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8871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你可以销售由市场牛奶制成的开菲尔,其中可以包括脱脂变体,只要它是经过认证的生奶,或者经过巴氏杀菌并用特定细菌(如乳杆菌)发酵。可以添加调味剂或香料,产品中可以含有稳定剂,但含量不得超过0.6%。

开菲尔需要符合安全标准:每克产品中大肠菌群不得超过10个,并且不应含有任何霉菌、酵母菌、其他真菌或可能影响其质量的有害细菌。

市场牛奶或市场牛奶与市场牛奶中的脱脂牛奶混合,可添加或不添加市场牛奶固体、调味剂或香料,凡是经认证的生奶或经过巴氏杀菌并随后由保加利亚乳杆菌、嗜酸乳杆菌和高加索乳杆菌发酵的产品,均可作为开菲尔、低脂开菲尔、低脂或轻(lite)开菲尔,或脱脂、撇脂或无脂开菲尔出售,或以经秘书批准的、具有产品特征的其他名称出售。该产品可含有无害食用稳定剂,含量不得超过1%的十分之六。每克产品中大肠菌群不得超过10个,且不得含有霉菌、酵母菌、其他真菌以及其他可能损害产品质量的有害细菌。

Section § 38872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开菲尔的乳脂含量按类型进行规定。普通开菲尔需要至少 3.5% 的乳脂。减脂开菲尔的乳脂含量不得超过 2.1%。低脂开菲尔的乳脂含量上限为 1.2%。无脂、脱脂或零脂肪开菲尔的乳脂含量应仅为 0.2% 或更少。如果开菲尔是用山羊奶制成的,其乳脂含量应至少为 2.8%。

开菲尔的乳脂含量应不低于 3.5%。减脂开菲尔的乳脂含量不应超过 2.1%。低脂开菲尔的乳脂含量不应超过 1.2%。无脂、脱脂或零脂肪开菲尔的乳脂含量最高为 0.2%。
山羊奶开菲尔的乳脂含量应不低于 2.8%。

Section § 3887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在加州销售的开菲尔产品必须正确标注。每个容器必须显示产品名称、制造商或分销商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开菲尔是否由巴氏杀菌奶或认证生奶制成。如果使用分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则必须包含制造商的许可证号。此外,不同类型的开菲尔有特定的标签要求:标准开菲尔应标注为“开菲尔 一种发酵乳”,低脂版本应标注为“低脂开菲尔 一种发酵乳”,低脂或清淡版本应标注为“低脂开菲尔 一种发酵乳”或“清淡 (Lite) 开菲尔 一种发酵乳”,脱脂选项应标注为“脱脂开菲尔 一种发酵乳”、“脱脂开菲尔 一种发酵乳”或“无脂开菲尔 一种发酵乳”。

销售时,开菲尔、低脂开菲尔、低脂或清淡 (lite) 开菲尔,以及脱脂、脱脂或无脂开菲尔,应在容器的主要面板上标注产品名称、制造商或分销商的名称和地址,以及说明其是否由巴氏杀菌奶或认证生奶制成。如果使用分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制造商的工厂许可证号也应出现在纸箱或容器上。开菲尔应标注为“开菲尔 一种发酵乳”。低脂开菲尔应标注为“低脂开菲尔 一种发酵乳”。低脂或清淡 (lite) 开菲尔应标注为“低脂开菲尔 一种发酵乳”或“清淡 (Lite) 开菲尔 一种发酵乳”。脱脂、脱脂或无脂开菲尔应标注为“脱脂开菲尔 一种发酵乳”、“脱脂开菲尔 一种发酵乳”或“无脂开菲尔 一种发酵乳”。

Section § 3887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开菲尔以及低脂、低脂和脱脂开菲尔等类似产品,无论是原味还是添加水果的,都必须使用上市牛奶制作。这些产品可以贴上诸如“认证生乳”、“认证巴氏杀菌乳”或“A级”的标签。

开菲尔、低脂开菲尔、低脂或清淡(lite)开菲尔,或脱脂、撇脂或无脂开菲尔,呈液态形式,可添加或不添加水果,应当由上市牛奶制成,并可标注为“认证生乳”、“认证巴氏杀菌乳”或“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