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250

Explanation
每年,县评估员在评估某个区域内的房产时,需要专门找出那些种植了至少一英亩酿酒葡萄的土地。

Section § 6251

Explanation
如果区域内的农田用于种植酿酒葡萄,并且符合被认定为酿酒葡萄种植面积的标准,那么根据本条的规定,该农田将面临特定类型的税收或财务评估。

Section § 62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葡萄种植土地所有者如何申请将其土地从葡萄种植区中排除或纳入其中。如果土地所有者认为他们的土地没有从区内的活动中受益——例如因为病虫害问题或使用了特定的砧木——他们可以申请将其土地排除在外。区董事会将进行调查,如果同意,将把该土地排除在外,并通知当地税务官员。反之,区外的土地所有者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董事会申请纳入区内。

Section § 62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董事会在四月初之前提交一份关于预计区级开支的预算。监事会可以收取费用来管理和控制葡萄病虫害。这笔费用每英亩最高为5美元,用于处理像葡萄根瘤蚜这种危害葡萄植株的害虫,分发相关信息,以及绘制虫害分布图。

董事会必须提供一份详细报告,说明受此费用影响的财产,包括费用金额、期限和抗议规则。董事会可以划定适用此费用的区域,并且必须遵循特定的通知和听证程序。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3(a) 董事会应在每年四月的第一个星期一或之前,向监事会提交一份预算,其中列明了该区从七月一日开始的财政年度的所有预计支出。预算副本也应同时提交给县审计员。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3(b) 监事会可以在通知和听证后,通过条例或决议,确定并征收一项用于葡萄病虫害防治活动的评估费,以实现以下任何目的:
(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3(b)(1) 应对、管理和控制葡萄根瘤蚜害虫以及其他侵害葡萄植株的害虫蔓延的影响。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3(b)(2) 收集并向该区的葡萄种植者传播所有关于该害虫或害虫的相关信息和科学研究。
(3)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3(b)(3) 绘制并确定任何虫害的范围和位置。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3(c) 年度评估费不得超过每种植英亩五美元 ($5)。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3(d) 监事会应安排准备并提交一份书面报告给监事会书记员,其中包含以下所有信息:
(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3(d)(1) 每块拟征收评估费的财产地块的描述。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3(d)(2) 针对初始财政年度,每块地块的评估费金额。
(3)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3(d)(3) 在任何财政年度可能对每块地块征收的最高评估费金额。
(4)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3(d)(4) 评估费的期限。
(5)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3(d)(5) 评估费的依据。
(6)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3(d)(6) 评估费的征收时间表。
(7)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3(d)(7) 描述书面和口头抗议的要求,以及根据 (f) 款要求放弃拟议评估费所需的抗议门槛。
(e)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3(e)
(1)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3(e)(1) 董事会可以在区内设立受益区或受益范围,并可以将评估费的征收限制在区内设立的一个或多个受益区或受益范围内的区域。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3(e)(2) 评估费应向位于该区、受益区或受益范围边界内的每块地块征收。
(f)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3(f)
(1)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3(f)(1) 监事会应遵守《政府法典》第 53753 条中的通知、抗议和听证程序。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3(f)(2) 此外,邮寄通知应包括该区的名称、发件人的回邮地址、初始财政年度的评估费金额、任何财政年度可能征收的最高评估费金额,以及监事会指定负责回答有关抗议程序查询的人员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Section § 6254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一项特别评估(一种税费)适用于酿酒葡萄植株的所有者,并且无论他们的植株年龄多大,都会从中受益。无论酿酒葡萄植株的年龄如何,都会征收这项评估。

授权征收和课征的评估特此声明为特别评估性质,并且立法机关特此认定,所有酿酒葡萄植株的所有者将无论植株的年龄如何,都以相同的程度和方式从该区域受益。本条授权征收和课征的评估,应无论土地上生长的植株年龄如何而征收和课征。

Section § 62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县监事会未能设定必要的评估款,县审计员必须代为执行。该评估款应像常规县税一样,计算并列入县的评估名册。它将与一般县税同时并以相同方式征收,然后这些资金将拨入县金库供该区使用。

Section § 6256

Explanation

本节指出,关于如何征收和收取县税的州一般法律,以及县官员在此过程中的职责,除非与本条中的具体规定冲突,否则均纳入本条。县官员必须妥善履行其与税收相关的职责,如果他们未能做到,可以通过其公务保证金追究责任。

本州法律中规定征收和收取县税的方式以及各县官员在征收和收取县税方面的职责的一般规定,在适用且不与本条的具体规定冲突的范围内,特此采纳并构成本条的一部分。如此提及的各县官员应就其各自的公务保证金承担责任,以忠实履行本章赋予他们的职责。

Section § 625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该区通过评估收取的任何款项必须仅用于其预定目的,并惠及被评估的财产。该区必须尽可能降低管理费用和行政成本。此外,该区不得将其资金捐赠、借出或转让给其他地方机构或州。

该区根据本章征收的评估款项收入为信托资金,仅可用于该区成立的目的以及被评估财产的利益。该区应将用于管理费用和其他行政成本的支出降至最低。任何区资金不得以任何目的捐赠、借出或转让给任何其他地方机构或州。

Section § 625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县金库是保管区所有资金的地方。县财务主管负责接收并确认收到这些资金,并必须将其记入该区的账户。财务主管负责安全保管并妥善分配该区的资金。

Section § 6258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区跨越多个县,其所有资金的主要存放地将设在该区面积最大的县。在其他县征收的任何资金都将转入这个主要县金库。这些资金可以在该区的任何地方使用,无论它们是在哪里征收的,并且不受其他法律通常会限制资金使用地点的规定的影响。

Section § 6259

Explanation

县财务主管只有在县审计员根据区董事会指令签发、由主席或副主席签署并经秘书确认的付款凭证后,才能支付区开支。经监事会批准,可以使用一份总付款凭证来支付薪资等开支。

县财务主管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区内可用资金、自上次报告以来的收款以及支出情况。这份报告必须是书面的、经核实的,并提交给区秘书。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9(a) 县财务主管仅可根据县审计员根据区董事会指令签发、由主席或副主席签署并经秘书证明的付款凭证,支付该区的款项。经监事会批准,县财务主管可根据县审计员根据区董事会指令签发、由主席或副主席签署并经秘书证明的一份总付款凭证,按照监事会批准的间隔时间,支付该区的款项,以满足该区的开支,包括薪资。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9(b) 县财务主管应每年七月、十月、一月和三月的第一天,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其当时为该区持有的款项金额、自上次报告以来的收款金额以及已支付的金额。每份报告均应经核实并提交给其所致的区秘书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