区从“基础技能学生成功计划”中获得的州援助不低于其在2015-16财政年度为这些目的获得的拨款。
(G)CA 教育 Code § 88815(b)(2)(A)(G) 作为参与本计划的条件,自2017-18财政年度开始,加州社区学院系统总监办公室应大力鼓励参与本计划的五个计算百分比最低的社区学院学区(如分项 (E) 第 (i) 项第 (I) 分项所规定),申请技术援助团队,以提高学生在该社区学院学区内从基础技能课程快速过渡到大学水平课程的可能性。
(c)Copy CA 教育 Code § 88815(c)
(1)Copy CA 教育 Code § 88815(c)(1) 加州社区学院系统总监办公室应与财政部和立法分析师办公室协商,制定并推荐本计划的年度问责措施。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本计划的年度绩效问责措施应尽可能利用根据第84754.5条开发的问责系统中的可用数据。
(2)CA 教育 Code § 88815(c)(2) 在2020年3月15日或之前,加州社区学院系统总监办公室应与财政部和立法分析师办公室协商,报告本计划中用于分配资金的因素在改善需要补习的学生成果方面的有效性。
(d)CA 教育 Code § 88815(d) 本部分应于2017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