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牛奶和奶油限制使用或排除
Section § 36123
本法律涉及上市牛奶及其产品的质量标准。如果生产商的牛奶产品在最近四次检测中有两次超过细菌、大肠菌群或冷却温度限值,卫生主管机关必须通知该生产商或经销商。如果未来的检测继续超出限值,该通知将持续有效。在通知发出后的14天内(但不得早于三天),会再抽取一个样品进行检测。如果最近五次检测中有三次违反标准,该牛奶或产品的用途将立即受到限制或停止。所有这些行动都不能基于超过180天前的样品。
违规发生后,必须迅速进行检查以发现并解决问题。检查在通知发出后立即开始。样品可以来自连续的挤奶或产品批次,如果提出要求,将在36小时内进行检测。如果限制使用后一周内抽取的连续两个样品符合标准,牛奶可以恢复使用。恢复使用的取样从限制使用后的第一个样品开始。
上市牛奶标准 细菌计数 大肠菌群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