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9040

Explanation

加利福尼亚州海胆委员会是州政府的一部分,由11名有投票权的成员组成:五名海胆处理商、五名海胆潜水员和一名公众成员。这些成员通过选举或任命产生。处理商和潜水员由那些积极参与海胆捕捞业并获得许可的人员,根据特定地理区域选举产生。

公众成员由秘书根据委员会的提名任命。委员会还可以有无投票权的成员,例如秘书以及委员会选定的其他人员。

如果只有潜水员或处理商(而非两者)投票赞成某项全民公投,委员会将有六名成员,其中五名来自支持公投的一方,另加一名公众成员。

加利福尼亚州海胆委员会隶属于州政府。委员会应由11名有表决权的成员组成,包括五名海胆处理商、五名海胆潜水员和一名公众成员,并可根据委员会的酌情决定,包括任意数量的无表决权成员。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040(a) 处理商应从根据本法案规定合格并根据《渔猎法典》获得许可从事海胆捕捞业的人员中,或从专门代表一名或多名处理商的人员中,选举五名委员会成员。
(b)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040(b)
(1)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040(b)(1) 全州范围内的潜水员应从根据本法案规定合格并根据《渔猎法典》获得许可从事海胆捕捞业的人员中,选举五名成员。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040(b)(2) 应从以下每个区域选举一名潜水员成员: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040(b)(2)(A) 圣迭戈县。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040(b)(2)(B) 奥兰治县或洛杉矶县。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040(b)(2)(C) 文图拉县。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040(b)(2)(D) 圣巴巴拉县。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040(b)(2)(E) 索诺玛县或门多西诺县。
(3)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040(b)(3) 被提名为委员会潜水员成员的人员,应由不少于五名根据本章规定有资格投票的潜水员签署的请愿书提名。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040(c) 公众成员应由秘书从委员会推荐的被提名人中任命。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040(d) 秘书和委员会确定的其他适当个人应为委员会的无表决权成员。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040(e) 如果秘书根据第79103条认定,潜水员或处理商(但非两者)投票赞成全民公投,则委员会的有表决权成员人数应为六名,由五名潜水员或五名处理商组成(取决于行业中哪一部分投票赞成全民公投),并根据本节选举产生一名公众成员。
(f)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040(f) 如果委员会的组成由(e)款确定,则还应包括至少一名由委员会任命的无表决权成员,代表未投票赞成全民公投的潜水员或处理商。

Section § 79041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如果委员会的活动不符合公共利益或违反本章规定,秘书有权要求其停止或纠正。如果委员会不遵守,秘书可以暂停其活动。委员会违反秘书通知所采取的行动不具有法律效力。秘书必须提供书面通知,详细说明不可接受的活动、采取行动的理由以及使活动符合法律的建议。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041(a) 秘书可要求委员会纠正或停止任何经秘书认定不符合公共利益或违反本章规定的现有活动或职能。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041(b) 如果委员会拒绝或未能停止这些活动或职能,或未能按照秘书的要求进行纠正,秘书可书面通知,暂停委员会的全部或部分活动或职能,直至委员会完成秘书所要求的活动或职能的停止或纠正。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041(c) 委员会违反书面通知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秘书应在可行范围内,在委员会就书面通知所涉的现有或拟议活动或职能订立任何合同关系之前发出书面通知。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041(d) 书面通知送达后,秘书应书面通知委员会,说明秘书认定不符合公共利益或违反本章规定的具体行为、要求停止或纠正特定现有或拟议活动或职能的理由,以及使活动或职能可接受的建议。

Section § 790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或秘书在秘书的书面通知存在问题,或者委员会不遵守该通知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随后可以介入并提供解决方案,例如临时限制令、永久禁令或其他措施来解决问题。

Section § 790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秘书需要同意委员会作出的某项决定时,必须在收到该决定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回应中可以包含要求提供更多信息的请求。

Section § 79044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委员会必须向秘书偿还其在履行与本章相关的职责时所产生的任何费用。但是,如果法院裁定秘书不公正地限制了委员会的活动,则可决定委员会不必承担秘书就该事项产生的法律费用。

委员会应向秘书偿付秘书根据本章规定履行其职责和责任所产生的一切开支。但是,如果法院认定秘书在限制委员会的活动或职能方面行为专断或反复无常,则可解除委员会支付秘书就该行动所产生的法律费用的责任。

Section § 790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候补成员可以像正式成员一样被选举,不具投票权的成员除外。这些候补成员可以在正式成员缺席时替代他们,并在任职期间拥有所有相同的权利和职责。如果正式成员变得不符合资格、去世、辞职或被免职,候补成员将接替成为正式成员,直到新的成员被正式选出。

Section § 79046

Explanation

如果委员会委员或候补委员因故无法继续任职(比如资格发生变化、去世、被免职或辞职),这个空缺将由一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填补。新成员将由委员会剩余成员投票选出,需获得多数票,并将完成原任期的剩余部分。

委员会中因任何当选委员或候补委员未能继续任职(因其身份变更导致其不符合任职资格,或因死亡、被免职或辞职)而产生的任何空缺,应由另一名符合资格的人员,经委员会其余成员多数票通过,填补原任期未满的部分。该人员应符合本条所规定的所有资格,如同其所接替职务的原任人员所需具备的资格。

Section § 79047

Explanation
如果委员会的公众成员因身份变更、死亡、被免职、辞职或丧失资格等原因无法继续任职,该空缺必须由一名新的、符合资格的人员填补。这名替代人选由秘书从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中选出,新成员将完成原任期的剩余部分。新成员必须符合与被替代的原成员相同的资格要求。

Section § 7904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海胆委员会中担任处理商成员或其候补的人,必须是处理商,或是在海胆加工方面拥有重要所有权或财务权益的处理商的雇员/代表。这些资格必须在其整个任期内保持。此外,在他们被选入委员会之前的两年内,他们不得因与商业处理海产品相关的任何严重法律违规而被定罪,但轻微的文书问题除外。

(a)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048(a)
(1)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048(a)(1) 委员会中的任何处理商成员及其候补成员,应当是个人处理商,或是一个或多个处理商的雇员或代表,其在处理设施中拥有所有权权益,或能够证明在加工或促使加工海胆上市方面拥有实质性财务权益。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048(a)(2) 处理商成员及其候补成员的资格,应当在其整个任期内保持。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048(b) 任何处理商成员或其候补成员,不得在被选入委员会之前的两年内,因违反任何与商业处理任何鱼类或海产品业务相关的法律而被定罪,不包括任何技术性报告或文书违规。

Section § 79049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了一个特定委员会中潜水员成员及其候补成员的资格要求。要符合资格,个人必须在过去的商业捕捞许可年度有海胆捕捞上岸的记录。此外,他们必须在整个任期内保持这些资格。另外,潜水员成员及其候补成员在被选入委员会之前的两年内,不得有任何与商业捕捞相关的违法行为的定罪记录(不包括轻微的文书问题)。

Section § 790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的公众成员及其候补成员拥有与其他委员会成员或候补成员相同的权力和特权。但是,公众成员及其候补成员都不能与海胆渔业有任何经济关联。

Section § 79051

Explanation
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非表决委员除外)每届任期两年,从渔业季节开始时算起,并且最多可以连任两届。在他们最后一届任期结束后,他们可以继续任职最多一年,或者直到选出继任者,以先发生者为准。 如果有人达到了最长任期限制,他们可以在休息至少一年(在此期间没有以任何身份在委员会任职)之后,再次参选。

Section § 79052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委员会是一个法人实体。这意味着它可以从事法律活动,例如起诉、被起诉、签订合同,并拥有公司通常拥有的一切权利。委员会还可以采用印章供官方使用。此外,委员会记录和行为的任何经认证副本,在法律场合中,在被证明不真实之前,均被视为其内容的有效证据。

Section § 79053

Explanation
委员会要举行一次有效的会议,至少需要有六名有投票权的成员出席。其中必须包括至少两名处理商和两名潜水员。会议期间做出的任何决定都需要出席成员的多数票才能通过。

Section § 7905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秘书或其代表可以出席委员会和下属委员会的所有会议。但是,他们不能出席专门为讨论针对该部门的潜在或实际诉讼而召开的执行会议。

秘书或其代表应被告知,并可出席委员会的每次会议以及委员会的任何委员会会议。但是,秘书或其代表无权出席委员会或委员会下属委员会为讨论针对该部门的潜在或实际诉讼而召开的执行会议。

Section § 79055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成员和候补成员不领取薪金。但是,他们在出席会议或执行特别任务时,只要获得委员会批准,就可以报销合理的差旅费和餐费。对于在公共机构工作的无表决权成员,则有例外,他们将不会获得这些报销。

委员会的任何成员或候补成员,或委员会设立的、非委员会成员的委员会成员,均不得领取薪金。委员会的每位成员以及代替成员履职的每位候补成员(作为公共机构官员或雇员的无表决权成员除外),以及委员会设立的、非委员会成员的每位委员会成员,可领取经委员会批准的合理且必要的差旅费和餐费津贴,用于实际出席委员会或委员会下属委员会会议,或往返会议的每一天,或执行委员会的特别任务。

Section § 7905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委员会通过评估或其他方式收取的所有资金,必须存入经委员会和秘书批准的账户。这些资金只能用于本章规定的目的,并且必须由一名授权代理人支付,该代理人需要购买至少 (25,000) 美元的忠诚保证保险。

如果委员会的资金超出年度运营和合理储备所需,这些剩余资金可以投资于某些政府批准的证券。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056(a) 委员会或委员会代理人根据本章征收的评估费或其他方式收到的所有资金,应存入委员会指定并经秘书批准的账户。委员会资金仅用于本章目的,并应由委员会通过其为此目的指定的代理人或多个代理人按委员会的指令支付。该代理人或多个代理人应投保忠诚保证保险,由获准在本州经营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以委员会为受益人,金额不低于二十五万美元 ($25,000)。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056(b) 超出委员会年度运营所需资金和审慎储备金的资金,可由委员会投资于《政府法典》第 16430 条授权的任何证券。

Section § 7905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州政府不对委员会的行为或其签订的合同负责。任何与委员会管理相关的索赔,都只能通过委员会收取的资金来支付。委员会的成员、候补成员、雇员或代理人不对委员会的合同承担个人责任,除非他们实施了不诚实行为或犯罪,否则他们不对错误承担个人责任。他们也不对委员会中其他人的行为或错误负责。责任是单独的,而不是共同的,这意味着每个人只对自己行为负责,不对他人的行为负责。

国家不对委员会的行为或其合同承担责任。因本章的执行或委员会的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索赔的支付,仅限于委员会收取的资金。委员会的任何成员或候补成员,或其任何雇员或代理人,均不对委员会的合同承担个人责任。委员会的任何成员或候补成员,或其任何雇员或代理人,均不对任何其他人因判断错误、失误或其他作为或不作为(无论是作为委托人、代理人或雇员)而以任何方式承担个人责任,除非是其自身的个人不诚实行为或犯罪行为。委员会的任何成员或候补成员,或其任何雇员或代理人,均不对委员会的任何其他成员或候补成员,或其任何雇员或代理人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承担个人责任。责任是单独的而非连带的,委员会的任何成员或候补成员,或其任何雇员或代理人,均不对委员会的任何其他成员或候补成员,或其任何雇员或代理人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