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公司法 Code § 29537(a) 第29520、29535和29536节适用于出售或要约出售的人,在以下任一情况发生时:
(1)CA 公司法 Code § 29537(a)(1) 要约出售在本州提出。
(2)CA 公司法 Code § 29537(a)(2) 要约购买在本州提出并接受。
(b)CA 公司法 Code § 29537(b) 第29520、29535和29536节适用于购买或要约购买的人,在以下任一情况发生时:
(1)CA 公司法 Code § 29537(b)(1) 要约购买在本州提出。
(2)CA 公司法 Code § 29537(b)(2) 要约出售在本州提出并接受。
(c)CA 公司法 Code § 29537(c) 就本节而言,要约出售或要约购买在本州提出,无论任何一方当时是否在本州,当该要约:
(1)CA 公司法 Code § 29537(c)(1) 源自本州。
(2)CA 公司法 Code § 29537(c)(2) 由要约人指向本州并在其指向的地点收到(或在邮寄要约的情况下,在本州任何邮局收到)。
(d)CA 公司法 Code § 29537(d) 就本节而言,要约购买或要约出售在本州被接受,当接受:
(1)CA 公司法 Code § 29537(d)(1) 在本州告知要约人。
(2)CA 公司法 Code § 29537(d)(2) 之前未在本州以外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要约人。接受在本州告知要约人,无论任何一方当时是否在本州,当受要约人将其指向本州的要约人,合理地相信要约人正在本州,并在其指向的地点收到(或在邮寄接受的情况下,在本州任何邮局收到)。
(e)CA 公司法 Code § 29537(e) 要约出售或要约购买不发生在本州,在以下任一情况发生时:
(1)CA 公司法 Code § 29537(e)(1) 出版商在本州发行或代表其在本州发行任何真实、普遍、定期且付费发行的报纸或其他出版物,该出版物并非在本州出版,或该出版物虽在本州出版,但在过去12个月内其超过三分之二的发行量在本州以外。
(2)CA 公司法 Code § 29537(e)(2) 源自本州以外的广播或电视节目在本州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