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直接或间接,或通过任何代理人或其他中介,向任何处理商或生产商支付、馈赠,或提议或承诺支付或馈赠金钱或其他有价值的物品,或任何处理商或生产商接受该支付、馈赠或有价值的物品,如果其目的是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属于非法贸易行为:
(a)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095(a) 为了诱使处理商或生产商签订新合同,或续订、延长或修改现有合同,以供处理商从生产商处购买上市牛奶。
(b)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095(b) 作为一项条件,据此处理商将签订新合同,或续订、延长或修改现有合同,以供从生产商处购买上市牛奶。
(c)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095(c) 为了使处理商向生产商支付,或使生产商从处理商处收取,低于主管设定的处理商应向生产商支付的上市牛奶的最低分类使用价格。
(d)CA 食品与农业 Code § 62095(d) 本节中的任何规定均不阻止处理商向生产商支付,或生产商从处理商处收取,高于主管设定的最低价格的款项,如果这些价格是根据相同的条款和条件支付给所有向该处理商供货的生产商的。