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仅适用于柑橘苗圃来源繁殖树。就本条而言,“柑橘苗圃来源繁殖树”是指经部门注册并符合以下标准的柑橘树: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940(a) 未在加州柑橘无性系保护计划的主持下种植、培育或维护。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940(b) 种植、培育或维护旨在作为柑橘树繁殖材料的来源,包括种子、插条、芽、芽条、组织培养材料或嫁接条。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940(c) 已按照部门规定的检测规程进行检测,并确定对特定病原体呈阴性。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940(d) 符合《加州法规》第3卷第3060.2节的所有规定。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940(e) 属于部门规定的注册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