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6111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建立樱桃生产者名单的流程,这些生产者有资格就与某个委员会相关的事项进行投票。局长在收到请求后有 90 天时间编制此名单,通常需要从各种农业利益相关者那里获取信息,包括生产者销售的樱桃数量。

如果生产者的姓名不在名单上,他们可以通过提交一份签署的声明来将其添加进去。然而,即使未列入名单,生产者仍需支付任何必要的评估费。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111(a) 在委员会发起人提出请求后 90 天内,或在此之后尽快,局长应制定一份有资格就本章实施进行投票的生产者名单。在制定该名单时,局长可以要求加工商、运输商、县农业专员、樱桃生产者及其他方提交所有生产者的姓名和邮寄地址。局长还可以要求所提供的信息包括生产者及其区域成员销售的樱桃数量,或者,可以制定在第 76112 节规定的投票时接收该信息的程序。信息请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信息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30 天内提交。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111(b) 任何未列入局长名单的生产者,可以通过向局长提交一份签署的声明,证明其为生产者,从而将其姓名列入名单。未列入名单并不能免除生产者支付评估费的义务。

Section § 7611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在樱桃生产者进行投票之前不会生效。所有列出的生产者中至少有40%需要参与投票。

为了使法律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 投票者中至少有65%必须赞成,并且这些赞成者代表了上个产季销售的大部分樱桃;或者 (b) 简单多数投票者必须赞成,并且这些赞成者代表了上个产季销售的至少65%的樱桃。

本章,除非为进行实施公投投票所必需,否则在主任通过其进行的公投认定以下条件之一发生之前,不得生效:主任根据本条建立的名单中,至少有40%的生产者参与了公投。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112(a) 参与公投的生产者中,有65%或以上投票赞成本章规定,且这些投票赞成的生产者在上一个产季销售的樱桃总量占所有参与公投的生产者销售樱桃总量的多数。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112(b) 参与公投的生产者中,多数投票赞成本章规定,且这些投票赞成的生产者在上一个产季销售的樱桃总量占所有参与公投的生产者销售樱桃总量的65%或以上。

Section § 761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局长必须为举行全民投票设定一个时间范围,该时间范围不得少于10天,也不得超过60天。如果最初设定的时间少于60天,局长可以延长它,但整个过程不能超过60天。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113(a) 局长应确定一个用于举行全民投票的期限,该期限不得少于10天,也不得超过60天,并可规定为举行全民投票可能需要的额外程序。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6113(b) 如果最初确定的期限少于60天,局长可以延长该期限。但是,全民投票的总期限不得超过60天。

Section § 76114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没有收到选票,这并不会导致公民投票无效。

Section § 7611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指出,如果赞成票已获确认,局长必须正式宣布本章现已生效,并将投票结果告知所有已注册的生产者。

Section § 76116

Explanation
如果投票中没有获得本条所要求的足够支持,局长将确认并宣布这套规则不会生效。但是,局长可以在上次投票后至少一年再次就此事进行投票。

Section § 76117

Explanation
主任必须通过邮件或召开会议的方式,通知每个区域所有相关的生产者、种植者兼经营者和托运人,以便提名和选举委员会成员。主任名单上的每个人都必须在会议前至少15天收到书面通知。

Section § 76118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作为生产者、种植者兼处理商或运输商当选委员会成员,你必须获得一份提名请愿书,该请愿书需由至少六名来自你所在区域的其他符合资格的生产者、种植者兼处理商或运输商签署。

Section § 76119

Explanation
在委员会成员首次选举之后,未来任何成员的选举都必须遵循委员会在主任批准下制定的程序。

Section § 76120

Explanation
在举行投票以设立委员会之前,提议设立委员会的人必须向主任提供足够的资金,以支付准备选民名单和进行投票的费用。如果这些任务完成后有剩余资金,将退还给提议者。一旦委员会正式成立,它可以向最初的提议者偿还主任使用的资金,以及为设立委员会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