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81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什么是脱脂奶、无脂奶或零脂肪奶。在生产这类通过脱脂制成的牛奶时,其乳脂含量必须低于0.2%。此外,它们通常应含有至少9%的非乳脂乳固体。但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脱脂奶,有一个例外,其非乳脂乳固体含量可以至少为8.5%。

Section § 3818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脱脂奶、无脂奶和零脂肪奶必须符合与它们源自的原始牛奶相同的细菌、大肠菌群和温度标准。

脱脂奶、无脂奶或零脂肪奶应当符合其源自的牛奶等级或类别的细菌标准、大肠菌群标准和温度标准。

Section § 38183

Explanation
供人饮用出售的脱脂奶必须来源于普通上市牛奶。

Section § 38184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销售脱脂奶、无脂奶或零脂奶的每个容器,都必须贴有包含特定信息的清晰标签。标签必须包括该奶是脱脂奶、无脂奶还是零脂奶,指明该奶是生奶还是巴氏杀菌奶,标明其等级或类别,并列出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销售脱脂奶、无脂奶或零脂奶的每个容器,都应当清晰醒目地标明以下所有信息: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8184(a) “脱脂奶”、“无脂奶”或“零脂奶”字样。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8184(b) “生”或“巴氏杀菌”字样,视情况而定。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8184(c) 该奶的等级或类别。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8184(d) 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Section § 381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产品上的标签必须清晰易读,方便顾客查看。如果产品包装(例如瓶盖或瓶身)上的空间不足,分销商的名称可以缩写,但前提是仍能清楚地识别出是哪家分销商。

本条文所要求的每个标签,其字体大小或粗细应能被购买者或消费者清晰辨认。如果任何瓶盖、瓶子或容器上用于此类标签的可用空间不足以容纳分销商的全名,则可以使用分销商名称中足以明确识别该分销商的部分,以代替分销商的完整名称。

Section § 38186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每一份脱脂牛奶、无脂牛奶或零脂肪牛奶的容器(玻璃容器除外)必须贴有标签,标明“脱脂牛奶”、“无脂牛奶”或“零脂肪牛奶”。这些字样的高度必须至少为四分之一英寸,宽度至少为八分之一英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