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5000

Explanation

这项被称为《加州在线社区学院法案》的法律,旨在为加州居民,特别是那些25至34岁之间尚未完成大学学业的人,扩大教育机会。这些人群中许多人已在工作,需要灵活且负担得起的教育选择,以适应他们的个人和职业承诺。

该法案强调了社区学院及其教职员工在提供这些机会方面的关键作用,并突出了失业工人、移民、退伍军人以及曾被监禁者所面临的挑战。法案重点关注在线教育的重要性,指出与非公立机构相比,在线教育如何更易于获取且更具成本效益。大多数加州家庭都能接入宽带,这为在线学习提供了支持。最后,该法案支持通过调整教育系统以满足在职成年人的需求,从而帮助该州提高经济和社会流动性的理念。

(a)CA 教育 Code § 75000(a) 本部分应被称为加州在线社区学院法案,并可被引用为该法案。
(b)CA 教育 Code § 75000(b)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1)CA 教育 Code § 75000(b)(1) 根据美国人口普查局2011-15年美国社区调查数据,有250万加州居民年龄在25至34岁之间,其最高学历为高中或部分大学教育。该群体中,80%正在工作,近一半是西班牙裔。高等教育的公共部门传统上并未向这些加州居民提供易于获取的课程。在职成年人应有机会获得高质量、负担得起且灵活的继续教育机会,使其不与其工作和家庭义务冲突。
(2)CA 教育 Code § 75000(b)(2) 加州认可社区学院系统中每位教职员工、分类职员、经理和行政人员为支持加州社区学院学生成功所做的奉献。作为敬业的领导者、创新者和教育者,教职员工将对加州在线社区学院的成功以及提升众多加州居民的经济繁荣至关重要。
(3)CA 教育 Code § 75000(b)(3) 灵活的教育选择对于因经济衰退导致的失业而流离失所的人群也至关重要。加州居民普遍难以从大衰退中恢复,但拥有副学士学位的人比只有高中学历或部分大学学历的人在经济复苏中获得了更高的工资和更好的表现。劳动年龄人口的劳动力参与率仍然很低,经济学家认为这部分是由于技能不匹配。此外,根据经济政策研究所的数据,2010年至2014年经济复苏期间创造的就业岗位中,60%由男性获得,而女性获得40%。
(4)CA 教育 Code § 75000(b)(4) 移民、退伍军人以及在押或曾被监禁的个人也可以从负担得起、高质量的在线教育所带来的灵活性中受益,这将使他们能够提高技能,提升就业机会或在职业生涯中保持竞争力。
(5)CA 教育 Code § 75000(b)(5) 在线教育正显示出课程成功率随时间推移而提高的趋势。研究表明,机构因素,如课程设计、机构支持、有效的学生入学指导和支持服务,以及制定促进定期互动的策略,对于在线课程的成功至关重要。研究还表明,老年学生通常在在线课程中表现优于年轻学生。
(6)CA 教育 Code § 75000(b)(6) 加州居民在非公立或州外机构获取在线证书、文凭和副学士学位的成本通常远高于加州社区学院——每学分可能高出七到九倍。一个负担得起、高质量且灵活的公立在线学院为其他非公立在线教育选择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替代方案。
(7)CA 教育 Code § 75000(b)(7) 根据公共事业委员会的数据,大约95%的加州家庭拥有有线宽带。最近的立法授权为宽带提供额外资金,并设立了旨在减少城乡宽带接入差异的区域目标。此外,预算还为公共图书馆提供资金以扩大宽带接入。
(8)CA 教育 Code § 75000(b)(8) 为确保加州社区未来的经济韧性,现有高等教育基础设施必须通过专注于在职学习者的学习选择进行补充,包括负担得起、为在职成年人时间表设计的灵活选项,以及基于能力的选项,以促进就业技能的可移植性。凭借开放式入学使命,加州社区学院能够与不同人群合作,在快速变化的经济中提高工资并改善经济和社会流动性。

Section § 750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加州在线社区学院,旨在为目前未接受高等教育的加州居民提供便捷、灵活、高质量的在线教育。学院由理事会管理,目标是提供符合职业需求的、具有行业价值的证书。

该学院是加州社区学院系统的一部分,遵循为在职成年人提供负担得起教育的指导方针,重点是提供能提升就业机会的证书。学院注重创新教学方法、灵活性,并利用技术支持学生。

学院与其他机构、行业合作伙伴和社区组织合作,以解决障碍并支持学生成功。学院将推出新的、不重复的课程路径,这些路径与就业需求相符,并参与研究和技术开发以改善教育成果。

(a)Copy CA 教育 Code § 75001(a)
(1)Copy CA 教育 Code § 75001(a)(1) 特此设立加州在线社区学院。
(2)CA 教育 Code § 75001(a)(2) 加州在线社区学院应由理事会管理。
(3)CA 教育 Code § 75001(a)(3) 加州在线社区学院应实现本部分的宗旨,其中包括建立一个有组织的、可访问的、灵活的、高质量的在线内容、课程和项目系统,重点是提供与目前未接受高等教育的加州居民的职业和教育需求相符的、具有行业价值的证书。这些课程和项目应能衔接传统社区学院提供的学习路径。
(4)CA 教育 Code § 75001(a)(4) 该学院应被视为加州社区学院系统和州公共高等教育系统内的区和社区学院。
(5)CA 教育 Code § 75001(a)(5) 就《加州宪法》第九条第14节以及第十六条第8节和第8.5节而言,“社区学院区”应包括根据第 (1) 款设立的加州在线社区学院。
(b)CA 教育 Code § 75001(b) 学院应遵循由校长办公室制定并由理事会确立的原则和程序。这些指导原则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教育 Code § 75001(b)(1) 为在职成年人提供更多获得负担得起的、高质量的、具有劳动力市场价值的高等教育机会,特别是基于能力、能带来就业、收入增长或职场晋升的具有行业价值的证书,而不仅仅是获得学位和证书的课程。
(2)CA 教育 Code § 75001(b)(2) 为在职成年人提供成功的必要条件,包括灵活的课程安排、开始和暂停时间、技术支持的社区以加深参与和培养社会归属感,以及作为学业进展证明的短期证书。
(3)CA 教育 Code § 75001(b)(3) 通过开发和实施创新的教学和学生支持方法与技术来支持学生成功,包括利用学生数据改进教学和学习并支持个体学生进步,提供高质量的学生入职指导以支持他们的职业探索、目标设定、教育规划和支持需求,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利用相关技术资源。
(4)CA 教育 Code § 75001(b)(4) 通过利用学院的创新教学和学生支持方法与技术,为社区学院系统其他部分提供的专业发展机会提供信息,从而加强全系统范围内的学生成功工作。
(5)CA 教育 Code § 75001(b)(5) 确保教师角色基于学院的技能需求,例如在线讲师、课程开发人员、评估开发人员、学生导师、审阅者和24小时虚拟课堂支持,并确保灵活的招聘流程,强调聘用具有领域专业知识的兼职和全职教师,以支持新兴项目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变化。
(6)CA 教育 Code § 75001(b)(6) 解决在职成年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方面面临的障碍,包括但不限于:助学金支持、处理在职学习者可能阻碍成绩单和学分发放的先前教育债务、学习路径导航帮助、情境化学术准备、家庭需求和其他支持的协调,以及辅导和指导。
(7)CA 教育 Code § 75001(b)(7) 使学院的工作与加州社区学院系统“成功愿景”中概述的更广泛目标,或理事会概述的其他战略愿景保持一致,并对学院的学生成果负责,确保改进就业成果的数据收集。
(8)CA 教育 Code § 75001(b)(8) 为在职成年人提供更多获得负担得起的、高质量的、具有劳动力市场价值的高等教育机会,这些机会可衔接由加州在线社区学院或另一所加州社区学院提供的额外教育机会。
(c)CA 教育 Code § 75001(c) 学院可与其他机构、行业合作伙伴和专家合作并密切配合,以确保学院的成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方面:
(1)CA 教育 Code § 75001(c)(1) 学院服务的学生,以确保学院满足他们的需求。
(2)CA 教育 Code § 75001(c)(2) 社区组织,向加州各地的在职学习者提供学生外展服务。
(3)CA 教育 Code § 75001(c)(3) 全州公共机构,例如州社会服务部、加州劳工和劳动力发展局以及惩教康复部,以纳入策略,为移民和其他面临就业障碍的群体提供教育机会。
(4)CA 教育 Code § 75001(c)(4) 来自劳工界的代表,为熟练工人提供更高薪的工作或加强学徒培训。
(5)CA 教育 Code § 75001(c)(5) 行业和雇主合作伙伴,包括全州公共机构雇主、州协会、大型雇主和区域雇主联盟,以提供由劳动力市场需求驱动并与区域劳动力需求相关的内容信息。
(6)CA 教育 Code § 75001(c)(6) 加州社区学院,以利用其现有的职业技术教育区域联盟、强大劳动力计划区域联盟和成人教育区域联盟。
(7)CA 教育 Code § 75001(c)(7) 两年制和四年制院校或联盟,以促进学生技能和知识在学位路径中的认可,并作为增加学生获得和转入更多高等教育机会的途径。
(d)CA 教育 Code § 75001(d) 学院应开展以下所有活动:
(1)CA 教育 Code § 75001(d)(1) 学院应在项目实施的前三年内提供至少三个项目路径,这些路径专门为尚未接受高等教育或尚未获得其首个行业认可证书的学生群体开发。学院应创建不与当地其他社区学院提供的项目重复的新项目。
(2)CA 教育 Code § 75001(d)(2) 为确保学生成功,学院还应开展以下所有活动:
(A)CA 教育 Code § 75001(d)(2)(A) 建立基于能力的教育机会,认可学生先前的学习并帮助学生获得证书。能力应在相关教职员工和雇主的建议下建立,并应侧重于学生通过课程和获得证书必须展示的知识和技能。先前学习的例子包括先前的兵役、注册学徒培训、行业认可证书或来自其他职业的经验。应开发评估以使学生能够展示掌握程度,并应与能力相对应。
(B)CA 教育 Code § 75001(d)(2)(B) 酌情补充注册学徒计划和加州学徒倡议培训,并创建受到劳工和雇主社区重视的学徒导师技能提升培训、课程和项目。
(C)CA 教育 Code § 75001(d)(2)(C) 识别开发具有劳动力市场价值的短期、可堆叠证书和行业认证的机会。学院还应利用现有的衔接协议,并与其他加州社区学院、加州州立大学、加州大学以及其他经认可的公立和独立院校建立新的衔接协议,以促进其可堆叠性,使其能够计入学分课程和路径。
(D)CA 教育 Code § 75001(d)(2)(D) 开发、调整或应用技术以满足学生的持续需求。
(E)CA 教育 Code § 75001(d)(2)(E) 设立一个研发部门,该部门利用当前和未来的学习科学技术,评估学院技术基础设施内的数据指标,以衡量学生在课程或路径中的进展,为教学和支持策略提供信息,并改进学院所用基础技术的功能。
(F)CA 教育 Code § 75001(d)(2)(F) 以数字、可验证的格式重新设计成绩单,将课程作业、证书和能力联系起来,以在一份文件中追踪学生的全部学习经历。任何重新设计的成绩单技术都应是校长办公室集成技术组合的一部分,并应提供给加州社区学院的任何校区。
(G)CA 教育 Code § 75001(d)(2)(G) 识别未服务和服务不足学生在学生体验中的不足,并开发技术和项目解决方案来弥补这一差距。
(H)CA 教育 Code § 75001(d)(2)(H) 在整个加州社区学院中分享数据和学习科学方面的成果以及有效的技术支持工具和资源。
(3)CA 教育 Code § 75001(d)(3) 学院应酌情利用和借助校长办公室的项目和活动,包括在线教育倡议和零教材费学位资助计划以及开放教育资源、强大劳动力计划和指导路径计划框架。这应包括以下两项活动和实践:
(A)CA 教育 Code § 75001(d)(3)(A) 组织新开发的内容、课程、项目和学生支持,与指导路径计划框架保持一致,这些内容、课程、项目和学生支持将引导学生进入传统社区学院的路径。
(B)CA 教育 Code § 75001(d)(3)(B) 利用在线教育倡议现有的社会和技术基础设施,为学生、教师和行政人员服务,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i)CA 教育 Code § 75001(d)(3)(B)(i) 贡献给该倡议的在线内容和课程的共同课程管理平台。
(ii)CA 教育 Code § 75001(d)(3)(B)(ii) 利用和开发全面、专业的学生支持服务,这些服务应具备技术支持以实现规模化,并专注于学生体验,包括但不限于学习路径导航、在线辅导、在线指导和在线帮助台支持。这些支持服务以及教学交付,应在非传统工作时间提供,以促进重点人群的学生成功。
(iii)CA 教育 Code § 75001(d)(3)(B)(iii) 通过开放教育资源和零教材费学位补助金,为学生利用免费或低成本、高质量的在线教育材料。学院应确保任何开发的开放教育资源可通过该系统的共同学习管理平台供任何加州社区学院使用。
(iv)CA 教育 Code § 75001(d)(3)(B)(iv) 通过利用学院创新的教学和学生支持方法及技术,为通过在线教育倡议和机构效能伙伴关系倡议向系统其他部分提供的专业发展机会提供信息,从而加强全系统学生成功工作。
(e)CA 教育 Code § 75001(e) 该学院不得根据第76004节签订学院和职业入学途径伙伴关系。
(f)Copy CA 教育 Code § 75001(f)
(1)Copy CA 教育 Code § 75001(f)(1)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加州在线社区学院应创建独特内容,并以不重复其他地方社区学院所提供课程的方式交付。
(2)CA 教育 Code § 75001(f)(2) 对于每个新创建的课程,校长办公室应就该课程如何不重复其他社区学院所提供课程的情况通知立法机关和财政部。
(g)CA 教育 Code § 75001(g) 在加州在线社区学院学术评议会成立后,教职员工应审查在线教育倡议的在线内容协议并酌情采纳。

Section § 75002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与加州在线社区学院及其教育项目相关的关键术语。它解释说,“人工智能”遵循《政府法典》另一节中的定义。“理事会”和“校长办公室”指的是与加州社区学院相关的特定机构。“学院”特指加州在线社区学院。

“能力本位教育”指的是一种教学方法,学生通过展示他们在学习过程中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来取得进步。“引导路径项目”涉及根据另一法典条款规定的某些活动。“行业”指的是采用类似流程的企业,而“可堆叠证书”则是一系列有助于职业发展的证书中的一部分。

就本部分而言,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CA 教育 Code § 75002(a) “人工智能”具有与《政府法典》第11546.45.5条相同的定义。
(b)CA 教育 Code § 75002(b) “理事会”指加州社区学院理事会。
(c)CA 教育 Code § 75002(c) “校长办公室”指加州社区学院校长办公室。
(d)CA 教育 Code § 75002(d) “学院”指根据本部分设立的加州在线社区学院。
(e)CA 教育 Code § 75002(e) “能力本位教育”指以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展示其已掌握预期学习的知识和技能为基础的教学、评估、评分和学业报告系统。
(f)CA 教育 Code § 75002(f) “引导路径项目”指包含根据第88921条设立的活动和实践的项目。
(g)CA 教育 Code § 75002(g) “行业”指贸易协会或那些使用大致相似的商业流程生产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的公司。
(h)CA 教育 Code § 75002(h) “可堆叠证书”指一系列证书中的一部分,这些证书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累积,并使个人沿着职业路径发展或提升职业阶梯。

Section § 75003

Explanation

加州在线社区学院由理事会管理,理事会负责制定学术和设施规划的政策。他们的职责包括批准课程和教育项目、设定学术标准,以及决定雇佣惯例和预算。

理事会还负责财产管理,制定学生行为和费用的规定,并有权采用灵活的校历。他们还有权制定规章、接收拨款以及管理捐赠和奖学金。理事会采取的任何行动都免于遵守某些政府程序,但他们不能委托明确规定不可委托的权力。

(a)CA 教育 Code § 75003(a) 根据第75001条(a)款设立的加州在线社区学院应由理事会管理。
(b)CA 教育 Code § 75003(b) 为促进(a)款的实施,理事会应采取以下所有行动:
(1)CA 教育 Code § 75003(b)(1) 制定并批准加州在线社区学院当前和长期的学术及设施规划和项目,并促进其有序成长和发展。在此过程中,理事会应依法制定、发展并批准综合性规划。
(2)CA 教育 Code § 75003(b)(2) 制定并批准教学课程和教育项目。
(3)CA 教育 Code § 75003(b)(3) 制定学术标准、留校察看、开除和复学政策,以及不与理事会采纳的最低标准相抵触的毕业要求。
(4)CA 教育 Code § 75003(b)(4) 聘用和分配所有人员,其标准不与根据第75005条(d)款任命的首席执行官采纳的最低标准相抵触,并为所有员工制定不与本州法律相抵触的雇佣惯例、薪资和福利。
(5)CA 教育 Code § 75003(b)(5) 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确定和控制学院的运营和资本支出预算。
(6)CA 教育 Code § 75003(b)(6) 管理和控制学院的财产。理事会可依法签订商品和服务采购合同。
(7)CA 教育 Code § 75003(b)(7) 制定与理事会另行制定的最低标准一致的程序,以确保教职员工和学生有机会在校园层面表达意见,确保这些意见得到一切合理的考虑,确保有效参与学院治理的权利,并确保学院学术评议会在课程和学术标准领域提出建议的权利。加州在线社区学院可以制定允许使用数字格式或多种数字格式的程序。
(8)CA 教育 Code § 75003(b)(8) 制定管理学生行为的规章制度。
(9)CA 教育 Code § 75003(b)(9) 设立依法必须设立的学生费用,以及在其酌情权范围内,设立依法授权设立的费用。
(10)CA 教育 Code § 75003(b)(10) 在其酌情权范围内,接收和管理捐赠、拨款和奖学金。
(11)CA 教育 Code § 75003(b)(11) 提供视为实现社区学院宗旨所必需的辅助服务。
(12)CA 教育 Code § 75003(b)(12) 在法律提供的一般框架内,确定学院的校历,包括其将遵守的节假日。尽管有第84890条的规定,学院可以允许在灵活的校历下开设课程。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的规定,鉴于能够采用灵活校历,理事会还应有灵活性,为本部分的宗旨采用“学年”的替代定义。
(13)CA 教育 Code § 75003(b)(13) 持有和转让供学院使用和受益的财产。
(14)CA 教育 Code § 75003(b)(14) 参与理事会另行设立的用于政策提案的制定和审查的协商程序。
(c)CA 教育 Code § 75003(c) 在履行(b)款或法规其他条款中规定的权力和职责时,理事会应拥有充分权力制定为执行这些规定职能所必需和适当的规章制度,并可酌情使用一种或多种数字格式。理事会根据本款采取的任何行动均免于遵守《行政程序法》,如《政府法典》第11370条所定义。
(d)CA 教育 Code § 75003(d) 凡本条或任何其他法规将权力赋予理事会之处,理事会可经多数票通过一项规则,将该权力委托给学院的首席执行官或理事会可能指定的任何其他员工或委员会。但是,理事会不得委托任何法规明确规定不可委托的权力。任何委托授权的规则应规定委托的范围。

Section § 7500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确保就读于加州在线社区学院的残疾学生能够平等地获得支持服务和教育便利,就像传统社区学院的学生一样。理事会必须确保遵守有关残疾学生无障碍访问的法律,并设立残疾学生项目和服务计划以提供必要的支持。此外,学院使用的技术和教学资源必须符合无障碍标准,其中电子技术必须由残疾人进行用户测试。法律还要求设立一个投诉程序,供学生、员工和公众就无障碍问题提出投诉。必须定期向立法机关和财政部报告合规工作。本节不限制根据州或联邦法律寻求进一步补救措施的合法权利。

(a)CA 教育 Code § 75003.1(a)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所有就读于加州在线社区学院的残疾学生都有权获得支持服务和教育便利,以便他们能够像非残疾学生一样参与加州在线社区学院并从中受益。进一步的意图是,其他社区学院向残疾学生提供的所有支持服务和教育便利,应平等地提供给就读于加州在线社区学院的残疾学生。
(b)CA 教育 Code § 75003.1(b) 理事会应采取以下所有行动:
(1)CA 教育 Code § 75003.1(b)(1) 确保学院遵守有关残疾人无障碍访问的法定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第5部第40章(自第67300条起)和第84850条。此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在加州在线社区学院内设立残疾学生项目和服务计划,配备能够协助符合学术调整、辅助工具、服务和教学条件的残疾学生的员工,这些调整、工具、服务和教学对于平等参与加州在线社区学院提供的一般活动、项目和课程可能是必要的,以及第67311条中规定的任何其他服务。
(2)CA 教育 Code § 75003.1(b)(2) 确保加州在线社区学院使用的电子技术符合州和联邦电子与信息技术政策和法规的可访问性要求,包括《政府法典》第7405条和第11135条;经修订的1973年联邦《康复法案》第508条(29 U.S.C. Sec. 794d)以及《联邦法规法典》第36卷第1194部分及其附录A、C和D中规定的实施该法案的法规;以及1990年联邦《美国残疾人法案》(42 U.S.C. Sec. 12101 et seq.),最迟不晚于2020年12月31日。在履行此职责时,理事会应确保加州在线社区学院使用的电子技术已由残疾人进行用户测试,以评估其是否符合上述要求。
(3)CA 教育 Code § 75003.1(b)(3) 确保加州在线社区学院使用的教学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教科书和其他数字或印刷课程材料,符合第66406条、第66406.7条、第66406.9条、第67302条和第67302.5条,以及有关此类材料的可访问性、可用性和可负担性的任何其他规定。
(4)CA 教育 Code § 75003.1(b)(4) 建立一个投诉程序,供加州在线社区学院的残疾员工、学生和公众就本节要求的无障碍服务提出投诉并解决这些投诉。在任何投诉基于加州在线社区学院未能满足本节合规要求的情况下,加州在线社区学院应在投诉人提出请求时,立即提供便利以满足因未能合规而导致的投诉人需求。加州在线社区学院应保存收到的投诉摘要以及投诉的解决方案,包括因未能合规而做出的任何便利措施。
(5)CA 教育 Code § 75003.1(b)(5) 在第75011条(b)款规定的启动里程碑的每个报告间隔期,向立法机关和财政部报告本节的遵守情况。
(c)CA 教育 Code § 75003.1(c) 本节不限制任何人根据任何州或联邦法律寻求任何补救措施或诉讼理由的权利,以强制遵守这些法律或(b)款中规定的义务。

Section § 750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在线社区学院在法律诉讼中提起诉讼和应诉,尽管有其他规定。“加州在线社区学院”的名称归理事会所有,未经其许可,任何其他人不得将其用于任何组织、产品或服务。这是为了防止误导性的关联或认可暗示。然而,人们可以在其个人或专业资历中如实提及该学院。理事会就该学院召开的会议应与其其他职责分开进行,并且必须遵守与社区学院相同的公开会议规则。

(a)CA 教育 Code § 75004(a) 尽管有第72000条规定,加州在线社区学院可以起诉和被起诉,并应根据第75003条行事。
(b)CA 教育 Code § 75004(b) 尽管有第72000条规定,加州在线社区学院的名称为理事会所有。任何人未经理事会许可,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使用该名称、该名称的任何缩写,或包含这些词语的任何名称:
(1)CA 教育 Code § 75004(b)(1) 用于指定任何商业、社会、政治、宗教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公司、商号、合伙企业、协会、团体、活动或事业。
(2)CA 教育 Code § 75004(b)(2) 暗示、表明或以其他方式暗示任何组织,或该组织的任何产品或服务与一个或多个加州社区学院、理事会或校长办公室有关联或附属,或得到其认可、青睐或支持,或受到其反对。
(3)CA 教育 Code § 75004(b)(3) 在任何会议、集会或示威活动中或与之相关,或在任何形式的宣传、广告或促销活动中公开展示、宣传或宣布这些名称,其目的或部分目的在于支持、认可、推进、反对或挫败任何罢工、停工或抵制,或任何政治、宗教、社会学或经济运动、活动或计划。
(c)CA 教育 Code § 75004(c)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干涉或限制任何人在陈述其经验或资格时作出真实准确的陈述的权利,无论该陈述是用于任何学术、政府、商业或专业学分或入学,还是与任何学术、政府、专业或其他任何就业相关。
(d)CA 教育 Code § 75004(d) 理事会就与加州在线社区学院相关事项召开的会议应与理事会的其他法定职能分开进行,并应遵守适用于社区学院学区的相同公开会议要求。

Section § 75005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加州在线社区学院理事会的特殊规定。理事会在履行职责时不受某些标准义务的约束,以确保没有利益冲突。他们可以提供在线图书馆服务,并指定合格人员管理学院。校长或指定成员可以监督学院的运营,包括聘请具有在线教育经验的首席执行官(CEO)。首席执行官将负责财务政策、协议、人员配备和设立咨询委员会。如果首席执行官职位空缺,校长将暂时接管这些职责。

(a)CA 教育 Code § 75005(a) 第45部第1章Article 3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72022)的要求不适用于理事会在履行其与加州在线社区学院相关的职责时。
(b)CA 教育 Code § 75005(b) 立法机关声明,理事会在根据第70901节和第44部Article 2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71020.5)履行其职责时,被明确认定在加州在线社区学院的管理中不存在利益冲突。
(c)CA 教育 Code § 75005(c) 尽管有第48部Chapter 1.5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78100)的规定,理事会可以改为提供基于互联网的图书馆服务和资料,或通过与其他实体签订合同安排来提供。
(d)Copy CA 教育 Code § 75005(d)
(1)Copy CA 教育 Code § 75005(d)(1)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理事会可以授权校长,或指定具有适当技能和经验的成员(包括指导新实体组建所需的技能和经验),行使任何权力或职责,或采取任何官方行动来管理学院,包括学院的任何资产、合同、开支、设施、资金、人员或财产。
(2)CA 教育 Code § 75005(d)(2) 如果理事会行使此项权力,校长或理事会的指定人员可以任命一名首席执行官来管理加州在线社区学院。该首席执行官在加州在线社区学院成立之前应曾担任类似职务,并应在公立或非营利机构的在线课程开发和运营方面具有专业知识,或应具备担任加州在线社区学院首席执行官的相关资质。该首席执行官应符合在加州社区学院担任学术管理人员的最低资格。
(3)CA 教育 Code § 75005(d)(3) 根据本款任命的首席执行官应依理事会意愿任职。
(4)CA 教育 Code § 75005(d)(4) 根据本节任命的首席执行官被授权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A)CA 教育 Code § 75005(d)(4)(A) 为加州在线社区学院的运营制定财务政策和实践。
(B)CA 教育 Code § 75005(d)(4)(B) 代表加州在线社区学院签订协议。
(C)CA 教育 Code § 75005(d)(4)(C) 经与加州社区学院校长协商,建立咨询委员会程序,就与加州在线社区学院相关的问题向首席执行官提供建议。该咨询程序应包括来自社区学院区理事会的代表、加州在线社区学院的代表员工以及就读在线学院的学生。咨询程序的参与者不应因其服务而获得任何报酬或福利。
(D)CA 教育 Code § 75005(d)(4)(D) 符合根据第70901节(f)款(2)项(A)分项所确立的合同条款要求,雇用足够的工作人员,并具备适当的准备和经验,以提供支持学院使命和宗旨所需职能。
(E)CA 教育 Code § 75005(d)(4)(E) 雇用足够数量的合格教职员工,符合学院设定的最低资格,并具备适当的准备和经验,以提供在线教学设计和技术支持的学生服务,从而实现学院的使命和宗旨。
(F)CA 教育 Code § 75005(d)(4)(F) 管理和控制学院的运营。
(5)CA 教育 Code § 75005(d)(5) 如果首席执行官职位出现空缺,校长应暂时承担首席执行官的所有权力与职责,直到根据本节任命另一位首席执行官。
(6)CA 教育 Code § 75005(d)(6) 理事会或其授权指定人员可以与加州社区学院基金会签订合同,以为学院的启动职能提供行政支持。

Section § 75007

Explanation

本节为由校长办公室监督的特定学院的设立和认证过程设定了指导方针。学院必须寻求认证,以便学生有资格获得财政援助。这要求制定一项计划,以在2022年4月前获得认证候选资格,并在2025年4月前获得完全认证。在此过程中,劳动力发展委员会和就业发展部将评估学院课程的就业市场价值。学生应被告知认证状态,以及如果获得认证,已完成课程可能获得的追溯学分。教职员工招聘旨在侧重于符合资格的加州居民,学院必须像其他社区学院一样,遵循标准的竞争性招标、州合同和课程审批程序。此外,财务事宜将遵守共享治理和监管要求。

(a)CA 教育 Code § 75007(a) 该学院的设立和指导应遵循校长办公室制定的原则和程序,如第75001条所提及。
(b)Copy CA 教育 Code § 75007(b)
(1)Copy CA 教育 Code § 75007(b)(1) 该学院应寻求认证,并满足学生获得联邦和州财政援助的资格要求。
(A)CA 教育 Code § 75007(b)(1)(A) 该学院应向财政部和立法机构提供以下所有文件:
(i)CA 教育 Code § 75007(b)(1)(A)(i) 一份认证计划,该计划至少应明确一个由美国教育部认可的认证机构,学院将向其寻求认证,并概述学院将在2022年4月1日前获得认证候选资格或预认证,以及在2025年4月1日前获得完全认证的流程。该计划应在2021年4月1日或之前提供。
(ii)CA 教育 Code § 75007(b)(1)(A)(ii) 证明已在2022年4月1日或之前从美国教育部认可的认证机构获得认证候选资格或预认证。
(iii)CA 教育 Code § 75007(b)(1)(A)(iii) 证明已在2025年4月1日或之前从美国教育部认可的认证机构获得完全认证。
(2)CA 教育 Code § 75007(b)(2) 在学院寻求认证期间,劳动力发展委员会和就业发展部应通过利用现有的项目审查流程,确定该在线学院提供的课程对加州产业是否具有就业市场价值。
(3)CA 教育 Code § 75007(b)(3) 学院应探索一种流程,允许学生在证明其已掌握在学院寻求认证期间完成课程的能力后,追溯获得学分。立法机构的意图是,如果学院未能达到认证标准,学院应向学生退还所收取的任何费用。
(4)CA 教育 Code § 75007(b)(4) 学院应告知潜在学生和已注册学生在认证前修读课程的潜在影响,以及学院未来将如何帮助学生纠正此问题。
(c)CA 教育 Code § 75007(c) 为满足第75003条(b)款(4)项的要求,加州在线社区学院应根据第70901条(f)款(2)项的规定遵守集体谈判。立法机构的意图是,该学院的教职员工招聘工作将侧重于符合在加州社区学院就业最低资格的加州居民,或在加州社区学院系统内有经验的人员。
(d)CA 教育 Code § 75007(d) 该学院应遵守适用于加州社区学院学区的相同竞争性招标和州合同要求。
(e)CA 教育 Code § 75007(e) 课程问题,例如设定课程招生上限,应遵守适用于加州社区学院学区的相同审批流程。加州在线社区学院及其教职员工开发的课程应享有与其他加州社区学院开发的所有课程相同的保护。
(f)CA 教育 Code § 75007(f) 立法机构的意图是,分配给该学院的任何一般用途拨款应遵守根据第70902条(b)款(7)项规定的共享治理监管框架,以及根据《加州法规》第5篇第51025条设立的全职教职员工义务人数。

Section § 750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学院设立一个研发部门,该部门将专注于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和技术。该部门将利用数据科学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来帮助学生,包括提供一个全天候的虚拟帮助台。

它将评估技术如何有效地帮助学生,并与教职员工分享研究结果,以改进教学和支持。该部门还将与校长办公室合作,确保技术兼容并使用开放标准。

最后,研究成果将与其他加州社区学院共享,以帮助它们采纳有效的教学和支持方法。

(a)CA 教育 Code § 75008(a) 学院应设立一个以学生为中心并专注于学习科学的研发部门,以确保学院使用的技术能为其旨在服务的社区发挥作用。
(b)CA 教育 Code § 75008(b) 研发部门应专注于利用当前和未来的学习科学技术,评估技术基础设施内的数据指标以衡量学生在课程或学习路径中的进展,为教学和支持策略提供信息,并改进底层技术的功能。
(c)CA 教育 Code § 75008(c) 研发部门应专注于使用技术、数据科学、行为科学、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来建立学生支持系统,例如但不限于虚拟帮助台,该帮助台利用技术在一天和一周的任何时间回应学生常问的问题。
(d)CA 教育 Code § 75008(d) 研发部门应与学院的教职员工、行政人员和技术人员分享数据、指标和研究结果,以指导和发展更好的教学和学生支持实践。
(e)CA 教育 Code § 75008(e) 研发部门应定期与校长办公室的数字创新和基础设施部门合作,以确保集成、互操作性,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使用开放标准。
(f)CA 教育 Code § 75008(f) 研发部门的见解应通过现有的专业发展渠道在加州社区学院系统内共享,以支持各校区加速采纳整个系统内教学、学习和学生支持方面已证实的进步。

Section § 75009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一项计划,其中包含一所学院必须在2019年至2025年之间不同日期前达到的具体里程碑。到2019年,该学院应已制定一项七年计划和各种项目路径,建立内部流程,规划学生体验,制定认证和推广计划,并安排在2019年末开始招收学生。

到2021年,该学院应采纳学生反馈以提升服务,设计更多路径,并申请认证。到2023年,他们应招收学生,根据反馈进一步改进,并创建更多路径,同时需与社区学院合作。

到2025年,该学院预计将继续招收学生,并根据反馈完善服务。每个里程碑都侧重于增强课程设置、支持学生体验和获得认证。

(a)CA 教育 Code § 75009(a) 到2019年7月1日,该学院应至少达到以下里程碑:
(1)CA 教育 Code § 75009(a)(1) 全面制定一项七年实施计划,验证一项商业计划,并与雇主和行业团体合作开发三条项目路径。
(2)CA 教育 Code § 75009(a)(2) 制定内部业务流程和人事政策,例如招聘、薪资和评估,并设立成果目标,包括支持教学发展所需的分类,以及学生体验的活动和其他要素。
(3)CA 教育 Code § 75009(a)(3) 规划学生体验,包括但不限于招生、入职、成绩单、教学体验、账单、进入实习(如适用于学生项目)以及就业。
(4)CA 教育 Code § 75009(a)(4) 制定一项认证计划。
(5)CA 教育 Code § 75009(a)(5) 制定一项全州范围的推广计划,其中包括与移民群体和社区组织合作,以触达在职学习者的目标人群,并帮助设计适合这些学习者的教育机会。
(6)CA 教育 Code § 75009(a)(6) 明确教学支持、项目开发和其他学生体验活动的职责。
(7)CA 教育 Code § 75009(a)(7) 建立一个将先前学习成果纳入学生入职体验的认可流程。
(8)CA 教育 Code § 75009(a)(8) 计划在2019年最后一个季度开始招收学生。
(b)CA 教育 Code § 75009(b) 到2021年7月1日,该学院应至少达到以下所有里程碑:
(1)CA 教育 Code § 75009(b)(1) 采纳学生反馈以改进学院的教学、技术和学生支持服务。
(2)CA 教育 Code § 75009(b)(2) 设计并验证至少三条额外的项目路径,包括协调新内容的创建。
(3)CA 教育 Code § 75009(b)(3) 向美国教育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认证。
(c)CA 教育 Code § 75009(c) 到2023年7月1日,该学院应至少达到以下所有里程碑:
(1)CA 教育 Code § 75009(c)(1) 招收学生进入学院的项目路径。
(2)CA 教育 Code § 75009(c)(2) 采纳学生反馈以改进学院的教学、技术和学生支持服务。
(3)CA 教育 Code § 75009(c)(3) 设计并验证至少10条额外的项目路径,包括协调新内容的创建。
(4)CA 教育 Code § 75009(c)(4) 学院每提供10条路径,至少有一条路径应与一所传统社区学院合作开发。
(d)CA 教育 Code § 75009(d) 到2025年7月1日,该学院应至少达到以下里程碑:
(1)CA 教育 Code § 75009(d)(1) 招收学生进入学院的项目路径。
(2)CA 教育 Code § 75009(d)(2) 采纳学生反馈以改进学院的教学、技术和学生支持服务。

Section § 75010

Explanation

该法律允许学院设立可负担的收费结构,费用不得超过传统社区学院。学院必须提前60天通知相关部门任何费用变更。学生可以获得与加州大学承诺助学金类似的费用减免,某些非居民学生也有资格获得减免。

如果学生符合要求,他们可能有资格参加加州助学金计划。2018年《预算案》的资金可用于启动成本,如技术和开发伙伴关系,而持续性资金将用于运营成本,包括技术维护、教职员工培训和行政职能。

学院可以根据特定公式获得州政府资助,其中学生入学增长的计算方式与其他学院不同。第98号提案的资金将不会用于支持校长办公室的州级运营。

(a)CA 教育 Code § 75010(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该学院可以建立一个可负担的收费结构。该学院应建立一个收费结构,其费用应等同于或低于传统社区学院收取的费用。学院的首席执行官应在根据本款设立的任何收费结构生效日期前不少于60天,书面通知财政总监和立法机构。该通知应包含但不限于拟收取的费用金额。根据本款向立法机构发出的通知应符合《政府法典》第9795条的规定。
(b)Copy CA 教育 Code § 75010(b)
(1)Copy CA 教育 Code § 75010(b)(1) 无论学院的收费结构如何,在校学生应有资格获得费用减免,这些减免应符合根据第47部分第2章第1条(自第76300条起)授权的加州大学承诺助学金的费用减免目标,以及根据第47部分第2章第3条(自第76396条起)授权的加州大学承诺费用减免。
(2)CA 教育 Code § 75010(b)(2) 无论学院的收费结构如何,根据第47部分第1章第9条(自第76140条起)免除非居民学费的学生,应有资格根据第 (1) 款获得学费和费用减免。
(c)CA 教育 Code § 75010(c) 立法机构的意图是,在该学院注册的学生应有资格参加加州助学金(Cal Grant)计划,如果该学生符合该计划的其他适用法定和监管要求。
(d)Copy CA 教育 Code § 75010(d)
(1)Copy CA 教育 Code § 75010(d)(1) 2018年《预算案》第2.00节中为支持该学院而拨付的一次性资金,应应用于支持学院的启动成本。启动成本可能包括对以下各项活动的支持,但并非必然限于以下各项:
(A)CA 教育 Code § 75010(d)(1)(A) 可扩展技术基础设施开发的路线图制定和资本投资,以支持学院的教学、技术支持、持续改进模型和行政职能。
(B)CA 教育 Code § 75010(d)(1)(B) 研发部门的设计和开发,其中可能包括提供全面支持的虚拟和移动实验室,以评估学习科学,以及示范试点,以测试和完善技术和项目开发,确保更高的有效性和可扩展性。
(C)CA 教育 Code § 75010(d)(1)(C) 与具有实体存在的实体建立关键伙伴关系,以提供面对面支持,例如图书馆和社区学院的实验室及设施。
(D)CA 教育 Code § 75010(d)(1)(D) 支持核心职能的开发,例如绘制学生体验图、开发和测试新的实验性收费模式、制定学生外展计划以及建立关键雇主伙伴关系。
(E)CA 教育 Code § 75010(d)(1)(E) 制定包含关键里程碑、指标和成果的七年商业计划。
(F)CA 教育 Code § 75010(d)(1)(F) 准备和开发申请以寻求认证。
(G)CA 教育 Code § 75010(d)(1)(G) 建立业务流程、法律支持、制定初始和长期人员配置计划、人事政策和程序、建立响应性指标以及驱动学生成功的指标以指导设计。
(H)CA 教育 Code § 75010(d)(1)(H) 在七年启动期内的规模化努力。
(2)CA 教育 Code § 75010(d)(2) 年度《预算案》中为支持该学院而拨付的持续性资金,应应用于支持学院的日常运营。日常成本可能包括对以下各项活动的支持,但并非必然限于以下各项:
(A)CA 教育 Code § 75010(d)(2)(A) 技术和相关工具使用的许可和维护。
(B)CA 教育 Code § 75010(d)(2)(B) 专业发展和培训,特别是针对面向学生的支援岗位教职员工。
(C)CA 教育 Code § 75010(d)(2)(C) 对学生项目路径的持续评估,包括验证、内容开发和改进以及伙伴关系发展。
(D)CA 教育 Code § 75010(d)(2)(D) 与薪资和福利、设施、用品和杂项相关的日常成本。
(E)CA 教育 Code § 75010(d)(2)(E) 学院的其他行政职能。
(e)CA 教育 Code § 75010(e) 加州在线社区学院应有资格根据第84750.5条或任何后续条款中确立的公式申请一般拨款资金。
(1)CA 教育 Code § 75010(e)(1) 根据第84750.4条设立的以学生为中心的资助公式,该学区将有资格获得补充拨款和学生成功激励拨款。
(2)CA 教育 Code § 75010(e)(2) 在该学区申请拨款资金的前三年,该学区的学生成功激励拨款指标可以基于所有其他社区学院学区的全州平均水平。

Section § 750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一所学院达到与所有其他加州社区学院相同的问责标准。此外,该学院必须每年向立法机构和财政部提交报告,详细说明启动里程碑和绩效指标,例如学生入学人数、项目路径的创建以及学生成果。这些报告还应包括学生成功指标、项目完成后的就业和收入、吸引在职成年人的努力以及任何创新教学实践的最新情况。从2022年开始,报告截止日期为每年的8月1日。截至2026年1月1日,一名独立评估员将评估该学院的进展、项目开发、行业合作以及整体学生成功情况。

(a)CA 教育 Code § 75011(a) 该学院应至少遵守加州社区学院理事会和加州社区学院校长办公室制定的、适用于加州社区学院所有其他校区的相同问责措施和关键绩效指标。
(b)CA 教育 Code § 75011(b) 此外,该学院应就以下所有措施向立法机构和财政部报告:
(1)CA 教育 Code § 75011(b)(1) 该学院应在2019年8月1日前报告启动里程碑,包括已设计的项目路径数量。
(2)CA 教育 Code § 75011(b)(2) 该学院应在2020年8月1日前报告启动里程碑,包括学生入学人数和已设计的项目路径数量。
(3)CA 教育 Code § 75011(b)(3) 该学院应在2021年8月1日前报告启动里程碑,包括学生入学人数、已设计的项目路径数量和学生成果。本报告应作为一份关于学院活动和成果的综合现状报告,包括学生完成项目后的就业和收入增长信息、研究与开发部门确定的其他学生成功指标、学院雇用的教职员工数量,以及对学院为接触和服务在职成年人所做努力和进展的定性描述。
(4)CA 教育 Code § 75011(b)(4) 该学院应在2022年8月1日以及此后每年的8月1日前报告启动里程碑,包括学生入学人数、已设计的项目路径数量、学生成果、扩展阶段过渡规划的进展,以及对学院教职员工开发的任何创新教学和学生支持实践与技术的定性描述。
(c)CA 教育 Code § 75011(c) 截至2026年1月1日,该学院还应由理事会签约的独立评估员进行评估。该独立评估员应评估项目产出的进展、与行业合作伙伴的关系、学生成功等方面。

Section § 750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指示州校监办公室在2019年1月1日前审查并提出改进两项教育流程的建议。首先,他们需要评估非学分和职业发展大学预备课程比率的计算方式,旨在推广基于能力的课程。其次,他们必须评估在灵活学期制度下提供在线课程的审批流程,并根据需要提出改进建议。

(a)CA 教育 Code § 75012(a) 州校监办公室应审查用于计算非学分和职业发展大学预备课程比率的流程,并应不迟于2019年1月1日向理事会提出关于如何修改该流程以鼓励基于能力的课程和项目的使用和发展的建议。
(b)CA 教育 Code § 75012(b) 州校监办公室应审查在灵活学期制度下提供在线课程的全州审批流程,并应不迟于2019年1月1日向理事会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