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文件一般规定
Section § 4205
这项法律规定了当文件之间发生冲突时,哪些文件具有优先权。如果任何治理文件与法律有冲突,法律说了算。如果公司章程与声明有冲突,声明说了算。如果规章与公司章程或声明有冲突,公司章程或声明说了算。最后,如果运营规则与规章、公司章程或声明有冲突,那么规章、公司章程或声明优先于运营规则。
Section § 4210
本节允许协会董事会正式备案一份声明,以帮助收取常规评估费和特别评估费等财务费用。该声明可包含协会名称、联系方式、应缴费用的物业清单以及管辖协会的已备案声明的信息。如有必要,它还允许备案更新以取代先前的信息。
Section § 4215
Section § 4220
Section § 4225
本节明确规定,任何管理社区的法律文件或规章均不得包含《政府法典》第12955条所禁止的歧视性规定。董事会必须在无需社区成员批准的情况下删除此类规定。如果他们更新了规定,也必须正式记录这些变更。如果董事会在被要求后30天内未能删除此类歧视性规定,则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包括可能诉诸法院)来强制执行,法院可能会要求败诉方支付胜诉方的法律费用。
Section § 4230
这项法律允许开发项目的董事会在开发商完成房屋建设和销售后,从其管理文件中删除某些条款。他们只能在开发商完成建设或营销工作后,删除那些原本旨在帮助开发商进行建设或营销的规定。在进行任何修改之前,董事会必须至少提前30天通知所有成员,并召开一次公开会议,让成员们有机会发表意见。这些修改必须获得法定人数的多数批准才能生效,这里的“法定人数”是指拥有不超过两处房产的成员中超过半数的人。
Section § 4235
这项法律允许社区协会的董事会更新其管理规定,以修正过时的法律引用,而无需成员投票。他们只需通过一项董事会决议即可进行这些修改。一旦纠正,更新后的规定可以正式记录,只要董事会的决议与这些规定一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