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所指的物品,在以下情况下视为掺假: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0501(a) 对于油类、松节油、酒精或其他载体,在以下任何情况下:
(1)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0501(a)(1) 如果其含有任何其他物质或成分,与以其名义出售或销售的物品不同。
(2)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0501(a)(2) 如果掺入任何物质,以降低、贬损或有害地影响该物品的质量、强度或纯度。
(3)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0501(a)(3) 如果全部或部分地用任何劣质或廉价物质替代了它。
(4)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0501(a)(4) 如果是仿制品,或以任何其他物品的名义出售。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0501(b) 对于铅、锌、赭石或其他金属、矿物或化学涂料,或任何其他糊状且标明纯净的颜料,用于油漆或装饰行业,在以下任何情况下:
(1)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0501(b)(1) 如果掺入任何降低、贬损或有害地影响该物品质量、强度或纯度的物质,或全部或部分地替代了它。
(2)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0501(b)(2) 如果是任何其他物品的仿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