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
Section § 22975
这项法律规定,自2004年6月30日起,所有香烟或烟草产品的分销商和批发商,除了其他必需的许可证外,都必须持有有效的许可证。这些许可证有效期为一个日历年,每年支付规定费用后可以续期。许可证不可转让。如果获得许可证的分销商或批发商停止经营、从未开始经营,或者其许可证被暂停或撤销,他们必须立即将许可证交还给相关机构。
Section § 22976
如果您是分销商或批发商,并且已经根据《税收和税法典》的特定条款持有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执照,那么您无需再经过调查即可获得新的执照。
Section § 22977
如果您想获得销售香烟或烟草产品的执照,您需要填写委员会提供的特定申请表。您必须提供您和您企业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等详细信息。如果您有多家店铺,请提供一个主要地址用于接收通知。您需要确认您没有犯过重罪或违反相关规定。如果您有其他执照,也要列出它们的号码。您还需要声明您提供的所有信息都是真实的,否则谎报信息可能会面临罚款或监禁。委员会可以核实您是否诚实,并允许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申请。
Section § 22977.1
如果您是加利福尼亚州的香烟或烟草产品分销商或批发商,您必须为您的每个经营场所申请许可证并支付费用。最初,在2004年,费用是1,000美元。2004年5月之后,如果您开始新业务或增加新经营场所,您需要至少提前30天申请许可证,并为每个经营场所支付1,200美元。如果您错过了2004年的最初截止日期,这也适用。您需要每年续期此许可证。从2017年起,续期费用为每个经营场所1,200美元,高于之前的1,000美元。
Section § 22977.2
本法律解释了分销商和批发商如何获得许可证,以及何时可能被拒绝。加州委员会在收到完整的申请和费用后会颁发许可证,除非申请人过去的许可证被暂停或撤销,或者相关方有与税务违规相关的刑事定罪。如果之前的许可证被撤销,申请人也可能被拒绝,除非已超过五年,或者业务是以适当和公平的方式(即“公平交易”)出售的。如果被拒绝,分销商或批发商有30天时间通过书面申请对该决定提出异议。他们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委员会对该异议的最终决定在其命令寄出后30天生效。
Section § 22978
这项法律规定,该部门可以与某些政府机构(例如卫生部门和执法机构)共享其烟草分销商和批发商的许可证数据库,以便这些机构能够执行烟草控制法律。但是,这些机构只能将这些信息用于该特定目的,并且必须遵守有关保护个人隐私的规定。
Section § 22978.1
如果您是经营香烟或烟草产品的分销商或批发商,您必须在您的经营场所保留采购记录至少一年。此后,您需要将这些记录准备好,以供当局在接下来的四年内进行检查。如果您不这样做,您可能会面临处罚。因此,请务必按要求保留并提供这些记录。
Section § 22978.2
如果经销商或批发商持有带有伪造或无税票的香烟,执法部门可以查封它们。首次违规且涉及少于20包的,将面临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或一年监禁。累犯或持有20包以上者将面临更高的罚款和处罚,并可能吊销执照。这也适用于未缴纳税款的烟草产品,适用相同的查封规定。经销商必须证明已缴纳税款才能避免处罚,他们有责任出示缴税证明。
Section § 22978.3
这项法律允许当局在发现批发商违反特定健康法规时,扣押其调味烟草产品和调味剂。如果产品被扣押,它们要么被销毁,要么用于法律诉讼,然后没收归州所有。批发商每包被扣押的产品将面临 50 美元的罚款,并且在多次违规后,其许可证可能会被暂停或吊销。如果是首次违规且未发生扣押,将发出警告。第二次违规会导致许可证暂停,第三次则导致吊销。罚款将存入一个特定的合规基金,受罚者可以进行申诉。
Section § 22978.4
Section § 22978.5
Section § 22978.6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分销商、批发商或任何控制他们的人被判犯有与税务违规相关的某些重罪,或者其任何税务许可证或执照被吊销,那么他们的执照也将由委员会按照特定程序吊销。
Section § 22978.7
如果分销商或批发商违反本节规定,除其他处罚外,可采取以下行动:首次违规,其许可证可被吊销或暂停。如果他们再次违规,不仅其许可证会受到影响,他们还可能被处以罚款。这笔罚款最高可达任何被查获烟草制品零售价值的五倍,或最高达 $5,000,以两者中较高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