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的权力与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各项: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7091(a) 采纳并可不时修改、废止、修订和修正所有适当且必要的规则、程序和命令,以执行本章规定,并行使其权力并履行其职责,包括采纳规范对委员会任何规则、程序或命令提出上诉的规则。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7091(b) 管理和执行本章规定,并从事和履行所有附带的、相关的或被认为合理必要、适当或可取的所有行为,并行使所有权力,以实现本章的宗旨。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7091(c) 雇用一名人员,由委员会酌情决定,担任委员会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以及其他人员,包括法律顾问。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7091(d) 设立办事处,发生费用,签订任何及所有合同和协议,并产生债务和借入资金,以预支评估款,这些款项在委员会酌情决定下,可能对本章的妥善管理和执行以及其职责的履行是必要的。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7091(e) 保持所有业务往来的准确账簿、记录和账户,这些账簿、记录和账户须接受经秘书批准的审计公司进行的年度独立审计。独立审计应作为提交给所有牛油果生产者和处理者的年度报告的一部分,其副本也应提交给立法机构。此外,秘书可根据其认为的需要,进行或促使进行委员会的财务和合规审计。
(f)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7091(f) 通过广告及其他促销方式促进牛油果的销售,以维持和扩大现有市场,并为牛油果创建新的、更大的州内、州际和国外市场,并就牛油果以及各种品种的用途、有益健康的特性和营养价值对公众进行教育和指导。
(g)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7091(g) 与委员会认为对双方公平合理的其他产品进行成本分摊广告。
(h)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7091(h) 就处理和销售牛油果的适当方法对批发和零售行业进行教育和指导;安排进行经销商服务工作,提供展示品及其他促销材料;进行市场和库存调查与分析;向州、联邦和外国机构提交事实并与之谈判影响牛油果产业的事项;以及开展委员会可能认为适合于维持和扩大现有市场以及创建新的牛油果市场的任何其他活动。
(i)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7091(i) 以委员会名义签订合同,提供制定和实施计划和方案的服务,以及委员会可能认为对促进牛油果销售必要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
(j)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7091(j) 进行并与他人签订合同进行科学研究,包括对从研究或其他来源获得的关于牛油果库存、营销和分销的信息进行学习、分析、传播和积累。委员会进行或代表委员会进行的任何研究结果,委员会可以其认为适当的任何方式使用,并且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委员会可以保密,不向任何不受本章约束的人传播。
(k)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7091(k) 接受并匹配私人、地方、州或联邦资金的捐款,并向其他人或地方、州或联邦机构捐赠委员会资金,以促进、提升和维护加州牛油果产业。
(l)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7091(l) 免费出版和分发公告或其他通讯,以向生产者、处理者和公众传播关于库存、营销以及对委员会和牛油果产业有价值的其他信息。
(m)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7091(m) 确定评估费率以支付委员会的运营成本。
(n)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7091(n) 制定年度预算。
(o)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7091(o) 调查和起诉本章的民事违规行为,并向适当的执法机构或官员提出涉嫌刑事违规行为的投诉。
(p)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7091(p) 执行第17部第9章(自第44971条起)规定的要求。
(q)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7091(q) 每季度向秘书提供下一销售季审查中的计划、活动和成本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