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50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学校需要设立校区委员会,以协助制定《学生学业成就学校计划》。

对于小学,委员会应包括校长、教师和其他学校员工,其中教师占多数,同时还有同等数量的家长。

对于中学,委员会除了校长、教师、其他学校员工和家长外,还包括学生,教师、家长和学生应有平等的代表权。

它确保委员会的组成反映学校的学生人口结构,并规定身为家长的学校员工可以在其子女就读的学校的委员会中任职。

(a)CA 教育 Code § 65000(a)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在可能的情况下,校区委员会的成员应代表学校学生群体的构成。立法机关的意图还在于,无论学校规模大小,校区委员会的构成应确保 (c) 款的 (1) 和 (2) 项中提及的群体之间保持平等。
(b)CA 教育 Code § 65000(b) 根据第 64001 条,实施一项要求制定《学生学业成就学校计划》的学校,应设立一个校区委员会。
(c)Copy CA 教育 Code § 65000(c)
(1)Copy CA 教育 Code § 65000(c)(1) 在小学,校区委员会应由以下两类群体组成:
(A)CA 教育 Code § 65000(c)(1)(A) 学校校长或其指定人员;在学校任职的班级教师,由在学校任职的班级教师选出;以及在学校任职的非教师学校人员,由在学校任职的非教师学校人员选出。根据本分项选出的班级教师应占根据本分项选出人员的大多数。
(B)CA 教育 Code § 65000(c)(1)(B) 在该校就读学生的家长,或学校社区的其他成员,由在该校就读学生的家长选出。根据本分项选出的人数应等于根据分项 (A) 选出的人数。
(2)CA 教育 Code § 65000(c)(2) 在中学,校区委员会应由以下两类群体组成:
(A)CA 教育 Code § 65000(c)(2)(A) 学校校长或其指定人员;在学校任职的班级教师,由在学校任职的班级教师选出;以及在学校任职的非教师学校人员,由在学校任职的非教师学校人员选出。根据本分项选出的班级教师应占根据本分项选出人员的大多数。
(B)CA 教育 Code § 65000(c)(2)(B) 在该校就读学生的家长,或学校社区的其他成员,由在该校就读学生的家长选出;以及在该校就读的学生,由在该校就读的学生选出。根据本分项选出的人数应等于根据分项 (A) 选出的人数。
(d)CA 教育 Code § 65000(d) 一名学校雇员,如果同时是就读于非其本人任职学校的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不因其雇佣关系而被取消在为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就读的学校设立的校区委员会中担任家长代表的资格。

Section § 650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学生人数少于300人且拥有共同校区管理的学校,共享一个校区委员会来做决策。最多三所学校,如果它们的学生总数少于1,000人,并且共享校园或地理位置邻近且学生人数相似,也可以合并委员会。每个共享委员会必须包含校长、教师和社区成员等特定代表。如果适用,还需要获得地方谈判单位的批准。州委员会可以准予豁免并制定规则,以帮助实施这些规定。

(a)CA 教育 Code § 65001(a) 拥有共同校区管理的学校,如果其校区学生人数少于300人,可以设立一个共享校区委员会。
(b)CA 教育 Code § 65001(b) 最多三所学校,如果其合计学生人数少于1,000人,并且这些学校具备以下至少一项特征,可以设立一个共享校区委员会:
(1)CA 教育 Code § 65001(b)(1) 共享校园。
(2)CA 教育 Code § 65001(b)(2) 地理位置上相互邻近且学生人数相似。
(c)CA 教育 Code § 65001(c) 对于共享校区委员会,每个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应符合第65000条(c)款的规定。
(d)Copy CA 教育 Code § 65001(d)
(1)Copy CA 教育 Code § 65001(d)(1) 如果满足第(2)款的要求,学生人数少于300人的学校可以设立一个校区委员会,该委员会应包含以下所有代表:
(A)CA 教育 Code § 65001(d)(1)(A) 一名校长。
(B)CA 教育 Code § 65001(d)(1)(B) 一名教师,由教师选出。
(C)CA 教育 Code § 65001(d)(1)(C) 一名代表其他学校人员的学校教职员工,由其他学校人员选出。
(D)CA 教育 Code § 65001(d)(1)(D) 如果学校是小学,则为三名由家长选出的家长或社区成员;如果学校是中学,则为两名由家长选出的家长或社区成员,以及一名由学生选出的学生。
(2)CA 教育 Code § 65001(d)(2) 地方教育机构的地方管理委员会或机构应获得其地方谈判单位的批准(如果适用)。
(e)CA 教育 Code § 65001(e) 州委员会可以准予学区或县教育局豁免本部分的任何规定。学区管理委员会或县教育委员会可以代表校区委员会,请求州委员会准予豁免本部分的任何规定。
(f)CA 教育 Code § 65001(f) 州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规章制度,以实施本部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