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1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使用销售点系统的杂货店和综合商品店的杂货部门,必须在85%的包装消费品上清晰标示价格。但是,也有例外情况。例如,新鲜农产品、小型或廉价商品、促销商品,以及通过自动售货机或小型企业出售的商品都可豁免。商店还必须提供一份豁免商品清单,并将其在店内显眼位置张贴。法律还定义了“销售点系统”、“消费商品”和“杂货店”等术语。此外,法律还列出了属于消费商品的具体产品类别,如食品、清洁用品和洗漱用品。

(a)CA 民法 Code § 7100(a) 每一家使用销售点系统的零售杂货店或综合零售商品店内的杂货部门,应当确保在其出售的包装消费商品总数的85%上清晰标示价格,且这些商品不属于根据 (b) 款豁免的商品。
任何此类零售杂货店或杂货部门的管理层,应当确定每日通常出售的消费商品数量,应当确定根据本款豁免的消费商品,并应当保存一份根据本款豁免的消费商品清单。该清单应当在商品根据本款被豁免前七天,提供给相关地方工会的指定代表(其成员负责商品定价),适用于那些签订了集体谈判协议的商店或部门。此外,该清单应当在商品根据本款被豁免前七天,在店内显眼位置提供并张贴。
(b)CA 民法 Code § 7100(b) 本节规定不适用于以下任何情况:
(1)CA 民法 Code § 7100(b)(1) 任何在1977年1月1日未普遍进行单品定价的消费商品,根据《商业和职业法典》第12604.5节 (c) 款(1977年7月8日生效)由食品和农业部确定的。
(2)CA 民法 Code § 7100(b)(2) 任何未包装的新鲜农产品,或尺寸小于三立方英寸、重量小于三盎司且价格低于四十美分 ($0.40) 的消费商品。
(3)CA 民法 Code § 7100(b)(3) 任何作为促销商品或特价商品出售的消费商品。
(4)CA 民法 Code § 7100(b)(4) 任何其唯一正式雇员是业主本人,或业主的父母、配偶或子女的企业,或在此基础上,不超过两名其他正式雇员的企业。
(5)CA 民法 Code § 7100(b)(5) 多件包装内的相同商品。
(6)CA 民法 Code § 7100(b)(6) 通过自动售货机出售的商品。
(c)CA 民法 Code § 7100(c) 就本节而言:
(1)CA 民法 Code § 7100(c)(1) “销售点系统”指零售机构使用的任何计算机或电子系统,例如但不限于通用产品代码扫描仪、价格查询代码或电子价格查询系统,作为确定消费者所购商品价格的手段。
(2)CA 民法 Code § 7100(c)(2) “消费商品”包括:
(A)CA 民法 Code § 7100(c)(2)(A) 食品,包括所有物质,无论是固体、液体还是混合物,无论是单一成分还是复合成分,供人类或通常作为家庭宠物饲养的家畜食用或意图食用的,以及为任何目的添加到此类物质中的所有物质或成分。本定义不适用于单包香烟或单支雪茄。
(B)CA 民法 Code § 7100(c)(2)(B) 餐巾纸、面巾纸、卫生纸、锡箔纸、塑料包装、厨房用纸以及一次性盘子和杯子。
(C)CA 民法 Code § 7100(c)(2)(C) 洗涤剂、肥皂及其他清洁剂。
(D)CA 民法 Code § 7100(c)(2)(D) 药品,包括非处方药、绷带、女性卫生用品和洗漱用品。
(3)CA 民法 Code § 7100(c)(3) “杂货部门”指综合零售商品店内的区域,主要从事包装食品的零售,而非在店内或店外即时食用的食品。
(4)CA 民法 Code § 7100(c)(4) “杂货店”指主要从事包装食品零售的商店,而非在店内食用的食品。
(5)CA 民法 Code § 7100(c)(5) “促销商品或特价商品”指任何真诚地在14天或更短时间内提供的消费商品,以低于该商品在该店通常售价的价格出售。食品和农业部应当确定本章规定商店中,1977年1月1日普遍进行单品定价的消费商品促销活动的正常持续时间,该期限应当用于本款的目的。该部门关于促销活动正常持续时间的决定对本节具有约束力,但每次此类决定不得超过七天。

Section § 710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涉及商店商品未正确标价的处罚和执行。如果您故意不按照第7100条的要求给商品标价,您可能会被处以25美元到500美元的罚款。如果有12件同类商品没有正确标价,就会被推定为是故意违反规定。这种违规行为在被告知后,每持续一天,都算作一次单独的违规。此外,任何人都可以采取行动来制止这些违规行为。

(a)CA 民法 Code § 7101(a) 故意违反第7100条的行为,可处以不低于二十五美元($25)且不高于五百美元($500)的民事罚款。
(b)CA 民法 Code § 7101(b) 对于要求逐项标价的同一种商品,未能清晰标示12件同类商品价格的,应构成意图违反第7100条的推定。
(c)CA 民法 Code § 7101(c) 每增加12件未能标示价格的同类逐项标价商品,应构成意图违反第7100条的推定。
(d)CA 民法 Code § 7101(d) 违规行为持续的每一天,在通知零售杂货店或综合零售百货商店的杂货部门的经理或助理经理后,也应构成单独的违规行为,并应构成意图违反第7100条的推定。
(e)CA 民法 Code § 7101(e)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任何人均可提起诉讼以禁止违反第7100条的行为。

Section § 7102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违反了第7100条和第7101条的规定,他们必须赔偿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害或费用,此外还要额外支付50美元。但是,这条规定只适用于一个人提起的诉讼,不适用于涉及多人或集体诉讼的案件。

Section § 7103

Explanation
如果商店因为真正的失误而在货架或商品上标错了价格,这不被视为违反本部门的法律规定。

Section § 71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正在寻求基于特定条款((7101) 和 (7102) 条)的法律解决方案,那么这些是个人、政府机构和执法部门可用的唯一选择。您不能寻求超出这些条款规定范围的其他补救措施。

第 (7101) 和 (7102) 条规定的补救措施是适用于任何人、州或地方机构或执法官员的专属补救措施。

Section § 7105

Explanation
这部分法律被称为罗森塔尔-罗伯蒂商品定价法案。它基本上是一项关于商店如何为出售的商品贴标签和定价的法律,旨在确保顾客在购买前知道商品的价格。

Section § 71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州政府制定的商品定价规则是唯一适用的,并且它们取代了任何关于同一主题的地方性法律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