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opy CA 公司法 Code § 27501(a)
(1)Copy CA 公司法 Code § 27501(a)(1) 自2026年3月1日起,受涵盖实体应以部门规定的方式向部门提交以下信息:
(A)CA 公司法 Code § 27501(a)(1)(A) 受涵盖实体的名称。
(B)CA 公司法 Code § 27501(a)(1)(B) 担任受涵盖实体指定联系人的姓名、职务和电子邮件地址。
(C)CA 公司法 Code § 27501(a)(1)(C) 受涵盖实体的指定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实际地址和互联网网站。
(2)CA 公司法 Code § 27501(a)(2) 受涵盖实体应在提交(b)款要求的报告时,通过提交对(1)项下所提供信息的任何变更来保持该信息的更新。
(3)Copy CA 公司法 Code § 27501(a)(3)
(A)Copy CA 公司法 Code § 27501(a)(3)(A) 如果受涵盖实体未能在任何一年的4月1日前更新(b)款要求的报告中(1)项下提供的信息,部门应通知该受涵盖实体,该实体自通知之日起有60个日历日提交更新信息,且不受处罚。
(B)CA 公司法 Code § 27501(a)(3)(A)(B) 如果在(A)项所述的60天期限届满后,受涵盖实体仍未提交更新信息,部门可采取本章规定的任何补救措施。
(b)CA 公司法 Code § 27501(b) 在2026年4月1日之前,以及此后每年,受涵盖实体应向部门报告其资金决定的所有以下信息:
(1)CA 公司法 Code § 27501(b)(1) 在汇总层面,受涵盖实体在上一个日历年进行风险投资的所有企业的创始团队的以下所有信息,前提是这些信息已根据(c)款(1)项所述的调查提供:
(A)CA 公司法 Code § 27501(b)(1)(A) 创始团队每位成员的性别认同,包括非二元性别和流动性别认同。
(B)CA 公司法 Code § 27501(b)(1)(B) 创始团队每位成员的种族。
(C)CA 公司法 Code § 27501(b)(1)(C) 创始团队每位成员的族裔。
(D)CA 公司法 Code § 27501(b)(1)(D) 创始团队每位成员的残疾状况。
(E)CA 公司法 Code § 27501(b)(1)(E) 创始团队是否有任何成员认定为LGBTQ+。
(F)CA 公司法 Code § 27501(b)(1)(F) 创始团队是否有任何成员是退伍军人或残疾退伍军人。
(G)CA 公司法 Code § 27501(b)(1)(G) 创始团队是否有任何成员是加利福尼亚州居民。
(H)CA 公司法 Code § 27501(b)(1)(H) 创始团队是否有任何成员拒绝提供(A)至(G)项(包括在内)所述的任何信息。
(2)Copy CA 公司法 Code § 27501(b)(2)
(A)Copy CA 公司法 Code § 27501(b)(2)(A) 在上一个日历年,主要由多元化创始团队成员创立的企业获得的风险投资数量,占受涵盖实体进行的风险投资总数的百分比,包括总体数据和分解为(1)项(A)至(H)项(包括在内)所述的类别的数据。
(B)CA 公司法 Code § 27501(b)(2)(A)(B) 根据本项提供的信息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匿名化。
(3)CA 公司法 Code § 27501(b)(3) 在上一个日历年,主要由多元化创始团队成员创立的企业获得的风险投资总金额,占受涵盖实体进行的风险投资总额的百分比,包括总体数据和分解为(1)项(A)至(H)项(包括在内)所述的类别的数据。
(4)CA 公司法 Code § 27501(b)(4) 在上一个日历年,受涵盖实体对每家企业投资的风险投资总金额。
(5)CA 公司法 Code § 27501(b)(5) 在上一个日历年,受涵盖实体进行风险投资的每家公司的主要营业地。
(c)Copy CA 公司法 Code § 27501(c)
(1)Copy CA 公司法 Code § 27501(c)(1) 受涵盖实体应通过向从受涵盖实体获得资金的企业的每位创始团队成员提供参与调查的机会来获取(b)款要求的信息,以收集这些信息。
(2)Copy CA 公司法 Code § 27501(c)(2)
(b)Copy CA 公司法 Code § 27501(c)(2)(b)款(1)项所述的调查应根据部门指定的标准化表格提供。该调查应包含每个问题的“拒绝说明”选项。
(3)CA 公司法 Code § 27501(c)(3) 受涵盖实体应在(b)款(1)项所述调查之前或同时向每位创始团队成员提供书面披露,说明以下所有事项:
(A)CA 公司法 Code § 27501(c)(3)(A) 创始团队成员披露其人口统计信息的决定是自愿的。
(B)CA 公司法 Code § 27501(c)(3)(B) 如果创始团队成员拒绝参与调查,将不会对其采取任何不利行动。
(C)CA 公司法 Code § 27501(c)(3)(C) 为每个人口统计类别收集的汇总数据将报告给部门。
(4)CA 公司法 Code § 27501(c)(4) 涵盖实体不得向创始团队成员提供(b)款第(1)项所述的调查和第(3)项所述的披露,除非涵盖实体已与该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并进行了首次资金转移。
(5)CA 公司法 Code § 27501(c)(5) 无论是涵盖实体还是该部门,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鼓励、激励或试图影响创始团队成员参与(b)款第(1)项所述调查的决定。
(d)CA 公司法 Code § 27501(d) 被要求进行(c)款第(1)项所述调查的涵盖实体,应执行以下两项任务:
(1)CA 公司法 Code § 27501(d)(1) 以不将调查回复数据与单个创始团队成员关联的方式,从创始团队成员处收集调查回复数据。
(2)CA 公司法 Code § 27501(d)(2) 根据第(1)项,以不将调查回复数据与单个创始团队成员关联的方式报告调查回复数据。
(3)CA 公司法 Code § 27501(d)(3) 如果一份报告包含(b)款要求的所有信息,涵盖实体可以通过提供由一家在上一日历年内任何时间控制着每个涵盖实体的企业所准备的报告,来满足本章的要求。
(Added by Stats. 2024, Ch. 41, Sec. 21. (SB 164) Effective June 2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