柑橘病虫害区域防治法区域用途税款的征收与评定
Section § 8601
这项法律要求县评估员对拥有25棵或更多柑橘树的不动产进行单独评估,将树木的价值作为该财产的改良物进行记录。它规定柑橘树的每英亩价值应统一,通过清点树木数量并除以平均种植密度来确定,但每英亩最多计算200棵树。对于每英亩有70到100棵树的地块,评估时使用实际英亩数。每年,评估员必须向监事会报告所有柑橘树的总评估价值。
Section § 8603
Section § 8604
董事会必须在每年七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之前,准备并提交该区的预算,其中列出从七月开始的新财政年度的所有预计开支。这份预算也必须提交给县审计员。
此外,监事会每年还需要对该区内所有柑橘树(无论树龄大小)征收一项评估费。这项评估费是在征收其他县税时进行的,其金额基于所需的收入。如果每100美元的估价中出现一美分的零头,则应向上取整为一整美分。
Section § 8605
这项法律规定,一种特别评估(即一种税)可以适用于一个区域内的所有柑橘树,无论这些树木的树龄如何。立法机关认为,所有柑橘树的所有者都将从该区域中平等受益,不受树龄影响。
Section § 8606
Section § 8607
Section § 8608
Section § 8609
这项法律规定了跨越两个或更多县的区域如何管理资金。区域资金的主要存放处将是该区域最大部分所在县的县金库。在该区域有部分的其它县收取的资金,将转入这个主要金库。这些资金可以在区域内的任何地方使用,即使通常会受到其他法律的限制。
Section § 8610
这项法律规定,县财务主管只有在收到县审计员签发的拨款凭证时,才能支付区的资金。而这份拨款凭证必须是根据区董事会的指令发出的,并由主席或副主席签署,以及由秘书或助理秘书确认。经监事会批准,可以使用一份总拨款凭证来支付像薪水这样的日常开支。财务主管还必须每季度(每年7月、10月、1月和3月的第一天)向区董事会提交一份关于区财务状况的报告,详细说明他持有的资金、自上次报告以来的收款以及已支付的金额。这份报告必须经过核实,并提交给区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