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簿和记录”指与受本章管辖的活动相关的事项有关的账簿、记录、合同、文件、备忘录、文书、信函或其他书面数据。
加利福尼亚州橄榄油委员会定义
Section § 79812
这项法律规定,“橄榄油”是指专门从橄榄树(具体来说是欧洲油橄榄Olea europea L.品种)的果实中提取,并在加利福尼亚州生产用于销售或商业用途的油。
橄榄油 欧洲油橄榄 (Olea europea L.) 加州橄榄油
Section § 79815
本节概述了加利福尼亚州将各县划分为三个区,用于特定目的,很可能与农业或橄榄油生产相关。它明确了每个区包含哪些县。如果各区之间的橄榄油种植面积存在显著差异,委员会董事会可以调整区界。任何变更,包括增设或撤销区,都需要董事会三分之二的投票通过和秘书的批准,并事先通知受影响方。新的区界不必与县界一致。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815(a) “区”由以下组成:
(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815(a)(1) 第1区由比尤特县、德尔诺特县、格伦县、洪堡县、拉森县、莫多克县、普卢马斯县、沙斯塔县、西斯基尤县、特哈马县和特里尼蒂县组成。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815(a)(2) 第2区由阿马多尔县、科卢萨县、埃尔多拉多县、莱克县、马林县、门多西诺县、纳帕县、内华达县、普莱瑟县、萨克拉门托县、塞拉县、索拉诺县、索诺马县、萨特县、约洛县和尤巴县组成。
(3)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815(a)(3) 第3区由阿拉米达县、卡拉维拉斯县、康特拉科斯塔县、弗雷斯诺县、因皮里尔县、因约县、克恩县、金斯县、洛杉矶县、马德拉县、马里波萨县、默塞德县、莫诺县、蒙特雷县、奥兰治县、里弗赛德县、圣贝尼托县、圣贝纳迪诺县、圣迭戈县、旧金山县、圣华金县、圣路易斯奥比斯波县、圣马特奥县、圣巴巴拉县、圣克拉拉县、圣克鲁斯县、斯坦尼斯劳斯县、图莱里县、图奥勒米县和文图拉县组成。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815(b) 委员会董事会应定期确定任何一个区的橄榄油种植面积是否与其他区的橄榄油种植面积相差超过20%,并在存在差异时划定新的区界。此行动须经委员会董事会三分之二投票通过。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79815(c) 经委员会董事会三分之二投票通过,并经秘书同意,区界可予变更,区可予增设或撤销,但须在行动前向受本章约束的所有人发出通知。区界无需与县界重合。
橄榄油种植面积 区界 县区划分
Section § 79818
本法律将“经营者”定义为在加利福尼亚州从事橄榄油营销的任何人,无论是自己生产还是从橄榄油生产商处获得。这包括代表他人进行营销的人员,例如代理人或经纪人。如果经营者是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则其每位董事、高级职员、经理和成员都需对与橄榄油营销相关的支付义务承担个人责任。法律明确规定零售商不属于经营者。
橄榄油营销 橄榄油经营者 个人责任
Section § 79820
本法律阐明,“营销季”和“财政年度”这两个术语指的是同一时间段。它从7月1日开始,到次年的6月30日结束。
“营销季”或“财政年度”是同义词,指从任何一年的7月1日开始并持续到次年6月30日的时期。
营销季 财政年度 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