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9540

Explanation
本法允许专员在怀疑有人违反本法规定时采取法律行动。专员可以请求法院制止该人继续这些行为,并确保他们遵守法律。法院可以指定一名监督人或其他官员来监督该人的行为或资产。这些法院指定的官员可以控制该人的业务运营,甚至在必要时代表他们申请破产。此外,如果符合公共利益,专员还可以要求额外的补救措施,例如为因不法行为受损的人提供赔偿。

Section § 2954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赋予专员权力,可调查个人或实体在本州境内或境外可能违反公司法的行为。专员可要求提供证据、传唤证人,并强制出示文件以协助这些调查。如果有人拒绝遵守传票,高等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并以藐视法庭罪惩罚该个人。个人必须作证并提供文件,即使这可能使其自证其罪,但他们不能仅凭该证词被起诉,除非他们在作证时犯下伪证罪或藐视法庭罪。

(a)CA 公司法 Code § 29541(a) 专员可酌情决定 (1) 在本州境内或境外进行专员认为必要的公开或非公开调查,以确定任何人是否已违反或即将违反本法任何规定或据此制定的任何规则或命令,或协助执行本法或根据本法制定规则和表格,并且 (2) 可公布有关违反本法或据此制定的规则或命令的信息。
(b)CA 公司法 Code § 29541(b) 为本法项下的任何调查或程序之目的,专员或专员指定的任何官员可主持宣誓和确认,传唤证人,强制其出庭,采纳证据,并要求出示专员认为与调查相关或重要的任何书籍、文件、信函、备忘录、协议或其他文件或记录。
(c)CA 公司法 Code § 29541(c) 如任何人抗命或拒绝服从向其发出的传票,高等法院在专员申请后,可向该人发出命令,要求其在专员或专员指定的官员面前出庭,如被命令,出示书面证据,或就正在调查或审理的事项提供证据。不服从法院命令可被法院作为藐视法庭行为予以惩罚。
(d)CA 公司法 Code § 29541(d) 任何人不得以其被要求提供的证词或证据(书面或其他形式)可能使其自证其罪或使其受到处罚或没收为由,拒绝在专员面前出庭作证或出示任何文件或记录,或拒绝服从专员或专员指定的任何官员的传票,或拒绝在专员提起的任何程序中出庭作证或出示任何文件或记录。但是,任何人不得因其在有效主张其反对自证其罪的特权后,被强制就任何交易、事项或事物作证或提供证据(书面或其他形式)而被起诉或受到任何处罚或没收,但作证的个人不免除因作证时犯下的伪证罪或藐视法庭罪而受到的起诉和惩罚。

Section § 295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专员阻止某人从事公司法规定的非法活动。如果该人不同意,可以在30天内要求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迅速举行,除非双方同意延长时间。如果未及时要求听证,该命令将成为最终命令,不能在法庭上提出异议。

(a)CA 公司法 Code § 29542(a) 如果专员认为任何人正在从事或已经从事任何违反本法任何规定、或本法项下规则或命令的活动,专员可以命令该人停止并禁止该活动,除非且直到该活动不再违反本法任何规定或本法项下任何规则或命令。
(b)CA 公司法 Code § 29542(b) 如果根据 (a) 款发出命令后,被命令人自命令送达之日起30天内书面提出听证请求,则应根据《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分部第五章(自第11500条起))举行听证,且专员应拥有《行政程序法》项下授予的所有权力。除非听证请求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开始听证(或受影响人同意延后),否则该命令将被撤销。
如果该人未能在命令送达之日起30天内提交书面听证请求,则该命令应被视为专员的最终命令,且尽管有第29563条的规定,也不得受任何法院或机构的审查。

Section § 29543

Explanation

本法允许专员将违法证据分享给总检察长或当地地区检察官,后者可以启动刑事诉讼。专员及其团队在需要时也可以协助检察官处理案件。

专员可将关于违反本法或本法项下任何规则或命令的现有证据移交给总检察长或违规发生地所在县的地区检察官,后者可无论是否收到此类移交,根据本法提起适当的刑事诉讼。专员及其法律顾问、副手或助理可应总检察长或地区检察官的请求,协助检察官在审判中陈述法律或事实。

Section § 2954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任何故意违反本法规定的人,每次违规行为可能被处以最高25,000美元的罚款。这笔钱将上缴至州公司基金。这些罚款和处罚可以与其他法律补救措施结合使用,以执行本法律。任何寻求这些罚款的法律行动必须在违规行为发生后的四年内提起。

(a)CA 公司法 Code § 29544(a) 任何故意违反本法任何规定,或故意违反本法任何规则或命令的人,每次违规行为应承担不超过两万五千美元 ($25,000) 的民事罚款责任,该罚款应由专员以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名义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中评估和追回。
所收取的罚款应支付给州公司基金,用于支持本分部。
(b)CA 公司法 Code § 29544(b) 就违反本分部行为的罚款而言,本节和本分部其他节所规定的补救措施并非排他性的,并且可以以任何组合方式寻求和采用,以执行本分部。
(c)CA 公司法 Code § 29544(c) 除非在构成违规行为的作为或交易发生后四年期满之前提起,否则不得维持任何旨在执行根据 (a) 款产生的责任的诉讼。

Section § 295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专员根据一项与商品交易相关的联邦法律采取特定行动。它还明确指出,本节不限制专员根据本法或其执行的任何其他法律所享有的权力。
(a)CA 公司法 Code § 29545(a) 专员可以采取经《美国法典》第7篇第13a-2节(联邦《商品交易法》第6d节)授权的行动,无论该法是在本节生效日期之前还是之后修订的。
(b)CA 公司法 Code § 29545(b) 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对专员根据本法案或专员管理的其他任何法律所享有的权力构成限制。

Section § 2954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专员在个人或企业请求帮助理解某些事项时,通过解释性意见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