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97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UHT(超高温)牛奶和UHT奶油被视为上市产品,并且必须按照特定的指导方针进行加工和包装。它还允许在这些产品中添加一种安全、可食用的稳定剂,具体定义由联邦法规规定。

UHT牛奶和UHT奶油是根据第39701节规定加工和包装的市场牛奶或市场奶油。根据《联邦法规法典》第21篇的规定,可以将一种无害的可食用稳定剂添加到UHT牛奶或UHT奶油中。

Section § 397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超高温灭菌(UHT)乳或稀奶油必须由符合其类别或等级质量标准的乳或稀奶油制成。有一个例外:如果能证明冷却对于适当加工不是必需的,那么它不必冷却。

Section § 397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超高温灭菌(UHT)牛奶必须含有至少3.25%的乳脂和至少8.25%的非乳脂固体。

UHT牛奶的乳脂含量应不低于3.25%,非乳脂固体含量应不低于8.25%。

Section § 397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UHT奶油的乳脂含量必须至少达到18%,才能符合该产品设定的标准。

UHT奶油的乳脂含量不得低于18%。

Section § 39715

Explanation

如果UHT(超高温)牛奶或奶油经过改良以满足特定的营养或膳食需求,产品名称中必须包含“改良”一词。此外,如果使用添加剂进行这些改变,它们必须获得主管的批准并列在产品标签上。

成分经改变以符合特殊营养要求或特殊膳食目的的UHT牛奶或UHT奶油,其名称中应包含“改良”字样。如果这种改变是由于使用了添加剂,则这些添加剂应经主管批准,并应在标签上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