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5
Section § 22980
这项法律允许指定的执法人员或特定部门员工进入销售、生产或储存香烟和烟草的商家进行检查。这些检查应合理进行,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并且每天不超过一次。他们旨在查找逃税行为或违反某些健康与安全法规的情况。拒绝检查可能会导致处罚。
Section § 22980.1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利福尼亚州,任何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批发商或零售商,除非持有有效许可证,否则不得向任何人销售或购买香烟或烟草产品,这是非法的。它还规定,向许可证被暂停或吊销的人销售是被禁止的,除非其债务已结清且许可证已恢复。违反此规定的每笔单独销售都算作单独的违法行为。其他限制包括确保香烟贴有适当的印花,以及制造商遵守关于披露成分的联邦法律。不遵守规定将导致轻罪和罚款。但是,如果制造商或进口商使用州政府网站核实某方的许可状态,则推定他们遵守了法律。
Section § 22980.2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州销售香烟或烟草产品,如果未持有有效许可证,或在许可证被暂停或吊销后销售,均属违法。这样做被视为轻罪。每天发生一次无证销售都算作一次单独的违规行为。如果在无证情况下销售或赠送香烟或烟草产品,这些物品可能会被没收并视为充公。在此背景下,“烟草产品”的定义有所扩展。这项法律于2017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22980.3
如果您在加州拥有销售香烟或烟草的许可证,它可能因违反某些规定而被暂停或吊销。首次违规,您将收到书面警告,并可能被暂停30天。如果您在四年内再次违规,您的许可证将被吊销。违规之间的间隔时间从每次违规发生之日算起。暂停期满后,如果您已结清所有与烟草相关的债务,您的许可证将恢复。如果您的许可证被吊销,您可以在六个月后申请新许可证,但这取决于当局是否批准。违规行为不会影响同一人拥有的多个地点,也不会影响旧地点的新所有者。委员会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相关方任何暂停或吊销事宜。
Section § 22980.4
Section § 22980.5
如果加州零售商的执照被暂停或吊销,他们必须在商店的每个入口和收银台区域张贴一份说明此情况的通知。该通知必须清晰可见,张贴在特定高度范围内,并由委员会提供。执照暂停的通知必须在整个暂停期间持续张贴,而执照吊销的通知则必须张贴 30 天。未能遵守这些规定、更改通知或提前移除通知,每次违规都可能导致 1,000 美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