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定义了什么是“非法现场广告展示”以及什么是“现场广告展示”。简而言之,如果广告展示在建造时未遵守当时的规定,被遗弃或未维护至少90天,在宽限期后仍不符合新法律规定,不安全,或造成非因道路变化引起的交通危险,则该广告展示为非法。该法规还明确指出,现场广告展示是指用于宣传或提供有关物业上业务信息的任何结构。最后,它说明“执法人员”是负责确保遵守这些规定的市或县雇员。
仅就本章而言: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5499.1(a) “非法现场广告展示”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5499.1(a)(1) 未首先遵守其建造、竖立或使用时生效的所有条例和法规而竖立的现场广告展示。
(2)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5499.1(a)(2) 合法竖立的现场广告展示,但其使用已停止,或放置该展示的结构已被其所有者遗弃,未进行维护,或在不少于90天的时间内未用于识别或宣传正在运营的业务。
(3)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5499.1(a)(3) 合法竖立的现场广告展示,但因通过某项条例而变得不符合规定,且该条例规定的使该展示不符合规定的摊销期已届满,但尚未实现符合规定。
(4)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5499.1(a)(4) 对公众构成危险或不安全的现场广告展示。
(5)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5499.1(a)(5) 非因街道或公路的重新安置或市或县的行为造成的交通危险的现场广告展示。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5499.1(b) “现场广告展示”指任何结构、外壳、标志、装置、图形、雕像、绘画、展示、信息牌或其他器具,或其任何部分,其设计、建造、创建、工程、意图或用于广告,或提供广告性质的数据或信息,用于以下任何目的:
(1)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5499.1(b)(1) 指定、识别或指示广告展示所在场所的所有者或占用者的业务名称。
(2)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5499.1(b)(2) 宣传在竖立广告展示的物业上进行的业务、可提供或已提供的服务,或生产、销售或可供销售的商品。
(c)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5499.1(c) “执法人员”指由市或县立法机构指定,履行本章赋予执法人员职责的公职人员或官员。
非法广告展示 现场广告 条例 交通危险 废弃展示 不符合规定的展示 不安全广告 执法人员 广告结构 业务识别 维护要求 广告展示合规性 摊销期 交通安全 公共安全隐患
(Added by Stats. 1987, Ch. 1281, Sec. 6.)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处理从私人财产上移除非法广告牌费用的流程。执法人员必须记录这些费用,并向地方政府提交一份详细报告。该报告必须在市或县立法机构审查之前公开张贴三天。财产所有人有机会在指定会议期间对报告提出异议。立法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对报告进行修改,然后必须批准。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5499.10(a) 执法人员应记录其完成工作的每块独立地块前方或上方非法现场广告牌的拆除费用。他或她应向市或县的立法机构提交一份逐项列明的书面报告,以供确认,报告中应显示该费用。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5499.10(b) 报告副本应在提交给立法机构之前,在立法机构会议厅门上或门附近张贴至少三天,并附上提交时间的通知。
(c)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5499.10(c) 在规定接收和审议报告的时间,立法机构应听取报告以及可能被征收拆除费用的财产所有人的任何异议。如果认为有必要,它可以修改报告。立法机构随后应通过动议或决议确认报告。
非法广告牌 拆除费用 执法人员 立法机构 报告确认 财产所有人异议 逐项报告 张贴通知 公开听证 修改报告 决议确认 广告移除费用
(Added by Stats. 1987, Ch. 1281, Sec. 6.)
这项法律规定,市或县可以通过招标程序选择承包商来处理滋扰。他们必须选择符合条件的最低投标者,并且承包商必须仔细跟踪并报告其所处理的每块地产的所有费用。
滋扰的消除,可由市或县立法机构酌情决定,通过立法机构根据竞争性招标授予最低责任投标者的合同来执行。在此情况下,承包商应按照第 5499.10 条的规定,为每块独立的地产记账并提交逐项书面报告。
滋扰消除 承包商招标 竞争性投标 最低责任投标者 地产报告 逐项书面报告 市或县酌情决定权 合同授予 成本跟踪 地产地块 立法机构决定 消除程序 滋扰清除 竞争性招标程序 承包商问责
(Added by Stats. 1987, Ch. 1281, Sec. 6.)
这项法律解释了清理或解决房产问题(即“清除”)的费用如何作为一项特别费用向房产所有者收取。如果这笔费用未支付,它将成为一项留置权,即对房产的合法债权,并在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如果房产在费用到期前易主,则存在例外情况。这笔费用会加到房产的常规税单中,并以相同的方式征收,逾期付款的罚款也与普通房产税类似。另外,这笔费用也可以分期支付并计息。征收税款的相同规定也适用于征收这些特别费用,并且这些费用优先于对房产的其他债权。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5499.12(a) 每宗地块前方或其上的清除费用,以及市或县(视情况而定)在这些地块上强制执行清除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调查、边界确定、测量、文书及其他相关费用,均构成对该地块的特别评估。评估作出并确认后,在财产所在县的县记录员办公室记录确认评估的命令后,该地块即附有留置权。但是,如果任何将附有留置权的不动产已转让或转让给善意有偿购买者,或如果善意有偿抵押权人的留置权已在该不动产上设立并附着,且在评估的第一期款项逾期之前,则本节原应施加的留置权不应附着于该不动产,且经确认的与该不动产相关的清除费用和强制执行清除的费用应转入无担保税款清单进行征收。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5499.12(b) 报告确认后,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给市或县评估员和税务征收员,他们应将评估金额添加到针对该地块征收的下一份用于市政目的的常规税单中。
(c)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5499.12(c) 如果县评估员和税务征收员为该市评估财产并征收税款,该市应在8月10日或之前向县审计员提交一份经认证的报告副本。所报告地块的描述应与县评估员当年地图册中用于相同地块的描述一致。
(d)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5499.12(d) 县审计员应将每项评估记录在县税收清单中,与相应地块并列。
(e)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5499.12(e) 评估金额应按照普通市政税款的收取时间和方式进行征收。如果逾期,该金额将受到与普通市政税款相同的罚款和止赎与出售程序。
立法机构可以决定,代替按照普通市政税款的时间和方式征收全部评估款,评估金额为五十美元 ($50) 或以上的可以分期缴纳,每年一期,不超过五期,并在连续几年中按照普通市政税款的时间和方式逐期征收。如果任何一期逾期,其金额将受到与普通市政税款相同的罚款和止赎与出售程序。如此延期的评估款应按立法机构确定的利率对未付余额计息,但年利率不得超过6%。
(f)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5499.12(f) 作为一种替代方法,县税务征收员可自行决定,通过为评估款开具单独的账单和收据,而不参照一般税款进行征收。
(g)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5499.12(g) 与县税款的征收、收取和执行相关的法律适用于这些特别评估。
(h)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5499.12(h) 评估留置权具有与其一同征收的税款相同的优先权。
清除费用 特别评估 留置权 善意购买者 地块 市政税 逾期 利率 年度分期付款 县评估员 税务征收员 县税收清单 止赎程序 无担保税款清单 留置权优先权
(Added by Stats. 1987, Ch. 1281, Sec. 6.)
减免费用报告确认后,执法人员可以收取款项并提供收据。这可以在报告提交给估价员和税务员前10天进行;或者,如果报告已提交给县审计员,则直到次年8月1日。
执法人员 减免费用 报告确认 估价员 税务员 县审计员 收款 开具收据 认证副本 8月1日截止日期 10天期限
(Added by Stats. 1987, Ch. 1281, Sec. 6.)
这项法律允许市或县的立法机构在发现某项费用或收费被错误征收时予以退还。但是,要获得退款,支付该费用的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必须在该费用到期当年的11月1日之前提交一份申请。提交申请的人需要确认申请内容的真实性。
市或县的立法机构如果发现全部或部分评估费被错误征收,可以根据本章规定命令退还全部或部分评估费。评估费或其部分,除非在评估费到期应付后的11月1日或之前向立法机构的书记员提交索赔申请,否则不予退还。该索赔申请应由支付评估费的人或由该人的监护人、财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核实。
退款流程 错误征收 评估费退款 提交申请 11月1日截止日期 立法机构 市政退款 县级退款 核实申请 监护人 财产管理人 遗嘱执行人 遗产管理人 评估费到期 付款核实
(Added by Stats. 1987, Ch. 1281, Sec. 6.)
如果市或县的雇员在处理滋扰时疏忽大意,并因此造成了财产损失,市或县可以使用其一般基金来支付这些损害赔偿。
如果立法机构认定财产损失是由市或县的官员或雇员在根据本章规定消除滋扰过程中因疏忽造成的,则对这些损害的索赔可以从市或县的一般基金中支付。
财产损失 疏忽 市官员责任 县官员责任 滋扰消除 一般基金支付 损害索赔 雇员疏忽 立法机构认定 市政责任 县政府责任 滋扰消除过程 市政资金 财产索赔 地方政府责任
(Added by Stats. 1987, Ch. 1281, Sec. 6.)
这项法律规定,本章中列出的程序可以用来代替地方性法规或条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替代程序 地方条例 程序选项 本章程序 条例替代方案 法律规定 程序选择 法律程序 条例程序 可用替代程序
(Added by Stats. 1987, Ch. 1281, Sec. 6.)
这项法律允许市或县宣布并移除其辖区内私人财产上的非法广告牌。他们通过一项决议来做到这一点,决议中列出相关财产,并详细说明其位置,包括地块号、街区号以及(如果已知)地址。在决议通过之前,必须提前至少10天通知财产所有人,告知他们听证会的详细信息,包括听证会的时间、地点以及广告牌被视为非法的原因。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5499.2(a) 市或县的立法机构可以通过决议,将位于其管辖范围内的所有非法现场广告牌宣布为公共滋扰并予以消除。该决议应通过提供其在县或市评估地图上的地块号和街区号,以及(如果已知)其街道地址,来描述滋扰存在于其上或其前的财产。任意数量的私人地块可包含在一项决议中。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5499.2(b) 在立法机构通过决议之前,立法机构的书记员应向拟议决议中描述的所有财产所有人发送不少于10天的书面通知。该通知应邮寄给在通知准备之日可用的最新均衡评估名册上被评估为所述财产的每个人。通知应说明听证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并概述听证会的目的以及广告牌非法性的性质。
公共滋扰 非法广告牌 现场广告 财产描述 决议 市或县 管辖权 财产所有人 评估地图 街区号 评估名册 听证通知 听证详情 广告牌拆除 消除
(Added by Stats. 1987, Ch. 1281, Sec. 6.)
一旦决议通过,执法人员必须在展示物所在的物业上或附近张贴醒目通知。
执法人员 决议通过 通知 物业展示物 显著张贴 醒目通知 物业位置 展示物执法 公告要求 物业标牌 展示规定 物业临街面 决议合规 执法程序 张贴要求
(Added by Stats. 1987, Ch. 1281, Sec. 6.)
本节提供了一个模板,用于通知物业所有人移除非法广告牌。如果市或县认定某个广告牌构成公共滋扰,他们将发出此通知,告知业主必须移除该广告牌。如果业主不自行拆除,地方政府将代为拆除,并将移除费用计入业主账单。物业所有人可以通过参加会议提出异议,届时他们的顾虑将得到考虑。
本通知应基本采用以下形式:
特此通知,于20__年__月__日,(立法机构名称)的(市或县)通过了一项决议,声明在该物业上或其前方存在非法广告牌,构成公共滋扰,必须通过移除该非法广告牌予以消除。否则,该广告牌将由市(或县)移除,并消除滋扰。移除费用将由该广告牌被移除的物业或其前方物业承担,并构成该物业的留置权,直至付清。特此提及该决议以了解更多详情。该决议的副本存档于立法机构书记员办公室。
所有对拟议移除广告牌有任何异议的物业所有人,特此通知出席(立法机构名称)的(市或县)将于(注明日期、时间和地点)举行的会议,届时将听取并充分考虑其异议。
日期:本
日,
20
(职务)
(市或县)
非法广告牌 公共滋扰 消除 移除费用 业主异议 异议听证会 广告移除通知 立法机构决议 费用评估 财产留置权 滋扰宣告 决议详情
(Amended by Stats. 2002, Ch. 221, Sec. 1. Effective January 1, 2003.)
这项法律规定,在市或县的立法机构召开会议听取反对意见之前,必须至少提前10天张贴通知。
通知 10天 异议 听证会 立法机构 市 县 张贴要求 事先通知 公开听证会 政府程序 异议听证会 地方政府 通知期限 听证会日程
(Added by Stats. 1987, Ch. 1281, Sec. 6.)
这项法律要求市和县告知财产所有人关于拟议的清除妨害行为(称为“清除”)。市或县必须在召开讨论异议的会议之前,向所有人邮寄书面通知。所使用的财产所有人地址来自最新的税务记录。如有必要,县评估员会协助提供所有人名单,并且市政府会支付这项服务的费用。这些通知必须在会议前至少 (10) 天发送,并使用另一项法规中的模板。
拟议清除 决议通知 财产所有人通知 评估名册 立法机构会议 异议听证 妨害清除 书记员职责 县评估员 邮寄通知 费用报销 清除费用 (10) 天通知 第 (5499.4) 节表格
(Added by Stats. 1987, Ch. 1281, Sec. 6.)
这项法律解释了市或县的立法机构在考虑拆除现场广告牌时必须遵循的程序。在一次预定的会议上,他们将听取公众对拟议拆除提出的任何异议。他们可以根据需要休会和复会。在审查异议后,他们会做出最终决定,允许或驳回这些异议。一旦做出决定,他们就有权拆除该广告。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或者一旦异议得到处理,他们会命令一名官员将该广告牌作为滋扰物移除。
现场广告 广告牌拆除 异议听证会 立法机构决定 滋扰消除 最终决定 广告牌滋扰 执法人员 公众异议 进行管辖权
(Added by Stats. 1987, Ch. 1281, Sec. 6.)
这项法律允许执法人员进入私人地产,以制止或解决被视为滋扰的问题。滋扰是指困扰或伤害他人的事物。
执法人员 私人地产进入权 滋扰消除 地产进入 问题解决 地产执法 有害状况 执法权限 解决滋扰 产权 滋扰控制 执法人员进入许可 干预行动 解决骚扰 私人地产干预
(Added by Stats. 1987, Ch. 1281, Sec. 6.)
这项法律允许业主在执法人员介入之前,自行拆除其物业上的非法广告牌。然而,如果市或县发出拆除广告牌的命令并执行拆除,他们可以向业主收取所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可能包括调查、绘制物业边界、测量、文书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非法广告牌 业主 执法人员 移除 拆除令 特别评估 留置权 所产生的费用 调查 边界确定 测量 文书费用 物业执法 广告牌拆除
(Added by Stats. 1987, Ch. 1281, Sec.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