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2948.6(a) 包含集成并启用的无线接入点(例如基于场所的无线网络路由器或无线接入桥)的设备,如果用于小型办公室、家庭办公室或住宅环境,并且在本州作为新设备出售用于小型办公室、家庭办公室或住宅环境,则应按照以下规定之一制造:
(1)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2948.6(a)(1) 在其软件中包含一个安全警告,该警告应作为设备配置过程的一部分出现。该警告应告知消费者如何保护其无线网络连接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此要求可以通过向消费者提供保护其无线网络连接免受未经授权访问的说明来满足,这些说明可以参考产品手册、制造商的互联网网站或包含准确信息以指导消费者如何保护其无线网络连接免受未经授权访问的消费者保护互联网网站。
(2)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2948.6(a)(2) 设备上附有临时警告贴纸,消费者必须将其移除才能使用设备。该警告应告知消费者如何保护其无线网络连接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此要求可以通过告知消费者其无线网络连接可能被未经授权的用户访问,并引导消费者查阅产品手册、制造商的互联网网站或包含准确信息以指导消费者如何保护其无线网络连接免受未经授权访问的消费者保护互联网网站来满足。
(3)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2948.6(a)(3) 在设备上提供其他保护,该保护应具备以下所有功能: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2948.6(a)(3)(A) 告知消费者其无线网络连接可能被未经授权的用户访问。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2948.6(a)(3)(B) 告知消费者如何保护其无线网络连接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
(C)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2948.6(a)(3)(C) 在允许使用产品之前,要求消费者采取一项肯定性行动。
附加信息也可在产品手册或制造商的互联网网站上获取。
(4)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2948.6(4) 在允许使用设备之前提供其他保护,该保护无需消费者采取肯定性行动即可启用,以保护消费者的无线网络连接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2948.6(b) 本节仅适用于包含集成并启用的无线接入点且在联邦非授权频谱中使用的设备。
(c)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2948.6(c) 本节仅适用于在2007年10月1日或之后制造的产品。
(Added by Stats. 2006, Ch. 860, Sec. 2. Effective January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