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7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被称为《橄榄、核果和仁果害虫区控制法》。它主要关注管理影响这些类型水果的害虫。

本部分应称为《橄榄、核果和仁果害虫区控制法》。

Section § 8761

Explanation
第5部分(从第8401条开始)中概述的规章制度,也适用于橄榄、核果和仁果类果树区的病虫害管理。这些规定会自动包含在内,除非本部分明确说明它们不适用。

Section § 87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为处理和消除影响橄榄、核果和仁果类果树的害虫而设立的区,将继续运作并遵守本部分的规定。

任何根据第5部分(从第8401条开始)成立的、旨在控制和根除橄榄、核果和仁果类果树害虫的区,应无需进一步程序而继续存在,并应受本部分的约束。

Section § 8763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法律中的某些其他条款,具体而言是第8451、8551、8553、8554、8555、8556、8601、8602、8603和8604条,以及第8563条的一部分,不适用于本法律的这一部分。本质上,这些被引用的条款不能在本特定法律部分的背景下使用或考虑。

第8451、8551、8553、8554、8555、8556、8601、8602、8603和8604条,以及第8563条第(b)项,不适用于本部分。

Section § 8764

Explanation
本法律概述了一套体系,用于设立和管理专门旨在控制和清除影响橄榄、核果和仁果类水果的害虫的区。它还包括在必要时最终解散这些区的指导方针。

Section § 8764.5

Explanation

要在县内设立一个专门种植橄榄、核果和仁果树的区域,你需要一份请愿书。这份请愿书必须获得拟设区域内至少51%土地面积的土地所有者的签名。请愿书应提交给县监事会。

任何县内区域的设立程序应通过一份请愿书启动,该请愿书须由拟设区域内不少于51%土地面积的土地所有者签署,该区域可由县内专门用于种植橄榄、核果和仁果树的不相邻地块组成。该请愿书应提交给县监事会。

Section § 8764.6

Explanation
监事会为某些区域项目划定边界时,会排除那些不会从项目中受益的橄榄、核果和仁果种植地。如果纳入其他不相邻的土地对区域有利,则可以在通知所有者并允许他们在听证会上发言后将其纳入。 土地所有者将通过邮件收到关于其土地可能被纳入的通知。该通知将描述土地,并提供何时何地可以提出异议的详细信息。

Section § 8765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橄榄、核果和仁果种植面积”定义为任何种植有10棵或以上橄榄、核果或仁果树,且这些树木的商业总价值至少为250美元的土地。用作苗圃的土地不包括在此定义中。

Section § 876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该区永久存在的权力,并概述了其各项职权。该区可以作为原告和被告参与法律诉讼。它可以创建和修改自己的印章,管理各类财产,并通过征收评估费来筹集资金以实现其目标。该区还可以签订合同并雇用所需人员以实现其目标。此外,它有权通过检查和处理果树来控制其边界内的果树害虫。最后,它可以在其界限内外执行任何必要的行动,以实现其宗旨。

该区应具有永久继承权,并可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8766(a) 在所有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和法庭的所有诉讼和程序中提起诉讼和被起诉。《政府法典》第820.9条适用于本款。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8766(b) 采用印章并可随意更改。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8766(c) 通过赠与、购买、馈赠、遗赠、租赁或其他方式取得,并持有、使用和享有,以及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区内外各种类型和描述的不动产和动产,以充分和便利地行使其权力。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8766(d) 按照本章规定征收评估费,以支付该区的任何义务,并按照本部分规定的方式实现该区的目的。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8766(e) 签订合同,并(除非本部分另有规定)雇用所有为实现该区目的和权力所必需的个人、公司和法人,并按董事会确定的任何薪金、工资或其他报酬支付。
(f)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8766(f) 根除、清除或防止任何和所有橄榄、核果或仁果害虫的传播。
(g)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8766(g) 进入该区边界内的任何土地,以检查和处理橄榄、核果或仁果树以及其他寄主植物及其上生长的果实。
(h)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8766(h) 在该区内部或外部执行任何和所有必要或适当的行为,以充分和完全地实现该区成立的目的。

Section § 8767

Explanation
一个区域可以移除树木,以快速解决橄榄果蝇和苹果蠹蛾的问题,但前提是树木所有者同意,即使这些树木目前尚未被感染。

Section § 8768

Explanation
负责区域所在地的理事会必须监督和管理控制或消除影响橄榄、核果或仁果的害虫的工作。他们将采用最知名的做法,并且如果他们认为合适,可以选择非化学方法。

Section § 8769

Explanation

每年,董事会负责评估那些拥有10棵或更多橄榄树、核果树或仁果树的土地地块。他们必须在每份相关地块的年度评估文件中记录这些果树的数量。这种评估是基于每棵树的统一价值。

董事会清点每处房产上的树木以确定评估,每英亩最多100棵树。清点完成后,每个地块的树木总数将被计算并报告给监事会。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8769(a) 在区成立后,董事会每年应评估任何评估员的房地产地块,凡其上种植有10棵或更多橄榄树、核果树或仁果树的,并作为单独项目,在区内包含的每个评估员的房地产地块的年度评估名册上,列入其上生长的所有橄榄树、核果树或仁果树的数量。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8769(b) 就本部分而言,董事会应按每棵树的统一价值评估所有橄榄、核果或仁果种植面积。评估应以树木为基础,树木数量应由董事会通过清点每个评估员地块上的树木来最终确定。然而,董事会在清点橄榄树、核果树或仁果树时,每英亩土地上不得清点超过100棵树。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8769(c) 每年完成区内树木清点后,董事会应单独计算并向监事会证明区内每个地块上所有橄榄树、核果树或仁果树的总数量。

Section § 877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区域内的新土地种植了橄榄树、核果树或仁果树,并且该土地现在符合橄榄、核果或仁果种植区的条件,那么这些树木将需要按照本部分的规定缴纳某些评估费。

Section § 8771

Explanation
如果某个区域内的土地所有者从其土地上移除了橄榄树、核果树或仁果树,他们可以向委员会提交一份详细说明此移除情况的宣誓书。委员会随后将进行调查以确认移除。如果核实属实,这些树木将不会计入下一期的税务评估中。

Section § 8772

Explanation
每年七月初,一个委员会需要向监事会提供一份地块编号清单,其中包含该区在即将到来的财政年度的所有评估。这份清单也应提交给县审计员。 每年县里确定税收时,监事会还必须对该区内所有橄榄树、核果树或仁果树征收一项特别税,无论其树龄大小。这项税费会加到常规的房产税账单中,并由县代表该区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