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667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经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的甜味剂添加到乳制品中,不受任何其他法律的限制。

Section § 36671

Explanation
在乳制品中添加甜味剂之前,该甜味剂必须首先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批准,才能用于该特定类型的乳制品。

Section § 3667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含有甜味剂的乳制品必须符合针对该类产品的所有规定和标准。

Section § 36673

Explanation

如果乳制品中含有不属于该产品标准定义的甜味剂,其标签必须遵循特定的州和联邦规定。这包括使用清晰的语言警示消费者,并按照法规要求列出所有成分。

含有任何未包含在产品身份标准中的甜味剂的乳制品,应当依照第 (36674) 条以及所有联邦要求进行标签标识,包括任何必要的消费者警示语和所有成分标签法规。

Section § 3667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负责人批准含有不属于产品官方标准成分的甜味剂的乳制品的命名和标签。对于这些产品,其名称必须清晰、不具误导性,并遵守联邦规定。此外,名称的所有部分都需要以相同的字体大小、样式和颜色显示。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6674(a) 局长应批准任何含有未列入产品特性标准的甜味剂的乳制品的标签和名称。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6674(b) 局长可批准任何准确、描述性强、不具误导性且符合适用联邦法规的名称。含有未列入产品特性标准的甜味剂的乳制品,其名称应通过符合联邦法规的适当词语进行修改。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36674(c) 经局长批准的产品名称的所有组成词语应采用相同的字体大小、样式和颜色。

Section § 366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局长为提供供现场食用的乳制品的餐饮场所制定并分享指南。如果使用了通常不属于这些乳制品的甜味剂,必须告知消费者。该指南还必须包含联邦法律要求的任何健康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