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75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在加利福尼亚州专业执照可能被拒绝颁发、暂停或吊销的原因。它列出了拒绝颁发的四个主要理由:在申请中作出虚假或不完整的陈述、有犯罪定罪、实施不诚实或欺诈行为,以及从事会导致现有持照人失去执照的行为。然而,不能仅仅基于对您的品格或习惯的主观判断而拒绝颁发执照。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75(a) 尽管本法典有任何其他规定,本分部的规定应管辖基于以下理由拒绝颁发执照:
(1)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75(a)(1) 在执照申请中,明知而作出虚假的重要事实陈述,或明知而遗漏陈述重要事实。
(2)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75(a)(2) 犯罪定罪。
(3)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75(a)(3) 实施任何涉及不诚实、欺诈或欺骗的行为,意图使其本人或他人获得实质性利益,或实质性损害他人。
(4)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75(a)(4) 实施任何行为,该行为如果由相关业务或专业的持照人实施,将构成暂停或吊销执照的理由。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75(b) 尽管本法典有任何其他规定,本分部的规定应管辖基于(a)款第(1)项和第(2)项中规定的理由暂停和吊销执照。
(c)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75(c) 不得基于缺乏良好道德品格或任何与申请人的品格、声誉、个性或习惯相关的类似理由拒绝颁发、暂停或吊销执照。

Section § 476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通常情况下,本分部的规定不适用于某些特定章节下的执照颁发或注册,除非另有说明。然而,第494.5条仍然适用于与执业律师相关的执照颁发以及这些章节中规定的其他某些注册。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76(a) 除(b)款另有规定外,本分部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适用于根据第3分部第4章(自第6000条起)或根据第9分部(自第23000条起)或根据第8分部第5章(自第19800条起)对人员进行的执照颁发或注册。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76(b) 第494.5条应适用于根据第3分部第4章(自第6000条起)获准执业律师的人员的执照颁发,以及根据第8分部第5章(自第19800条起)或根据第9分部(自第23000条起)对人员进行的执照颁发或注册。

Section § 477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当法律提及“委员会”时,它也包括任何局、委员会、部门、处、审查委员会、项目或机构。同样地,“执照”指从事受本法典管辖的特定业务或专业所需的证书、注册或任何许可。
在本分部中,
(a)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77(a) “委员会”包括“局”、“委员会”、“委员会”、“部门”、“处”、“审查委员会”、“项目”和“机构”。
(b)CA 商业与职业 Code § 477(b) “执照”包括证书、注册或从事受本法典规范的业务或专业的其他方式。

Section § 478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了本分部中使用的两个关键术语:“申请”和“实质性内容”。“申请”是指在某个程序中提交的初始文件和任何支持性文件,无论是由申请人还是其他人提交的。“实质性内容”是指与某个业务或职业的资格或职责显著相关的任何陈述或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