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62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大麻相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大麻管制基金”已更名为“大麻控制基金”,所有提及其旧名称的地方现在都应指这个新名称。帮助建立大麻监管的贷款必须在2022年1月1日前用从大麻企业收取的费用偿还。如果这些费用不足,资金将从“大麻罚款和罚金账户”中拨付。此外,根据大麻法规收取的所有罚款和罚金都将存入该账户,该账户将根据立法机关的指示使用。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6210(a) 大麻管制基金,原名为医用大麻规管与安全法案基金和医用大麻规管与安全法案基金,现更名为大麻控制基金。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6305.7条的规定,该基金应包括其资金所产生的任何利息和股息。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6210(b) 本条生效之日起,凡在任何法规、规章、合同或任何其他法典中出现“大麻管制基金”、“医用大麻规管与安全法案基金”或“医用大麻规管与安全法案基金”字样时,均应解释为指大麻控制基金。
(c)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6210(c) 根据原第19351条用于建立和支持州许可实体监管活动的任何普通基金或专项基金贷款,应在2022年1月1日前,通过根据本分部或根据本分部通过的任何规则或规章收取的初始费用收益偿还。如果初始费用收益不足以偿还贷款,则应由立法机关拨款,从大麻罚款和罚金账户中拨付资金给部门,以偿还贷款。
(d)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6210(d) 除非另有规定,根据本分部收取的因本分部施加的罚款或罚金而产生的所有款项,应直接存入大麻罚款和罚金账户,该账户特此继续存在,并应在立法机关拨款后方可使用。

Section § 26210.5

Explanation

截至2018年7月1日,大麻管制局和总务部需要在洪堡县、特里尼蒂县或门多西诺县设立一个办事处,以处理与大麻相关的费用和税款。此举旨在确保在这些地区能够安全地收取现金支付。

截至2018年7月1日,大麻管制局应协同总务部,在洪堡县、特里尼蒂县或门多西诺县设立一个办事处,以确保在这些县安全地支付和收取现金形式的费用和税款。

Section § 2621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州最初如何为大麻管制和税收相关的监管活动提供资金。为了启动这些活动,资金从普通基金预支,预计到2025年通过大麻相关的费用和税收偿还。初步预支资金的金额最高为3000万美元,其中500万美元专门用于设立由州医疗保健服务部负责的公共信息项目。该项目必须提供关于大麻的法律、安全和健康问题的信息,例如年龄限制、处罚以及受损驾驶或过度使用的危险。这些活动的资金计划从2017年7月1日起每年持续提供。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6211(a) 本部门下监管活动的初步设立和支持资金,包括(c)款所述的公共信息项目,以及加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根据《税收和赋税法》第2编第14.5部分(自第34010条起)开展的活动,截至2017年7月1日,或截至2017年预算法颁布之日,以较晚者为准,应从普通基金预支,并应在2025年1月1日前,通过根据本部门收取的费用、根据本部门通过的任何规则或法规的初步收益,或通过《税收和赋税法》第34011和34012条征收的税收来偿还。
(1)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6211(a)(1) 根据本款预支的资金,应根据需要拨付给本部门,以执行本部门的规定,并根据需要拨付给加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以执行《税收和赋税法》第2编第14.5部分(自第34010条起)的规定。
(2)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6211(a)(2) 在2016年11月9日(本条生效之日)起45天内: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6211(a)(2)(A) 财政局长应确定从普通基金向大麻管制基金的初步预支金额,该金额不超过三千万美元 ($30,000,000);并且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6211(a)(2)(B) 应从普通基金向州医疗保健服务部预支五百万美元 ($5,000,000),用于提供(c)款所述的公共信息项目。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6211(b) 尽管有(a)款的规定,立法机关应向大麻管制基金提供充足资金,以支持本部门在本部门下的活动,并支持加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根据《税收和赋税法》第2编第14.5部分(自第34010条起)开展的活动。预计这笔资金将从2017年7月1日起每年提供。
(c)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26211(c) 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应不迟于2017年9月1日建立并实施一项公共信息项目。该公共信息项目应至少说明2016年《管制、规范和征税成人使用大麻法案》的规定,限制21岁以下人员获取大麻和大麻产品的科学依据,说明向21岁以下人员提供大麻和大麻产品的处罚,提供关于在受大麻影响下驾驶机动车、船只、船舶、飞机或其他交通工具的危险信息,以及怀孕或哺乳期间使用大麻的潜在危害,以及过度使用大麻或大麻产品的潜在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