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6161

Explanation

向委员会提供虚假信息或记录是违法的。具体来说,如果您从事樱桃的运输、加工、处理或贸易,当委员会或其代理人要求时,您必须提供关于樱桃来源和收到数量的准确信息。此外,您不能隐藏、销毁或更改本法律规定您必须保存的任何记录。

从事以下任何行为均属非法: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161(a) 故意提交或提供委员会要求的虚假报告、陈述或记录。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161(b) 从事樱桃的运输、加工或处理,或樱桃的批发或零售贸易时,未能或拒绝应委员会或其正式授权代理人的要求,提供关于收到樱桃的人员姓名和地址以及收到的数量的信息。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161(c) 隐藏、销毁或篡改本章规定必须保存的记录。

Section § 7616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要求委员会设立一个程序,供那些认为其行为受到侵害的人进行非正式听证。这些听证会可以在整个委员会面前举行,也可以在专门委员会面前举行。如果个人不同意委员会的决定,他们可以向主任提出上诉。如果仍有争议,主任的决定可以由高等法院进行审查。

Section § 76163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委员会采取法律行动,例如提起诉讼,以追缴未支付的评估费或罚款。如果证明存在违规行为,法院应向委员会签发所请求的命令,且无需委员会提供担保。一旦法院作出有利于委员会的判决,被告必须停止相关业务,直到他们遵守法院的裁决。如果委员会胜诉,可以收回法律费用。法律诉讼可以在被告居住地或营业地提起,也可以在委员会主要办事处所在的县提起;而委员会只能在其主要办事处所在的县被起诉。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163(a) 委员会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并利用法律或衡平法规定的一切救济措施,以征收评估费和民事罚款,以及获取禁令救济或强制履行,涉及本章及根据本章通过的规章制度。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163(b) 法院应在经核实投诉初步证明具名被告违反本章或委员会的任何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未支付评估费)后,向委员会签发任何请求的扣押令或禁令救济。委员会无需提供担保作为签发任何扣押令或禁令救济的条件。扣押令应根据Chapter 5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485.010) of Title 6.5 of Part 2 of the Code of Civil Procedure签发,但Section 485.010所要求的证明不予要求。禁令救济应根据Chapter 3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525) of Title 7 of Part 2 of the Code of Civil Procedure签发,但Sections 526 or 527规定的不可弥补的损害或法律救济不足的证明不予要求。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163(c) 在法院对任何被告作出有利于委员会的任何终局判决后,法院应禁止被告从事与本章所涉商品相关的任何类型的业务,直至完全遵守并履行判决。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163(d) 在委员会胜诉后,委员会可以获得任何合理的律师费和其他实际相关费用的报销。这些诉讼的审判地可以设在被告的住所地或营业地,或委员会主要办事处所在的县。委员会只能在其主要办事处所在的县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