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8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许可委员会何时可以根据过去的刑事定罪或纪律处分拒绝某人获得专业执照。如果一项罪行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且发生在过去七年内,执照可能会被拒绝,但严重罪行或金融犯罪有不同的规定。某些过去的罪行,如果已被撤销或你已证明自己已改过自新,将不会被用来拒绝你。你不能仅仅因为一次未导致定罪的逮捕而被拒绝。此外,如果你在申请中撒谎,也可能导致被拒绝。申请人有权对决定提出上诉,委员会必须保留这些程序的记录并公开某些信息,同时保护申请人的隐私。某些委员会适用特殊规定,例如处理建筑师或殡仪馆馆长的委员会。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a) 尽管本法典有任何其他规定,委员会可以拒绝颁发本法典所规范的执照,理由是申请人曾被判犯有罪行或曾受到正式纪律处分,仅当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时:
(1)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a)(1) 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七年内曾被判犯有罪行,该罪行与所申请的业务或专业的资格、职能或职责有实质性关联,无论申请人是否因该罪行被监禁;或者申请人曾被判犯有与所申请的业务或专业的资格、职能或职责有实质性关联的罪行,且申请人目前正因此罪行被监禁,或在申请之日前七年内因此罪行获释。但是,前述七年限制不适用于以下任一情况: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a)(1)(A) 申请人曾被判犯有《刑法典》第1192.7条所定义的重罪,或根据《刑法典》第290条(d)款第(2)项或第(3)项要求注册的罪行。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a)(1)(B) 申请人曾被判犯有目前被归类为重罪的金融犯罪,该罪行根据委员会通过的法规,与所申请的业务或专业的信托资格、职能或职责直接且不利地相关,且申请人正在寻求以下任一情况下的执照:
(i)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a)(1)(B)(i) 第3部第6章(自第6500条起)。
(ii)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a)(1)(B)(ii) 第3部第9章(自第7000条 起)。
(iii)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a)(1)(B)(iii) 第3部第11.3章(自第7512条起)。
(iv)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a)(1)(B)(iv) 根据第3部第12章(自第7600条起)获得殡仪馆馆长或墓地经理执照。
(v)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a)(1)(B)(v) 第4部(自第10000条起)。
(2)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a)(2) 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七年内曾受到加州境内或境外许可委员会的正式纪律处分,基于专业不当行为,该行为若发生,将构成向本申请所涉委员会提出纪律处分的理由,且该行为与本申请所涉业务或专业的资格、职能或职责有实质性关联。但是,如果该纪律处分的依据是根据《刑法典》第1203.4、1203.4a、1203.41、1203.42或1203.425条被撤销的定罪,或类似的撤销或销案,则许可委员会在申请之日前七年内的先前纪律处分不得作为拒绝颁发执照的依据。申请之日前七年以前发生的正式纪律处分,仅当该正式纪律处分所涉行为,若由根据第2部第5章(自第2000条起)获得执照的医生和外科医生在本州实施,将构成根据第726条的性虐待、不当行为或与患者发生关系,或构成第729条(a)款所定义的性剥削时,方可作为拒绝颁发执照的理由。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b) 尽管本法典有任何其他规定,如果某人已根据《刑法典》第3部第6编第3.5章(自第4852.01条起)获得康复证书,已获得州或联邦行政部门的宽恕或赦免,或已根据第482条证明其已康复,则不得因该人曾被判犯有罪行,或因构成罪行定罪的基础行为而拒绝颁发执照。
(c)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c) 尽管本法典有任何其他规定,不得因任何根据《刑法典》第1203.4、1203.4a、1203.41、1203.42或1203.425条被撤销的定罪,或构成该定罪的基础行为,或类似的撤销或销案而拒绝颁发执照。如果司法部提供的报告中未反映出根据《刑法典》第1203.4、1203.4a、1203.41或1203.42条被撤销的定罪,申请人应提供撤销证明。
(d)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d) 尽管本法典有任何其他规定,委员会不得因逮捕结果并非定罪(而是其他处理结果)而拒绝颁发执照,包括导致违规、传票或少年判决的逮捕。

Section § 480.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私立高等教育局、州体育委员会和加州赛马委员会何时可以拒绝颁发执照。如果某人有犯罪记录、实施了不诚实或欺诈行为,或在申请中撒谎,并且这些问题与所申请的职业相关,他们可以拒绝颁发执照。但是,他们不能仅仅因为被撤销的罪行,或者某人在重罪或轻罪后已获得复权而拒绝颁发执照。这些机构必须制定标准来判断某项罪行或行为是否影响该职业,并且必须考虑所有复权证据。此外,如果举行听证会,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酌情权,在考虑任何犯罪定罪的全部情况后,批准、吊销或拒绝颁发执照。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2(a) 私立高等教育局、州体育委员会和加州赛马委员会可以拒绝颁发其监管的执照,理由是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
(1)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2(a)(1) 曾被判犯有罪行。
(2)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2(a)(2) 实施了任何涉及不诚实、欺诈或欺骗的行为,意图使其本人或他人获得实质性利益,或实质性损害他人。
(3)Copy 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2(a)(3)
(A)Copy 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2(a)(3)(A) 实施了任何行为,如果该行为由相关业务或专业的持证人实施,将构成暂停或吊销执照的理由。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2(a)(3)(A)(B) 私立高等教育局、州体育委员会和加州赛马委员会仅当该罪行或行为与申请所涉业务或专业的资格、职能或职责实质相关时,方可根据本款拒绝颁发执照。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2(b) 尽管本法典有任何其他规定,如果某人已根据《刑法典》第3部分第6章第3.5节(自第4852.01条起)获得复权证书,则不得仅因该人曾被判犯有重罪而拒绝颁发执照;或者,如果该人曾被判犯有轻罪,且已符合私立高等教育局、州体育委员会和加州赛马委员会为评估个人复权情况而制定的所有适用复权标准要求(在根据(f)款第(1)项考虑拒绝颁发执照时),则不得仅因此而拒绝颁发执照。
(c)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2(c) 尽管本法典有任何其他规定,私立高等教育局、州体育委员会或加州赛马委员会不得仅因根据《刑法典》第1203.4、1203.4a、1203.41或1203.425条已被撤销的定罪而拒绝颁发执照。申请人若有根据《刑法典》第1203.4、1203.4a或1203.41条已被撤销的定罪,应提供撤销证明。
(d)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2(d) 私立高等教育局、州体育委员会和加州赛马委员会可以拒绝颁发其监管的执照,理由是申请人明知故犯地在执照申请中作出了虚假事实陈述,而该事实是必须披露的。
(e)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2(e) 私立高等教育局、州体育委员会和加州赛马委员会应制定标准以协助其在考虑拒绝、暂停或吊销执照时,确定某项罪行或行为是否与其监管的业务或专业的资格、职能或职责实质相关。
(f)Copy 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2(f)
(1)Copy 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2(f)(1) 私立高等教育局、州体育委员会和加州赛马委员会应制定标准以评估个人的复权情况,无论是在以下哪种情况下: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2(f)(1)(A) 根据本条考虑拒绝颁发执照时。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2(f)(1)(B) 根据第490条考虑暂停或吊销执照时。
(2)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2(f)(2) 私立高等教育局、州体育委员会和加州赛马委员会应考虑申请人或持证人提供的所有有效的复权证据。
(g)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2(g)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在申请人根据第485条(b)款要求举行听证会后,私立高等教育局、州体育委员会和加州赛马委员会可以采取以下任何行动:
(1)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2(g)(1) 在申请人完成所有执照要求后,批准颁发执照。
(2)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2(g)(2) 在申请人完成所有执照要求后,批准颁发执照,立即吊销执照,暂缓执行吊销,并对执照施加附带缓刑的条件,其中可能包括暂停。
(3)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2(g)(3) 拒绝颁发执照。
(4)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2(g)(4) 采取与拒绝或批准颁发执照相关的其他行动,私立高等教育局、州体育委员会或加州赛马委员会可酌情认为适当的。
(h)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2(h)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在私立高等教育局、州体育委员会或加州赛马委员会进行的程序中,若因申请人或持照人已被判犯有与相关持照人的资格、职能和职责实质相关的罪行,而拒绝执照申请、暂停或吊销执照或对持照人采取其他纪律处分,则该罪行的定罪记录应作为定罪事实的终局性证据,但仅限于该事实。私立高等教育局、州体育委员会和加州赛马委员会可以调查犯罪发生时的具体情况,以确定纪律处分的程度,或确定该定罪是否与相关持照人的资格、职能和职责实质相关。
(i)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2(i) 尽管有第7.5条的规定,本节所指的定罪是指认罪答辩或有罪判决,或不抗辩答辩后的定罪。私立高等教育局、州体育委员会或加州赛马委员会在定罪成立后被允许采取的任何行动,可以在上诉期限已过、定罪判决已在上诉中得到确认,或在作出缓刑令暂停执行判决时采取,无论根据《刑法典》第1203.4、1203.4a、1203.41或1203.425条作出的后续命令如何。
(j)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2(j) 本节将于2020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480.5

Explanation

如果你在监狱服刑期间完成了获得专业执照的所有必要步骤,并且在获释后申请该执照,那么你的申请不应该仅仅因为你在服刑期间完成了部分或全部执照要求而被延迟或拒绝。但是,这条规定不适用于你申请恢复已失效执照的情况,也不限制根据其他规定做出的任何拒绝执照的决定。此外,本规定不适用于与特定倡议法案相关的执照,该法案在其他地方有所提及。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5(a) 个人在被监禁期间已满足获得本分部规管的执照所需的任何要求,并在获释后申请该执照,且在其他方面符合执照申请资格的,不得仅因其部分或全部执照要求是在被监禁期间完成的,而导致其申请处理延迟或执照被拒绝。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5(b) 本条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适用于执照复效申请,或限制委员会根据第 480 节拒绝执照的权力。
(c)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0.5(c) 本条不适用于根据第 2 分部第 2 章(从第 1000 节开始)中提及的倡议法案对个人进行执照颁发。

Section § 481

Explanation

加州每个专业委员会都必须制定指导方针,以决定一项罪行是否与某人从事其工作或获得执照的能力相关。为确定这一点,他们将考虑罪行的严重程度、发生时间以及与具体工作的关联性。委员会不能仅仅因为定罪就拒绝颁发执照,而不考虑当事人提出的任何康复努力。他们还必须在线公布这些指导方针。某些组织,如州体育委员会等,不受此规则影响。这项规则于2020年7月1日开始生效。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1(a) 本法典项下的每个委员会应制定标准,以协助其在考虑拒绝、暂停或吊销执照时,确定某项罪行是否与其所监管的业务或专业的资格、职能或职责存在实质性关联。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1(b) 确定某项罪行是否与委员会所监管的业务或专业的资格、职能或职责存在实质性关联的标准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1(b)(1) 罪行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2)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1(b)(2) 自犯罪之日起经过的年数。
(3)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1(b)(3) 申请人寻求执照或持照人已获得执照的专业的性质和职责。
(c)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1(c) 委员会不得在未考虑申请人根据特定委员会的执业法案或法规中确立的任何程序以及第482条的指示提交的康复证据的情况下,完全或部分地基于定罪拒绝颁发执照。
(d)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1(d) 每个委员会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一份摘要,说明根据本节规定,用于考虑某项罪行是否与其所监管的业务或专业的资格、职能或职责存在实质性关联的标准。
(e)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1(e) 本节不以任何方式修改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以下实体在执照方面的现有权力:
(1)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1(e)(1) 州体育委员会。
(2)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1(e)(2) 私立高等教育局。
(3)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1(e)(3) 加州赛马委员会。
(f)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1(f) 本节自2020年7月1日起生效。

Section § 482

Explanation

《商业与职业法典》的这一部分要求每个执照颁发机构制定一套标准,用来评估一个人是否已经改过自新。这在因为某人过去的犯罪记录而考虑拒绝、暂停或吊销其执照时非常重要。如果申请人已经服完刑期,并且在假释或缓刑期间没有违规行为,或者委员会根据自己的标准认为他们已经改过自新,那么委员会就应该考虑他们的改过自新情况。这项法律不会改变州体育委员会、私立高等教育局或加利福尼亚赛马委员会在执照管理方面的现有权力。这些规定已于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2(a) Each board under this code shall develop criteria to evaluate the rehabilitation of a person when doing either of the following:
(1)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2(a)(1) Considering the denial of a license by the board under Section 480.
(2)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2(a)(2) Considering suspension or revocation of a license under Section 490.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2(b) Each board shall consider whether an applicant or licensee has made a showing of rehabilitation if either of the following are met:
(1)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2(b)(1) The applicant or licensee has completed the criminal sentence at issue without a violation of parole or probation.
(2)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2(b)(2) The board, applying its criteria for rehabilitation, finds that the applicant is rehabilitated.
(c)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2(c) This section does not in any way modify or otherwise affect the existing authority of the following entities in regard to licensure:
(1)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2(c)(1) The State Athletic Commission.
(2)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2(c)(2) The Bureau for Private Postsecondary Education.
(3)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2(c)(3) The California Horse Racing Board.
(d)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2(d) This section shall become operative on July 1, 2020.

Section § 484

Explanation

如果您正在加州申请专业执照,您无需提供任何由他人出具的信件或证明,以证明您具有良好道德品格。

任何根据本法典申请执照的人,均不应被要求向任何许可委员会提交由他人出具的证明其良好道德品格的证明。

Section § 485

Explanation

如果您的执照申请被拒绝,委员会必须要么提交一份正式声明解释拒绝原因,要么书面通知您申请被拒绝。您将收到拒绝的理由,并得知您可以请求举行听证会来对此提出异议。您有60天的时间,从收到拒绝通知之日起,来申请这次听证会,否则您将失去对此提出异议的权利。该通知可以像法律传票一样送达,或者通过挂号信寄到您最后已知的地址,并且一旦寄出,即视为已送达。

根据本章或第496条规定,执照申请被拒绝后,委员会应采取以下任一措施: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5(a) 依照《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11500条起)的规定,提交并送达一份问题陈述。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5(b) 通知申请人申请已被拒绝,说明 (1) 拒绝的理由,以及 (2) 如果在拒绝通知送达后60天内提出书面听证请求,申请人有权根据《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11500条起)的规定获得听证。除非在60天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请求,否则申请人的听证权将被视为放弃。
拒绝通知的送达可以按照民事诉讼中传票送达的授权方式进行,或者通过挂号信寄送至申请人书面提交给委员会的申请中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最新地址。邮寄送达在寄出之日即告完成。

Section § 486

Explanation

如果你的执照申请被拒绝,委员会必须告知你何时可以再次申请,通常是在一年后,除非他们设定了不同的日期。他们还会考虑你提供的任何证明你已改过自新的证据。此外,他们会向你提供他们用于评估改过自新的标准。

如果委员会根据本章或第496条拒绝了执照申请,则委员会应在其决定中,或在根据第485条 (b) 款发出的通知中,告知申请人以下事项: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6(a) 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执照的最早日期,该日期应为自决定生效之日,或自根据第485条 (b) 款送达通知之日起一年,除非委员会规定了更早的日期,或另一部法规规定了更晚的日期。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6(b) 重新申请时,将考虑所有提交的关于改过自新的有效证据。
随同该决定,或随同根据第485条 (b) 款发出的通知,委员会应送达一份根据第482条制定的关于改过自新的标准副本。

Section § 487

Explanation
当有人就申请要求举行听证会时,委员会必须在90天内举行听证会,除非该人同意延期。但是,如果有充分理由,行政听证办公室可以额外增加最多45天,但涉及考试或执照欺诈的案件除外,这些案件的期限可长达180天。这种延期最多只能批准两次。

Section § 488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委员会在听证会后可以对申请人的执照采取哪些行动。他们可以批准执照,或者在批准执照的同时附加缓刑或暂停等条件,也可以拒绝执照,或者采取他们认为合适的任何其他行动。但是,本法律不改变州体育委员会、私立高等教育局或加州赛马委员会在执照审批方面的现有权力。本法律于2020年7月1日生效。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8(a)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在申请人根据第485条(b)款请求举行听证会后,委员会可采取以下任何行动:
(1)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8(a)(1) 在申请人完成所有执照要求后批准执照生效。
(2)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8(a)(2) 在申请人完成所有执照要求后批准执照生效,立即吊销执照,暂缓吊销,并对执照施加缓刑条件,其中可包括暂停。
(3)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8(a)(3) 拒绝执照。
(4)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8(a)(4) 采取委员会可酌情认为适当的、与拒绝或批准执照相关的其他行动。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8(b) 本条不以任何方式修改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以下实体在执照方面的现有权力:
(1)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8(b)(1) 州体育委员会。
(2)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8(b)(2) 私立高等教育局。
(3)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8(b)(3) 加州赛马委员会。
(c)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88(c) 本条将于2020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48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政府机构在不举行听证会的情况下拒绝某人的许可申请,前提是该机构在过去一年内已经因相同原因拒绝了同一人的申请,并且最初的决定遵循了特定的政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