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2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局长在进行调查和勘察后,与参与森林管理和物种保护的州和联邦机构协调。如果发现某个区域几乎没有有害杂草,局长可以通过公告正式宣布该区域为无有害杂草区域。

Section § 720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任何被官方宣布为几乎没有特定有害杂草的区域,将被指定为针对这些特定杂草的“无杂草区域”。该杂草的名称将作为该区域名称的一部分。

Section § 72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局长发布官方公告,修改指定为无有害杂草区域的边界。它还允许局长宣布这些区域免受任何新型有害杂草的侵害,并具体说明这些杂草是什么。

Section § 72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部门发布公告(官方声明)时,需要加盖部门印章并向公众公布。该公告应在受影响区域内普遍阅读的报纸或农业期刊上刊登,至少连续两周每周一次。如果不存在此类刊物,公告必须张贴在该区域的公共场所。

Section § 72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局长制定并执行实施该条款所需的规则。局长及其团队负责确保这些规则得到遵守。

Section § 72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将有害杂草的种子销售、分发或运输到已被指定为实际上没有那些杂草的区域内或在该区域内。

Section § 7207

Explanation
如果你拥有或占有某个区域的土地,而该区域本应没有某些有害杂草,你必须确保这些杂草不会在你的土地上或别人的土地上生长和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