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5
Section § 2501
Section § 2502
如果你已经为货物付款并对它们拥有特殊权益,那么在特定条件下,你可以向卖家要回这些货物。首先,如果货物是供个人使用的,而卖家不发货或反悔了,你就可以要回它们。其次,无论货物是做什么用的,如果卖家在收到你的第一笔付款后不久就陷入财务困境,你也有权要回这些货物。你对这些货物的权利在你拥有特殊权益时就生效了,甚至在卖家违约之前。最后,你只有在这些货物与销售合同中描述的一致时,才能要回它们。
Section § 2503
本节解释了当卖方交付货物时,他们需要确保一切都已准备就绪,以便买方能够占有货物。卖方必须通知买方,货物已在合理的时间和地点准备好供提取。如果货物需要运输或运送到特定目的地,卖方必须遵守额外的规定。如果第三方(例如仓储设施,即受托人)持有货物,卖方必须提供适当的文件来转移买方对这些货物的权利。风险在买方能够提取货物之前仍由卖方承担。所有与交付相关的文件都应正确无误,如果文件通过银行发送但被拒付,则视为交付失败。
Section § 2504
本节解释了当卖方需要向买方发送货物但无需送达特定地点时,卖方必须做什么。首先,卖方需要将货物交给合格的承运人,并签订一份合理的运输协议。其次,卖方必须提供所有必要的文件,以便买方能够提取货物。最后,一旦货物发出,卖方必须迅速通知买方。如果卖方未能通知买方或未能正确安排运输,买方只有在因此导致重大延误或问题时才能拒收货物。
Section § 2505
本节解释了当卖方通过提单装运货物并保留对这些货物的担保权益时会发生什么。如果卖方使用可转让提单,这意味着他们保留了一项担保权益,他们以后可能会将其转让给其他人。然而,如果不可转让提单将买方列为收货人,卖方则不保留该权益。本节还提到,保留担保权益的装运可能违反销售合同,但这不影响买方对货物的权利或卖方对可转让所有权凭证的控制权。
Section § 2506
如果融资机构支付或购买了与货物运输相关的汇票,它们就获得了托运人对货物的权利。这包括中止交货的权利,以及要求买方承兑汇票的权利。只要融资机构是善意行事,即使后来发现单据有问题,它们要求收回款项的权利也不会受到影响。
Section § 2507
当卖方准备好交付货物时,买方应该接受货物并付款,除非他们另有约定。如果货款在货物交付时到期,买方在支付所欠款项之前不能保留或使用这些货物。
Section § 2508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当买方因产品不符合约定条款而拒绝卖方产品时的情况。如果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仍有余地,他们可以告知买方他们打算纠正问题并交付符合要求的产品。如果卖方认为买方可能会接受尽管存在问题但仍可接受的产品,他们可以通知买方并获得额外时间来交付符合合同条款的产品。
Section § 2509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不同情况下,卖方发货后买方何时承担货物损失的风险。如果货物在没有特定交货目的地的情况下发运,一旦货物交给承运人,风险就转移给买方。如果货物有特定的交货地点,当货物到达该地点且买方可以提货时,风险就会转移。如果货物没有移动,并且涉及受托人(持有货物的人),则在买方收到某些文件或确认后,风险转移给买方。如果以上条件都不适用,对于商人卖方,风险在买方收到货物时转移;否则,在提供交付时转移。当事人可以约定不同的条款,并且试用买卖和违约情况存在例外。
Section § 2510
本节阐述了当应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条款,或者买方或卖方反悔时会发生什么。如果交付的货物与合同不符且可以被拒绝,那么在问题解决或货物被接受之前,卖方需承担任何损失。如果买方因货物不符而撤销接受,他们可以在其保险未覆盖的损失范围内,将卖方视为损失的责任方。另一方面,如果买方在承担货物风险之前违约,卖方可以在合理的时间内,将买方视为任何未投保损失的责任方。
Section § 2511
如果你购买商品,通常需要在卖方交付商品之前付款,除非有其他约定。你通常可以用任何常见的商业方式付款,除非卖方明确要求现金,或者给你额外的时间去准备现金。如果你用支票付款,这被视为一种临时性付款。如果卖方兑现支票时支票被拒付(跳票),这笔付款就不算数了。
Section § 2512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合同要求你在检验货物前付款,即使货物不符合你的标准,你仍然必须付款——除非问题在检验前就显而易见,或者有充分的法律理由不进行付款。此外,支付货款不代表你已经接受货物是令人满意的,也不限制你检验货物的权利,或者在出现问题时采取其他法律措施的权利。
Section § 2513
在加州,当商品出售时,买方通常被允许在付款或接受商品之前,在任何合理的地点和时间检查这些商品。如果卖方发货,检查可以在货物抵达后进行。检验费用由买方承担,但如果商品有缺陷并被拒收,买方可以向卖方追回这些费用。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买方不能在付款前检查商品,例如合同是“货到付款”(C.O.D.),或者凭所有权凭证付款。如果买卖双方约定了特定的检验方式,通常这会是唯一允许的方式,除非他们明确同意其他方式。如果该方式变得不可能,则适用一般的检验规则,除非检验商品是合同的一项关键条件。
Section § 2514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关于汇票(比如商业汇票)的单据,如果汇票在出示给付款人后超过三天才能付款,那么这些单据应该在付款人承兑汇票时就交给他们。但如果汇票是立即付款的,那么单据只有在付款完成后才会交付。
Section § 2515
如果货物存在争议,双方都有权在合理通知对方后,检查、测试或抽取样品,以更好地了解情况。他们还可以同意引入独立的专家来检查货物,并且所发现的结果可以在未来的任何争议或法律行动中作为最终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