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8111

Explanation

在加州,从事与奇异果交易和报告相关的某些行为属于轻罪。如果从事以下任何行为,你可能面临最高六个月的监禁、1000美元的罚款,或两者并罚:提供虚假报告或记录,影响奇异果的运输和销售以逃避支付评估费;如果你从事奇异果的运输或交易,拒绝提供所要求的关于奇异果供应商及其收到数量的信息;或隐藏、销毁或更改所需记录。

任何人从事以下任何行为,均属轻罪,可处以不超过六个月的县监狱监禁,或不超过一千美元 ($1,000) 的罚款,或并处此等罚款和监禁: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8111(a) 故意提交或提供委员会要求的虚假报告、声明或记录,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奇异果的运输和销售,以避免根据产品最高价值支付评估费。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8111(b) 从事奇异果运输或奇异果批发或零售贸易时,应要求未能或拒绝向委员会或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提供关于其收到奇异果的个人姓名和地址以及收到的数量的信息。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8111(c) 隐藏、销毁或篡改根据本章规定需要保存的记录。

Section § 68112

Explanation

本节要求委员会设立程序,以处理针对其或其成员的投诉。它允许那些认为委员会的决定或行为不公的人获得非正式听证会。如果有人不同意委员会的决定,他们可以向秘书提出上诉,而秘书的决定可以由高级法院进行审查。

委员会应制定程序,以处理针对委员会或其任何个人成员、候补成员、雇员或代理人提出的与本章相关的任何索赔,并向因委员会的行为或决定而受到侵害的个人提供在委员会或为此目的指定的委员会下属委员会面前的非正式听证会。对委员会决定的上诉可提交给秘书。秘书的决定在向适当的高级法院提交申请后,应受司法审查。

Section § 681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在有人违反其规定时,通过法院命令提起法律诉讼,以收取费用和罚款,或阻止某些活动。如果有人被证明未支付所欠款项或违反规定,法院必须向委员会发出法律命令,而无需委员会提供保证金。委员会在这些法律行动中无需证明可能造成的损害。如果法院判决委员会胜诉,违反规定的人在遵守判决之前不能从事相关业务,并且委员会可以收回法律费用。诉讼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营业地点或委员会所在地提起,但委员会只能在其主要办事处所在的县被起诉。

委员会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并利用法律或衡平法规定的所有补救措施,以收取评估费和民事罚款,并就本章及根据本章通过的规章制度获得禁令救济或强制履行。法院应在经核实投诉初步证明被指名被告违反本章或委员会任何其他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未支付评估费)后,向委员会发出任何请求的扣押令或禁令救济。委员会无需提供保证金作为发出任何扣押令或禁令救济的条件。扣押令应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2编第6.5章第5章(自第485.010条起)发出,但第485.010条规定的证明不予要求。禁令救济应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2编第7章第3章(自第525条起)发出,但第526条或第527条规定的不可弥补损害或法律补救不足的证明不予要求。
在法院代表委员会对任何被告作出任何终局判决后,法院应禁止被告从事与本章所涉商品相关的任何类型业务,直至其完全遵守并履行判决。除第68054条另有规定外,在委员会胜诉的情况下,其可获得任何合理的律师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的报销。这些诉讼的审判地可设在被告的住所或营业地,或委员会主要办事处所在的县。委员会只能在其主要办事处所在的县被起诉。

Section § 681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委员会根据本章采取法律行动时,它不需要证明没有其他合适的法律选择可用。

Section § 681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本章应以灵活的方式解释,以实现其目标。如果其中任何部分被发现对某人或在特定情况下违宪或无效,这不影响本章的其余部分或其对其他人的适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