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2580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生产者向处理商运送牛奶获得保障的条件。要获得保障,必须有一份有效的合同,并在牛奶运送前提交给秘书,除非是在合同签订后的五天内运送的。处理商必须持有执照并提供担保。牛奶必须在本州内生产和交付。不应有事先通知说明运送不受保障,且运送不能是在生产者保留所有权的定制加工安排下进行的。

此外,生产者必须与处理商有直接合同;如果生产者是非营利合作社的成员,那么根据另一个非营利合作社持有的合同向处理商运送的牛奶也受保障。如果处理商是上市公司,生产者对其所有权权益不得超过1%。最后,保障不受牛奶归池或非归池状态的影响。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80(a) 除本章另有规定外,生产者运送给符合以下所有标准的处理商的牛奶,应根据本章规定被视为受保障:
(1)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80(a)(1) 生产者与处理商之间根据第1章(自第61310条起)或第2章(自第61801条起)签订的有效合同,已在牛奶运送日期之前提交给秘书,除非该运送是在合同签订后的最初五天内进行的。提交可通过向部门提供合同的电子通知来完成。
(2)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80(a)(2) 在合同提交给秘书时,处理商已根据第1章(自第61301条起)或第2章(自第61801条起)的要求获得许可并提供担保。
(3)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80(a)(3) 牛奶在本州内生产并运送至本州内的工厂。
(4)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80(a)(4) 秘书未曾发出事先通知,说明该批运送将不受基金保障。
(5)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80(a)(5) 该批运送并非在生产者保留所有权的定制加工安排下进行。
(6)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80(a)(6)
(A)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80(a)(6)(A) 运送牛奶的生产者与处理商之间有直接合同。通过中介、经纪人或代理人持有的合同运送给处理商的牛奶不受保障。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80(a)(6)(A)(B) 对于非营利合作社,仅其成员根据合同运送的牛奶受保障。尽管有分段(A)的规定,经秘书核实,由一个非营利合作社根据由另一个非营利合作社持有的合同运送给处理商的牛奶也受保障。
(7)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80(a)(7)
(A)Copy 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80(a)(7)(A) 生产者对接收运送的处理商不拥有实益所有权权益。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80(a)(7)(A)(B) 就本段而言,“实益所有权权益”指持有接收运送的处理商的任何所有权份额,或者,如果处理商是上市公司,则指持有超过1%的所有权份额。
(8)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80(a)(8) 生产者遵守本章规定。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80(b) 牛奶不应因其归池或非归池状态而被排除在本章规定的保障范围之外。

Section § 62580.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如果生产者(例如非营利合作社)终止其在购买其散装牛奶的处理商中的财务所有权,他们将失去对该处理商未来牛奶销售的信托基金保障,为期12个月。这项规则的唯一例外是,如果他们根据另一相关法律条文获得一项称为“豁免”的特别许可。

Section § 625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只有在生产商最早一笔没有收到钱的货物的发货日期开始的35天内发出的货物,才能被认定为符合某种条件或处理的资格。

Section § 6258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如果牛奶处理商因违约而无法承保未来的发货,秘书将通知所有有合同的生产者、非营利合作社以及其他受影响方。如果处理商没有正确的执照或保证金、未能按要求向生产者付款,或者未能提供显示其业务关系的所要求合同,则发货将不被承保。

如果处理商违约,未来发货不符合本章承保条件,秘书应通知所有与秘书备案合同的生产者、所有非营利合作社以及其他利害关系方。发生以下任何情况时,未来发货将不符合条件: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82(a) 处理商未能根据第1章(自第61301条起)或第2章(自第61801条起)的要求维持有效执照或保证金。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82(b) 处理商未能根据联邦牛奶营销令第1051.73条的要求向生产者付款,或者,对于非集中池牛奶或B级牛奶,未能根据第62580条(a)款第(1)项向秘书备案的合同付款。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582(c) 处理商经秘书要求时,未能提交确立受影响方之间关系的已签署合同。

Section § 6258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与处理商签订合同的牛奶生产商收到通知,告知该处理商的牛奶采购不符合承保条件,那么生产商在收到此通知五天后运送的任何牛奶,将不能用于向基金提出未付款项的索赔。但是,如果秘书处后来决定未来的装运符合条件,那么这些装运就可以由基金承保。

Section § 62584

Explanation

如果生产者在收到特定通知时没有与秘书处备案的合同,那么在通知发出五天后进行的任何发货,将不能用于向基金提出索赔。除非秘书处再次决定这些发货可以由基金承保,否则情况不会改变。

如果,在根据第62582条发出的通知之日,生产者没有与处理商签订并在秘书处备案的合同,则自秘书处发出不合格通知之日起超过五天发生的该生产者的发货,在确定生产者可能向基金提出的任何索赔时将不予考虑,除非秘书处重新确立未来发货由基金承保的资格。

Section § 625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处理商因未达到某些要求而收到通知,一旦他们纠正了问题,就可以再次获得其货物的运输资格。为此,他们必须确保已向生产商支付所有带有利息的欠款,偿还因其违约而由基金支付的任何款项并加上12%的利息,并结清任何应付的评估费、罚款或其他法律义务。

Section § 62586

Explanation

每个月,秘书都必须公布一份更新的名单,列出那些货物无法获得该基金承保的经营者。

秘书应至少每月公布一份最新名单,列出所有其货物不符合该基金承保资格的处理商。

Section § 6258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秘书在特定情况下,不要求人们遵守本条的一些规定。具体来说,如果秘书在与委员会讨论后,认为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会给受本章约束的人带来不公平的困难,并且这种困难与本章的整体目的不符,那么秘书就可以免除这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