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240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与酿酒葡萄种植相关的区域的权力。该区域可以提起诉讼或被起诉,采用和更改其印章,并管理财产。它可以征收评估费,签订合同,并根据需要雇用人员。该区域还负责通过开展研究、分享信息和检查植物来解决与酿酒葡萄病虫害(如根瘤蚜)相关的问题。此外,在适当通知后,它可以进入区域内的物业进行检查,并采取任何必要行动以实现其目标。

区域可进行以下所有事项: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40(a) 在所有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和法庭的所有诉讼和程序中提起诉讼和被起诉。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40(b) 采用印章并可随意更改。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40(c) 通过赠与、购买、馈赠、遗赠、租赁或其他方式取得,并持有、使用和享用,以及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区域内外各种类型和描述的不动产和动产,以充分和便利地行使其权力。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40(d) 按照第5条(自第6250节起)的规定,征收评估费,以支付区域的任何义务,并按照本章规定的方式实现区域的目的。
(e)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40(e) 签订合同,并(除本章另有规定外)雇用所有为实现区域目的和权力所必需的个人、公司和法人,并支付董事会确定的任何薪金、工资或其他报酬。
(f)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40(f) 应对根瘤蚜和其他酿酒葡萄植物病虫害的影响和蔓延,并向区域内的酿酒葡萄种植者收集和传播所有关于该病虫害或病虫害的相关信息和科学研究,以及绘制和确定任何侵染的范围和位置。
(g)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40(g) 经区域确定,在向土地所有者发出合理的书面提前通知后,进入或踏入区域边界内的任何土地,以检查酿酒葡萄植物以及其上生长的任何其他寄主植物和果实。
(h)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40(h) 在区域内外执行为充分和完全实现区域组建目的所需或适当的任何及所有行为。

Section § 62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根据本章成立的任何区,自动拥有第6240条及其他相关部分所描述的所有权力。无论最初的申请书或成立过程是否试图限制这些权力,这些权力仍将依法存在。

Section § 6242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当区域理事会请求支持时,县农业局局长应协助该区域防治根瘤蚜或其他影响酿酒葡萄植物的病虫害。

Section § 62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董事会在其任命后立即为即将到来的财政年度制定一项计划和预算。他们必须举行一次公开听证会,区域内的葡萄种植面积所有者可以在会上对拟议的预算或其中的具体项目提出异议。一旦董事会批准,该计划和预算就成为该区域的最终计划和预算。

Section § 624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在区的第一年预算中额外增加一笔金额,最高可达预算的20%,用于支付早期开支。这些开支可能包括在区第一个财政年度开始之前,与设立和组织该区相关的费用。

Section § 6245

Explanation
在一个区开始运营的第一年之后,董事会必须按照处理第一年预算的相同流程和时间,批准每个后续年度的预算。

Section § 624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监事会向该区域收取县在协助设立该区域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然后,该区域必须使用从评估费中收取的资金偿还这些费用。

监事会可就县在区域成立程序中产生的任何费用向该区域收取费用,且该区域应从为这些费用征收的评估费中偿还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