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4785(a) 委员会应不迟于每年4月1日,或在此之后尽快,确定下一个营销年度的评估费。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4785(b) 评估费不得超过每英亩结果葡萄砧木五十美元 ($50),以及每可开票单位的用于或分销用于商业目的的葡萄砧木和嫁接葡萄砧木两美分 ($0.02)。委员会可以为砧木插条、生根砧木插条和嫁接葡萄砧木设定不同的可开票单位评估费率,但费率不得超过本款授权的最高评估费。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4785(c) 不得收取高于(b)款规定金额的费用,除非按照第74771节规定的程序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