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5921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认证牛奶定义为一种上市牛奶,它必须符合县牛奶委员会设定的特定生产和分销标准。

认证牛奶是指符合根据本条规定在县内设立的县牛奶委员会所采纳的关于认证牛奶生产和分销的规则、规章、方法和标准的上市牛奶。

Section § 3592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认证牛奶必须获得牛奶委员会的认证。该委员会应由截至1968年1月1日生产认证牛奶的任何县的监事会任命。此外,其他县的监事会可以选择设立这样一个委员会。

认证牛奶须附有牛奶委员会的认证,该委员会应由在1968年1月1日生产认证牛奶的任何县的监事会按照本条规定任命。任何其他县的监事会可以设立一个委员会。

Section § 359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一个县牛奶委员会,由六名居住在该县的成员组成。这些成员由监事会任命,任期四年,并可连任。委员会成员包括一名来自当地医学协会的医生、一名由县卫生部门提名的医生、一名来自当地兽医团体的兽医、一名由当地认证牛奶生产商提名的医生、一名由美国医用牛奶委员会协会提名的医生,以及一名由监事会选出的公众成员。如果没有团体提名成员,监事会可以从这些团体中的任何一个任命人员。

县牛奶委员会应由六名成员组成,这些成员须居住在该委员会所在县,并由监事会任命,任期四年,可连任。成员任命如下: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5923(a) 一名医生,其为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医学会组织并批准的县医学协会的成员。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5923(b) 一名由县卫生部门提名的医生。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5923(c) 一名兽医,其应为县或区域兽医协会的成员。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5923(d) 一名由该县经认证牛奶的生产商或多个生产商提名的医生。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5923(e) 一名由美国医用牛奶委员会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Medical Milk Commissions, Incorporated)提名的医生。
(f)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5923(f) 一名公众成员,由监事会任命。
如果根据 (a) 至 (e) 款(含)授权提名成员的团体未进行提名,则监事会应任命一名属于任何指定授权提名成员组织的成员。

Section § 359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牛奶委员会为认证牛奶(包括生牛奶/未经巴氏消毒的牛奶)的生产、分销和销售制定规则和标准,以确保公众健康和安全。这些规则必须与美国医用牛奶委员会的指导方针相符或比其更严格。

县牛奶委员会应制定其认为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所必需的规章、条例和标准,以管理认证牛奶(包括未经巴氏消毒的牛奶)的生产、分销和销售。
县牛奶委员会制定的规章、条例和标准应尽可能符合或可能比美国医用牛奶委员会制定的牛奶(包括未经巴氏消毒的牛奶)生产、分销和销售的规章、条例和标准更为严格。

Section § 3592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县牛奶委员会提前通知公众其会议,并在公共建筑内举行这些会议,以确保透明度。

委员会成员有权获得每日25美元,用于他们处理委员会公务的每一天,这笔费用将从根据本法律收取的费用中支付。

未经县监事会事先批准,成员不得因委员会公务出州。

县牛奶委员会应向公众发出其会议的合理通知,并应在公共建筑内举行其公开听证会。
委员会成员因委员会公务所花费的每一天,应获得每日二十五美元 ($25) 的津贴,该津贴应从根据本条规定收取的费用中支付。未经县监事会事先批准,任何委员会成员不得因公务出差至州界之外。

Section § 35925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让你的牛奶获得认证,县牛奶委员会可以为你办理,即使是生奶并且来自该县以外的地方。只要牛奶生产地没有其他牛奶委员会,就可以这样做。但是,如果邻近地区成立了新的牛奶委员会,他们就会接管自己区域牛奶的认证工作。

这项规定不会改变根据其他法律,在这些邻近地区已经进行的任何现有牛奶检查。

县牛奶委员会应为任何认证申请人认证牛奶,包括未经巴氏消毒的牛奶,只要其牛奶符合委员会通过并由本法典规定的牛奶生产、分销和销售的规则、规章和标准,无论该牛奶是在委员会所在县生产还是在毗邻县生产,只要该毗邻县没有设立牛奶委员会。但是,牛奶委员会认证在毗邻县生产的牛奶的权力,应在该毗邻县设立牛奶委员会时终止。
本节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影响对在该毗邻县生产并由委员会认证的牛奶进行的任何牛奶检查,包括根据本部分第 (4) 章(自第 (33051) 条起)的经批准的牛奶检查服务或任何其他检查。

Section § 3592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县牛奶委员会设定并使用费用,以支付牛奶认证所涉及的开支。基本上,它允许委员会收取他们所需的费用,以确保牛奶认证过程获得适当的资金。

县牛奶委员会可以设立此类费用,并支出由此产生的资金,以合理必要地支付牛奶认证的费用。

Section § 35927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县牛奶委员会拥有权力进行其认为对实现目标至关重要的检测。它可以雇用工作人员来执行这些检测以及其他必要的职责。申请牛奶认证的人员,如果委员会要求,必须提供样品进行检测。

县牛奶委员会可以进行其认为合理必要的任何检测,以实现本条的目的,并可以雇用人员进行此类检测以及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职责。
所有认证申请人,在委员会要求时,应当提交样品进行检测。

Section § 3592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卫生官员在发现生奶导致人类疾病时,停止其销售或使用。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项禁令,直到牛奶被再次认定为安全。

如果有证据表明奶牛或其牛奶中存在伤寒或结核病等疾病,官员可以阻止受影响牛群的牛奶销售。法院会介入以确保程序正当和公平,并处理生奶可能传播传染病的案件。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5928(a) 当局长、任何担任局长代理的卫生官员,或任何担任局长代理并具有管辖权的牛奶检查官员,确定人类口服任何生奶或认证生奶供应已导致人类疾病时,他应禁止使用、销售或处置此类牛奶,除非采用局长批准的方法,直到该原因得到纠正或消除。局长或任何此类官员可向供应品生产或储存所在县的初审法院提出申请,以获得禁止使用、销售或处置此类牛奶的禁令。如果法院确定,从合理的医学可能性来看,人类摄入此类牛奶供应是导致该人类疾病的近因,并且该牛奶供应不安全供人类食用,法院应采取必要行动以执行该命令。当法院此后确定,从合理的医学可能性来看,人类摄入此类牛奶供应将不会是导致人类疾病的近因,并且该牛奶供应对人类食用是安全的,该禁令应予解除。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5928(b) 当局长、任何担任局长代理的卫生官员,或任何担任局长代理并具有管辖权的牛奶检查官员,有充分理由相信,根据部门认证实验室的实验室检测或公认检测,对动物或动物或畜群的牛奶进行检测后,任何奶牛群中的一头或多头奶牛或其牛奶中存在伤寒、沙门氏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白喉、呼吸道链球菌感染、布鲁氏菌病或结核病病例时,他应禁止使用、销售或处置含有病牛的畜群的生奶或认证生奶,除非采用局长批准的方法,直到该原因得到纠正或消除。局长或任何此类官员可向牛奶供应品生产或储存所在县的初审法院提出申请,以获得禁止使用、销售或处置此类牛奶的禁令。如果法院确定,从合理的医学可能性来看,此类疾病存在于任何奶牛群中的一头或多头奶牛的牛奶中,并且该牛奶供应不安全供人类食用,法院应采取必要行动以执行该命令。当法院此后确定,从合理的医学可能性来看,此类疾病不再存在于该奶牛场的场所内,并且该牛奶供应对人类食用是安全的,该禁令应予解除。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5928(c) 当局长、任何担任局长代理的卫生官员,或任何担任局长代理的牛奶检查官员,有充分理由相信,根据部门认证实验室的实验室检测或公认检测,对动物或牛奶进行检测后,生产商控制的生奶或认证生奶供应被怀疑是传染病感染源,或者生奶或认证生奶供应可能导致传染病感染时,他应禁止使用、销售或处置此类牛奶,除非采用局长批准的方法,直到该原因得到纠正或消除。然而,如果此类牛奶供应由零售商或向零售商分销的经销商控制,局长或其代理人只能以适用于任何其他上市牛奶或奶制品的方式禁止使用、销售或处置此类牛奶。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5928(d) 根据 (c) 款规定采取的行动,在每种情况下,均应由具有管辖权的县初审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085 条进行司法审查。此类审查应旨在确定所采取的行动是否应予维持或解除。审查中的争议点应是公共健康和安全的充分保护问题,以及受该行动影响的生奶或认证生奶供应的控制者或生产者的正当法律程序保障问题。部门应承担举证责任,以支持局长或其代理人在审查中争议的行动。
如果法院在审查后认定局长的行动应予撤销,则部门应承担原奶或认证原奶供应的控制人或生产商所产生的实际诉讼费用,以及他们因部门先前命令进行的任何动物或牛奶检测所产生的实际检测费用,以确定作为该诉讼标的的牛奶供应是否是传染病的来源,或可能导致传染病。
在本款中,“检测费用”指获取待检样本的实际费用、实验室检测的实际费用,以及为检测目的而圈养牛只所产生的额外人工的实际费用。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5928(e) 除第32731条的任何程序要求外,任何根据 (b) 或 (c) 款进行的旨在抽取牛奶样本或检查任何奶牛的例行检查,只能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部分第13篇(自第1822.50条起)的规定签发检查令后进行,除非该检查是在牛奶供应或奶牛控制人的知情下进行的。根据 (a)、(b) 或 (c) 款抽取牛奶样本时,任何原奶或认证原奶样本的副本应留给该牛奶的控制人或生产商。
(f)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5928(f) 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本州无意限制或约束认证原奶和认证原奶产品对那些希望消费此类牛奶和产品的人的供应,前提是此类牛奶和产品符合至少与第35891条所定义的A级原奶(即市场奶)相当的卫生和健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