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适用本条规定的县域内,任何人可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杀死任何狗: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1152(a) 该狗被发现正在不属于其主人所有或占有的土地或场所上杀死、伤害或持续追逐牲畜或家禽。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1152(b) 该狗没有第30951条规定的清晰可见的身份识别标签或执照标签,并且正在不属于其主人所有或占有的土地或场所上骚扰牲畜或家禽。如果该狗带有第30951条规定的任何清晰可见的身份识别标签或执照标签,并且该狗被发现正在不属于其主人所有或占有的土地或场所上骚扰牲畜或家禽,则只有在该狗曾有此类骚扰牲畜或家禽的行为,并且其主人已被告知该狗曾有此类行为的情况下,方可将其杀死。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1152(c) 该人持有确凿证据,表明该狗最近曾参与在不属于其主人所有或占有的土地或场所上杀死或伤害牲畜或家禽。
依照本条规定杀死狗的行为,不应提起民事或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