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董事会的权力和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956(a) 采纳并适时修改、废止、修订和修正用于执行本章的章程和程序,包括相关上诉程序。这些行动不受《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分编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的约束。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956(b) 管理和执行本章,并履行所有行为并行使所有附带于、与本章宗旨相关联、或被合理认定为必要,以适当或明智地实现本章宗旨的权力。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956(c) 从委员会董事会成员中任命高级职员,包括一名主席、一名或多名副主席以及其认为必要的任何其他高级职员。这些高级职员应拥有委员会董事会授予他们的权力和职责。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956(d) 聘用一人担任委员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任期由委员会决定,以及为执行本章所需的其他人员,包括法律顾问。或者,委员会可以聘请管理公司或从任何州级委员会、理事会或委员会中抽调人员,在委员会董事会的控制下履行本款规定的职能。如果受本款约束的人员从事秘书认定违反本章或不符合公共利益的行为,秘书应将该行为通知委员会,并要求委员会董事会采取纠正措施,并在适当情况下采取纪律处分。如果委员会董事会未能或拒绝纠正该情况或采取令秘书满意的纪律处分,秘书可以暂停或解雇受本款约束的人员。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956(e) 确定所有员工的薪酬。
(f)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956(f) 任命由委员会董事会成员、候补成员和非成员组成的委员会,为执行本章提供咨询。
(g)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956(g) 设立办事处并承担费用、投资资金、签订合同和协议,以及产生负债并在收到评估款之前借款,经认定为适当管理和执行本章以及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
(h)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956(h) 妥善保管其所有交易的准确账簿、记录和账目,这些账簿、记录和账目应接受由委员会董事会经秘书同意选定的审计公司进行的年度审计。审计报告应作为提交给受本章约束的所有种植者和加工商的年度报告的一部分,并且,尽管有《政府法典》第9795条和第10231.5条的规定,审计报告副本应提交给立法机关和部门。此外,秘书可以根据其认为的需要,对委员会进行或安排进行财务和合规审计。
(i)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956(i) 向州、联邦和外国机构呈报事实并与之谈判,处理影响本章宗旨的事项。
(j)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956(j) 以委员会名义签订合同,为制定和实施计划和项目提供服务,以及为本章规定目的所必需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
(k)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956(k) 进行研究,并与他人签订合同进行研究,包括对从研究或其他来源获得的信息进行研究、分析、传播和积累,以实现本章所述目的,且主要惠及种植者和加工商。结合研究,接受私人、州或联邦可能为此目的提供的资金捐助或进行配套,并聘用或向进行研究的其他个人或州或联邦机构提供资金捐助。
(l)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956(l) 收集信息并向种植者和加工商发布和分发有关本章信息传播的公告或其他通讯。
(m)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956(m) 确定评估费率以弥补运营成本。
(n)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956(n) 根据公认会计准则制定年度预算。预算在资金拨付前应获得秘书的同意,但根据 (e) 款进行的拨付除外。
(o)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956(o) 向秘书提交本章授权的年度拟议活动声明以获得其同意。
(p)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956(p) 调查并起诉本章的民事违规行为,并就涉嫌违反本章的刑事行为向适当的执法机构或官员提出投诉。
(q)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956(q) 规定委员会支持者和反对者联系种植者的方式和形式,前提是所有与联系相关的费用均已预付。
(r)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956(r) 与公众就本节授权的活动进行沟通。
(s)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956(s) 开展与龙舌兰及其产品的教育、营销和推广相关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