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经销商 反胁迫法案 经销商权利 车辆销售法规 经销商保护 禁止胁迫 特许经营协议 制造商与经销商关系 汽车行业法律 车辆销售惯例 汽车经销商法律
(Added by Stats. 1941, Ch. 44.)
这项法律规定,本章的规则是附加的,并且与1935年9月15日之前生效的、关于相同主题的任何其他法律一起适用。
累积性规定 主题事项 1935年9月15日 法律补充 法律协调 相关法律 现有法律 同一主题 法律一致性 现行法律整合
(Added by Stats. 1941, Ch. 44.)
本节定义了加州机动车业务相关的几个关键术语。“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与机动车业务相关的公司或信托等实体。“出售”和“购买”包括与车辆相关的交换或合同。“制造商”是指从事机动车制造或分销的人,而“零售商”则直接向消费者销售机动车。“贷款人”是指除汽车经销商以外,为车辆购买或销售提供融资的任何人。
本章中使用的术语: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18402(a) “人”指任何个人、商号、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协会、受托人、接管人或为债权人利益的受让人。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18402(b) “出售”、“已售”、“购买”和“采购”包括交换、以物易物、赠与以及出售或购买合同的要约。
(c)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18402(c) “制造商”指 (i) 任何直接或间接从事机动车制造的人,以及 (ii) 任何由其直接或间接拥有并从事机动车或其中任何权益的批发销售或分销的其他人。
(d)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18402(d) “零售商”指在本州从事或打算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任何人。
(e)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18402(e) “贷款人”指除汽车经销商或汽车分销商以外的任何人,其从事机动车购买或销售的融资业务,或购买在本州零售的机动车的附条件销售合同、动产抵押或租赁合同。
机动车制造商 车辆零售商 车辆贷款人 车辆销售 车辆购买 附条件销售合同 动产抵押 机动车融资 机动车分销 车辆批发 机动车销售业务 车辆零售 融资机动车 车辆交换或以物易物 汽车分销商融资
(Amended by Stats. 1994, Ch. 1010, Sec. 21. Effective January 1, 1995.)
这项法律规定,机动车制造商如果坚持要求零售商只能使用特定的金融公司,或只将合同转让给特定的人,并且这种做法会减少市场竞争或造成垄断,那么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制造商向零售商销售或签订销售机动车合同,以明示或默示的条件、协议或谅解为前提,要求零售商只能通过指定个人或指定类别的人员为机动车的购买或销售提供融资,或只能将因销售机动车而产生的附条件销售合同、动产抵押或租赁出售和转让给指定个人或指定类别的人员,且此类条件、协议或谅解的效力可能减少竞争,或倾向于在指定个人或指定类别的人员中形成垄断的,均属非法。
机动车制造商 零售商 金融公司 附条件销售合同 动产抵押 车辆租赁 竞争 垄断 指定个人 协议 谅解 明示或默示 减少竞争 造成垄断 销售融资
(Added by Stats. 1941, Ch. 44.)
本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如果汽车制造商直接或间接地威胁零售商,称将停止向其销售车辆,除非零售商仅使用特定的金融公司或将车辆合同出售给特定的公司,那么就推定制造商违反了规定。实质上,这旨在阻止制造商强迫零售商使用特定的融资方案。
制造商威胁 零售商 停止销售 终止合同 机动车 指定人员 附条件销售合同 动产抵押 车辆租赁 初步证据 被禁止的协议 融资限制 合同胁迫 金融胁迫 零售销售合同
(Added by Stats. 1941, Ch. 44.)
本法律规定,如果从事车辆融资或合同购买业务的人员,通过威胁停止供车来向汽车经销商施压,要求经销商只能使用特定的融资方,那么就假定汽车制造商是幕后主使。这一假定可作为初步证据,证明制造商在车辆销售和融资协议方面提出了非法要求。
车辆融资 对零售商的威胁 有条件销售合同 动产抵押 租赁协议 制造商控制 关联融资 施压策略 零售商合同 初步证据 车辆销售条件 非法要求 合同终止威胁 融资限制 指定融资方
(Added by Stats. 1941, Ch. 44.)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制造商在财务上偏袒某些贷款人而非其他贷款人,且此举损害了市场竞争,或者导致这些受偏袒的贷款人形成类似垄断的控制,那么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制造商补贴 贷款人歧视 减少竞争 形成垄断 财务偏袒 非法利益 竞争损害 垄断效应 反竞争法 对贷款人的补贴
(Added by Stats. 1941, Ch. 44.)
本法律规定,贷款人接受制造商提供的、因本章禁止的歧视而产生的任何经济援助或不公平优势是违法的。如果接受这种援助可能减少市场竞争或导致形成垄断,那么这种行为就被视为非法。
任何贷款人直接或间接接受、订立合同或同意接受来自任何制造商的、因本章规定为非法的任何歧视而产生的任何补贴或利益,均属非法。如果接受任何此类补贴或利益可能导致接受此类补贴或受益于此类歧视的个人或某类人群中减少竞争或倾向于造成垄断。
贷款人 歧视 接受补贴 减少竞争 造成垄断 制造商利益 间接接受 非法补贴 反竞争行为 垄断担忧 财务优势限制
(Added by Stats. 1941, Ch. 44.)
这项法律规定,非汽车经销商或分销商的任何人都不得接受任何不公平的财务优势(如补贴或利益)来资助汽车的买卖,或购买零售汽车的销售合同或租赁。
非法补贴 汽车融资 附条件销售合同 动产抵押 汽车租赁 汽车零售 不公平的财务优势 汽车经销商 汽车分销商 补贴歧视 车辆销售合同 机动车融资 歧视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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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份合同违反了本章的规定,它就没有法律效力,也不能在任何法院强制执行。
违反合同 无效合同 不可强制执行协议 法律效力 衡平法 章程规定 法院强制执行 协议有效性 加州合同 BPC规定 法律强制执行力 章程条款 合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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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家公司违反了本章的规定,总检察长或地区检察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试图剥夺其权利并解散该公司。
违反 公司 协会 总检察长 地区检察官 法院诉讼 没收 章程权利 特许权 特权 权力 解散 法律行动 管辖权 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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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家加州以外的公司在本州开展业务时违反了本法所涵盖的规定,它将失去在此经营的权利。司法部长将采取法律行动确保此事发生,并且州务卿可以吊销该公司的营业执照。
外国公司 执照吊销 司法部长 州务卿 业务禁令 执行程序 州外公司 权力剥夺 特许权 公司职能 经营禁令
(Added by Stats. 1941, Ch. 44.)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违反本章的任何规定,参与包含禁止条件的协议或合同,或以任何方式协助此类合同或协议,他们就犯了轻罪。此外,如果有人支付或收取本章不允许的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或服务,他们也犯有轻罪。每天违反这些规定都算作一项新的罪行。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18412(a) 任何违反本章规定的人,任何作为本章禁止的任何协议、谅解或合同的当事人,且该协议、谅解或合同规定了本章禁止的任何条件的人,任何此类人员的雇员、代理人或高级职员,其参与制定、执行、强制执行、履行或促使、协助或教唆履行任何此类合同、条件、协议或谅解,任何支付或给予或约定支付或给予本章禁止的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或服务的人,以及任何接受或约定接受本章禁止的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或服务的人,均犯有轻罪。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18412(b) 违反本条规定的每一天均构成一项单独的罪行。
轻罪 禁止条件 被禁止的协议 违反合同 非法支付 接受被禁止的价值 每日违法行为 协议当事人 非法合同执行 非法参与 被禁止的服务 价值交换违规 非法合同条件 违反协议 每日一罪
(Added by Stats. 1941, Ch. 44.)
如果有人因本章规定的非法行为而使其商业或财产受损,他们可以起诉并获得双倍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用,不论损害金额多少。诉讼可以在侵权人所在地或可以送达传票的地点提起。如果需要牵涉更多人,法院可以传唤他们,无论他们住在哪里。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18413(a) 除本章规定的刑事和民事处罚外,任何因本章宣布为非法的事项而使其商业或财产受到损害的人,可以在被告居住或被发现的县、或任何代理人居住或被发现的县、或可以送达传票的地点,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不论争议金额大小,并可获得其所遭受损害的两倍赔偿以及诉讼费用。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18413(b) 凡在本章项下任何诉讼程序正在审理的法院认为,为实现司法公正需要将其他当事人传唤至法庭时,法院可以命令将其列为被告并传唤,无论他们是否居住在该诉讼正在审理的县。
商业损害 财产损失 双倍赔偿 诉讼费用 非法行为 法院管辖权 被告所在地 法律文书送达 追加被告 司法公正
(Added by Stats. 1941, Ch.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