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95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一个委员会每年5月1日前,或在该日期之后尽快,设定营销季的征收费用。该费用不能超过每美元销售总额0.006美元。委员会可以针对不同类型的销售(例如零售和批发)设定不同的费用,只要不超过这个上限。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501(a) 委员会应不迟于每年5月1日,或在此之后尽快,确定营销季的征收额。该征收额不得超过每美元销售总额0.006美元。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501(b) 委员会可以针对不同贸易类别设立不同的征收率,包括但不限于零售销售与批发销售的不同费率,但前提是该费率不得超过(a)款授权的最高征收额。

Section § 795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种植苗圃产品仅供自家使用,那么它不适用于你。但是,如果你在自己不同的企业之间转让这些产品的所有权,那么它可能适用。

Section § 79503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想获得本章规定的豁免,他们需要向委员会提交一份宣誓声明(即宣誓书)。这份宣誓书必须确认他们不属于法律定义的生产者,或者他们只为个人家庭使用种植苗圃产品,而不出售。委员会将核查细节,并可能在决定是否批准或否决豁免请求之前进行进一步调查。

任何请求豁免本章的人员,应向委员会提交一份宣誓书,证明其不属于第79429节所定义的生产者,或仅为自用生产苗圃产品,且不涉及第79502节规定的实体间所有权转让。该宣誓书应包含委员会要求的所有信息。委员会应审查该宣誓书,进行其认为适当的任何额外调查,并批准或否决该宣誓书。

Section § 79504

Explanation
如果你生产苗圃产品,无论价值多少,你都必须详细记录你生产和销售了什么,以及客户和合作伙伴的数据。这些记录应遵循委员会设定的类别,并在被要求时提交给他们。你必须将这些记录保存三年,并根据需要允许检查。

Section § 795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从生产者那里收集的某些信息是保密的,公众不能获取,除非法院在法律案件中要求披露。这包括商业秘密、专有信息以及相关人员的姓名和地址,这些都受到本法的保护。

只有在特定的法律程序中,法院下令后,这些信息才能公开。然而,像发货量或总销售额等一般性数据,只要不透露个人详细信息,委员会可以自行决定分享。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505(a) 委员会或秘书从生产者以及根据本条规定需要保存和提交记录的其他人处获得的所有信息均应保密,除涉及本章的司法程序中经听证会后法院命令要求外,不得披露。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505(b) 此外,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根据本章开发或收集的所有专有信息或商业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受本章约束的人员的姓名和地址、生产或销售的个体数量、支付的价格,以及委员会或部门代表委员会从任何来源获得的研究成果,均属保密信息,不应被视为《政府法典》第7920.530节所定义的公共记录,且除涉及本章的司法程序中经听证会后法院命令要求外,委员会或秘书不得披露。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505(c) 批量发货信息、作物价值以及报告给政府机构所需的任何其他相关信息、提交给委员会的财务报告或汇总销售和库存信息,以及任何只提供总计但不包括个体信息的数据,委员会可自行决定披露。

Section § 795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根据本章被征收费用,那么支付该费用就成为他们的个人责任,就像个人债务一样。

根据本章规定征收的任何评估款项,均为每一被评估人的个人债务。

Section § 79507

Explanation

苗圃产品生产者必须保管好他们需要支付给委员会的任何评估费,直到提交为止。一旦苗圃产品售出,委员会立即拥有这些评估费。生产者必须为委员会信托保管这些资金,并必须按照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连同评估报告一并提交。

每一生产者应为欠付委员会的评估费的受托人,直至其按照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向委员会支付。因销售苗圃产品而产生评估费时,评估费的所有权应立即转移给委员会,且生产者应为委员会的利益信托持有该评估费,并应按照委员会指定的时间和方式,连同评估报告一并汇付。

Section § 79508

Explanation

如果公司或合伙企业等商业实体违反规定,例如不缴纳费用或不提交报告,那么每位负责人——比如董事、高级职员和受托人——都可能需要个人承担责任。这意味着组织的每位领导者都可能直接对任何不当行为负责。

当生产者是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或信托时,公司的所有董事和高级职员、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成员和经理、合伙企业的所有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以及信托的所有受托人,均应以其个人身份被包括在内;任何违反本章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未缴纳评估费或未提交所需报告,也应包括对公司的每位董事和高级职员、有限责任公司的每位成员和经理、合伙企业的每位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和有限责任合伙人,以及信托的每位受托人施加相同的责任。

Section § 79509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未按委员会要求及时提交申报表或缴纳评估款项,他们必须支付相当于应缴金额10%的罚款。此外,他们还需按未付余额每月支付1.5%的利息。

Section § 79510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没有支付他们应付的费用,委员会可以要求他们提供一份担保债券。这种债券就像一种财务担保,确保他们会按时付款。委员会决定担保债券的细节,例如其形式、金额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